不同種罪需要不同種挽救措施

雖然我們不能自以爲是的對不同罪進行嚴重程度的排名,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對不同的罪有不同的懲罰及不同的補救方式。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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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學始終堅持著一些看似無法相容的核心真理──耶穌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人既是罪人,也是上帝以自己的形象所造之人;教會既是地方性的,也是普世性的。

而儘管我們如此宣告並認定信仰,但在信仰實踐的過程中,基督徒卻常常無法成功兼顧看似相互衝突的真理。我們難以在張力中緊緊同時抓住兩種真理,而是傾向看重其中一邊,並在這個過程中扭曲了真理。我們要不是視耶穌爲毫無軟弱之處、超越一切的存在,就是僅僅視祂為先知中的一位;我們要不是認為人類已墮落到只能犯罪的地步,就是認定人類除了一些小過犯外,大體上還不錯;我們要不是只專注於自身所處的地方教會,就是認為地方教會微不足道。

福音派神學家分別在基督論、人類論和教會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解決這三種充滿張力的真理陳述。但還有第四種張力有待解決:所有的罪都會毀了我們,但並非所有罪都以同等的方式毀了我們。

首先,讓我們明確的指出:罪──無論多麼小的罪──都是件嚴重的事。只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工才能贖罪。但是,說「基督是所有罪的唯一救贖」與說「所有罪皆對我們造成同樣的影響」是兩件不同的事。

所有罪都會破碎罪人的靈魂,在我們的生命裡製造災難。然而,聖經不斷地描繪我們所犯的罪為不同種的罪,不僅造成的影響不同,在上帝面前也不同。例如在律法書中,不同的罪就會有不同的社會性的挽救措施,以及不同的贖罪祭(利4;出21)。並非所有罪都需要用公牛或山羊來獻祭,有的時候用一隻鴿子也可以。在先知書和箴言裡,上帝將某些罪區分開來——甚至認為某些罪特別嚴重,相較於其他的罪必須被優先處理,並且將「故意犯下的罪」及「無意犯下的罪」做區別(箴6:16-19;結45:20)。

耶穌將褻瀆聖靈的罪單獨列為一類特別的罪(太12:31),並說有些罪會使我們距離地獄之火更加靠近(太5:22)。保羅同樣也說,得罪自己身子的罪會造成特殊的傷害,與其他罪的傷害程度不同等(林前 6:17-19)。

若不將上述這兩個關於罪的真理同時嚴肅看待,我們會陷入道德上的混淆。例如,目前美國教會界在防止性別歧視的問題上投入大量的精力。我們不應忽視性別歧視的罪在教會內造成真實傷害的事實,但我們「如何形容這種傷害」卻會帶來極大不同的結果。

從對這些罪惡的清算工作的開始,許多討論常將非常不同的罪綁在一起看待。例如將「犯下性侵的傳道人」及「傳道人在人際關係上的偏見」綁在一起看是毫無意義的舉動。是的,每一種罪都會造成傷害,需要補救的工作,但僅僅是出於常識我們都知道這兩種罪及其意義上的不同。性侵女性和對同事有性別上的刻板歧視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我不認爲有人會把這兩種罪視為一樣的罪行,但是,一旦我們在真理上把這些罪都歸類爲一個單一的標籤──就是「罪」時,我們容易產生混淆。畢竟,從神學上來講,福音派認為這些差異極大的罪的行爲都有相同的果效──使我們與上帝分離。而我們確實也能看到這一點。但是,這樣抽離式的看待罪,會忽略整體敘事ㄧ大部分的內容,使我們的倫理判斷受到影響。如果我們的神學不能讓我們對罪的種類及傷害程度做出區分,我們就很難做出適當的對應處置。

福音派是如何走到這一步的?部分原因是我們對某些經文的過度解讀。例如,羅馬書3:23承認人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但這並非說我們每個人虧缺神榮耀的方式都是一樣的。當聖經說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的時候,意思並非「所有不義的行為及其嚴重的程度、後果都一樣」。

這種視所有罪在本質上平等的想法並非源於新約本身,而是宗教改革和之後的時代。當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致力反對舊傳統的時候,他認爲所有的罪──無論大小──都是該死的。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也說到,有限的受造物犯下的所有罪行都是對無限的上帝無限的冒犯。

以上這類論述雖然有助於讓我們嚴肅地看待所有的罪,但也無意中造成了將所有罪一視同仁處理的效果,使我們很難說清爲什麼「無意造成的傷害」與「故意的傷害」有所不同,或者爲什麼罪造成的「不同程度的傷害」對我們的討論至關重要。當我們簡單地把所有罪歸結爲該死的罪時,我們忽略了聖經如何論述不同的罪會以不同的方式破壞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因此需要不同的(暫時性的)挽救措施。基督的贖罪祭是讓人恢復與上帝的關係的唯一方式,但讓不同的人恢復健全健康的生命則需要不同形式的修復工作。

我們可以看彼得和雅各這兩個門徒的例子。我們從聖經中知道,這兩個門徒與耶穌一同在客西馬尼園,並且都逃走了(太 26:56)。但彼得在逃離羅馬官員的過程中主動否認與耶穌的關係(太26:69-75)。正因為彼得三次的否認,耶穌三次詢問彼得是否愛祂(約21:15-17)。一個更深但不同的傷口,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來挽回及修補傷害。

從包括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在內的傳統神學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他們關於這個問題的反思至少在三個重要方面與加爾文和愛德華茲有所不同。首先,他們將基督徒有意犯下的罪與無意犯下的罪區分開來。所有的罪都偏離了上帝的旨意,但我們故意犯下的罪與我們無知犯下的罪是不同的(路12:47-48)。

其次,雖然每個人都有犯罪的傾向,但我們的傾向卻不盡相同。有些人與慣性的性慾爭戰,有些人與慣性的驕傲爭戰。雖然這兩種罪都會把我們引向毀滅的道路,但如果說它們以同樣的方式對我們的生命造成破壞,那就大錯特錯了。這裡的區別不僅在於這些罪對他人的影響,而在於這兩種罪於本質上的不同。前者是對身體享樂的渴望,後者是將自我凌駕於他人和上帝之上。性慾可能會扭曲我們的思想和渴望,貶低我們作爲受造物的尊嚴,但無止盡的傲慢最終會顛覆道德的基礎,將自己凌駕於上帝之上。

第三,不同的罪需要不同的挽救措施。回到之前的例子,揭露「性侵犯」與揭露「性別歧視的想法」是不同的。這兩者都涉及物化、權力、性差異,但它們仍截然不同。 一個是將意念兌現至暴行,一個是心理上或文化上的習慣。一個需要法律制裁,另一個則需要人與人之間相互糾正和門徒訓練的工作。

這些差異不僅體現在人類的層面,就是上帝也會區分不同的罪。如果我們要繼續成長,我們就需要認識這些差異。這意味著我們能夠說,有些罪對我們的傷害比其他罪更大──我們故意犯下的罪與無知或愚昧犯下的罪並不一樣。這意味著我們如今知道,雖然所有罪都會造成傷害,但不同的罪對犯罪的人和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是不同的。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就更容易明白需要對罪做出哪些不同的回應。

明白關於罪的真理之間的張力──所有罪都會毀滅我們的生命,但不是所有罪都帶來同樣程度的傷害——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錯誤地自以爲是對不同罪進行嚴重程度的排名。那種心態等於同在說「感謝上帝,我們不像那個稅吏」(路18:9-14)。相反的,這意味著我們需要明白,上帝知道我們每個人的名字,知道我們犯下的所有具體的罪,更知道我們需要哪種具體的美德來從這些罪中恢復。

這是我們悔改之後成聖的一部分:好色的人需要貞潔,驕傲的人需要謙卑,暴力的人需要和平,無情的人需要愛。聖經敦勸我們要尋求這些聖靈工作的果實,這些果實在耶穌的身上得到完美的體現,是上帝賜給有不同傷口的不同罪人的美好禮物。

毫無疑問的,所有人都因罪而生命破碎。但是,福音派若要有健康的未來,我們需要在做判斷時考量不同罪之間細微的差別,更多地認識到不同罪的本質及其傷害,並更多地關注美德/聖靈果實在人們生命裡通常是以緩慢的速度成長。因爲,若我們不以特定的方式來解決我們生命的破碎及恢復,我們將繼續像馬太福音12:43-45耶穌的比喻裡所形容的被打掃乾淨的房子那樣:若沒有新的美德/聖靈果實的居住,撒旦便能再次侵擾、造成傷害。

邁爾斯·沃恩茲(Myles Werntz)是從孤立到羣體: 基督徒共同生活的新願景(From Isolation to Community: A Renewed Vision of Christian Life Together)》一書的作者。他也在現實世界中的基督教倫理(Christian Ethics in the Wild上發表文章,並在阿比林基督教大學( Abilene Christian University任教。

翻譯:Harry Chou/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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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如何幫助華人理解基督

哲學家莊子的思想可以成爲理解福音的墊腳石。

莊子最著名的寓言之一:莊周夢蝶

莊子最著名的寓言之一:莊周夢蝶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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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約翰福音》英文譯本一開頭,上帝永恆的存在以「the Word(神的話語)」呈現,即新約原文希臘文logos一字的英文翻譯。在許多中文聖經譯本中,包括很普及的中文和合本,這個概念被翻譯爲「道(Dao)」。

在英文裡,「道Dao」這個中文字的「意譯」通常為「the Way(道路、途徑)」。在中文裡,「道」這個字表達一種與天契合的教導或生活方式,並同樣代表道教中無所不在的萬物之本。道教是一種思想傳統及宗教信仰,鼓勵其追隨者追求長生不老,獲得能識別各種情境並作出正確回應的智慧。

所以,上帝的「道(Word)」與道教的「道(Dao)」有什麼關聯呢?

當我在中國生活和教書時,認識了許多心思靈敏且好尋根究底的人,他們對靈性問題持開放的態度。然而,在考慮基督教的福音前,這些「慕道者」往往會先從他們祖先的傳統中尋找答案。我對中國宗教和哲學的不甚瞭解因而影響了我為福音所做的見證,所以我決定認真學習儒家、道家及佛教等思想傳統。

現在,作爲一名研究中國基督教和中國其他宗教的學者,我對中國哲學和宗教與基督教思想之間的交集和分歧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我對華人後裔如何將自己的文化遺產與基督教信仰相聯繫也有更清晰的認知。

基督教宣教士和學者有著與其他宗教和哲學傳統進行真誠對話的悠久歷史。比如在《使徒行傳》第 17 章中,保羅在希臘雅典注意到一座廟壇上寫著未識之神,藉此宣稱基督是他們一些傳統的完整體現及實現。後來,俄利根和奧古斯丁等初代教父透過希臘羅馬哲學(如新柏拉圖主義)加深他們對福音的理解,並將福音傳遍當時信奉多神的歐洲。

這種以文化背景爲橋樑來揭示福音全部內容的模式後來也延伸至中國。在六世紀的唐朝,東方亞述教會的修士們透過中國哲學的詞彙來傳講基督。到了16世紀,耶穌會宣教士利瑪竇更採用儒家思想和論述,在明朝宮廷官員間留下深刻的印象。

幾個世紀以來,道家及儒家思想共同塑造華人(乃至整個東亞)思想文化的內涵,其中最偉大、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便是哲學家莊子。

人們對莊子的背景所知甚少,只知道他是戰國時代宋國蒙郡(今河南省境內)的一個小官,很可能與儒家學者孟子同時代。然而,他被視為著名的道家思想家,他嚴厲地摒棄政治權力和社會影響力,崇尚「自然無為」主導的冥想及簡樸的生活。

我認為,認真思考莊子關於「道」的教導,對於理解蘊含在中華文化中的福音概念至關重要。雖然莊子並非像耶穌那樣神聖的存在,他的教導也未如聖經經文神聖,但他的思想可以成爲華人慕道者理解《新約聖經》並認識耶穌——身為道路、真理和生命本身——的墊腳石。

佛教在中國傳播的方式

關於「真人」(true person)的概念是莊子影響久遠的思想之一。對他來說,「真人」就是當一個人與「道」完美合一,能正確地辨識各種情境的人。莊子認爲這種人表現出「內聖外王」的特徵,因爲他們的精神/靈命能力使他們生命的宏大性遠超過其他倚靠武力的統治者。

公元 220 年漢朝分崩離析後,學者們對儒家學說感到失望,因爲儒學無法維持住漢帝國。人們開始一場新的思想運動,後人稱之爲「新道家(neo-Daoism)」或「玄學」,結合了儒家和道家思想,更加強調人們要修煉莊子所提出的成為「真人」的概念。

這一新學派的領袖們更援引佛家思想來充實他們的新道家思想。佛教於漢朝傳入中國,但未能發展壯大,因爲佛教教導信徒們應離棄家庭和社會,過修行的生活,這與當時中國人的情感觀念背道而馳。

莊子的思想使佛教對中國精英階層產生吸引力。例如,莊子鼓勵追隨者操練「心靈的禁食」(心齋),這種觀念與佛教的禪修產生了共鳴。因此,莊子的教導成爲道教和佛教之間的橋樑,使佛教在中國得以蓬勃發展。

如果說,學者們曾透過莊子的教導將佛教思想引入中華文化,那麼,基督徒能否運用莊子爲基督信仰做相同的事呢?深受道教影響的華人慕道友會如何從莊子思想的角度來看耶穌呢?爲了回答這個問題,我想把莊子最著名的三種思想與《新約》中的三段經文做比較。

由靈而生

在莊子的世界觀中,「生命轉化(transformation)」是超越人類理性的。他最著名的教誨之一來自於一個夢,在夢中,莊子變成一隻蝴蝶,而這讓他開始懷疑事實是否是相反的:他其實是一隻蝴蝶在做夢,夢到自己「變成人類」。

藉由蝴蝶夢,莊子暗示大自然可能比我們通常認知的要宏大深遠得多。在我們目前的現實生活外,還有許多我們無法完全理解的奧祕。從一個現實醒來接著進入另一個現實的動態轉換,正表明「更高」層次的意識可能會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發生,完全不是我們可以掌控的。

當與世界觀深受道家思想影響的華人交談時,莊子關於生命「轉化」之奧祕的觀點也許能幫助他們理解:成爲一個基督徒並非靠自我努力而成,而是由聖靈在背後主導。

正如《約翰福音》第三章的記載,耶穌與尼哥底母談論關於永恆的問題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對尼哥底母而言,「重生(born again)」似乎不合邏輯,也不可能。但耶穌回答,這種重生不是身體的重生,而是靈魂的重生。

聖靈的力量遠遠超過尼哥底母以為的自然出生。聖靈就像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拂(約3: 8),祂的工作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可以複製的。

培育屬靈果實

莊子認為,當一個人與「道」相連結時,所有行為可以變得毫不費力。莊子在《養生主》寫下庖丁解牛的故事,講述廚師如何自然地、直覺地揮舞屠刀宰牛。廚師說:「三年後,我看到的不再是整頭牛了⋯⋯我的靈主導著我的作為,我不再需要用眼睛看。就像感知和理性停止作用了,我的靈領著我完成這一切」。

對莊子而言,需要努力開始的事會慢慢變得像呼吸一樣自然。最終的結果是一種看似超自然的能力,可以做任何人們覺得自己使命所需的事。

在向華人慕道友介紹福音時,莊子「無爲」的概念也許能讓人更深入地理解保羅在《加拉太書》5:22-25 中關於聖靈果子的教導。保羅說,我們應該紮根於上帝的靈,而不是肉體,既然我們靠聖靈而活,我們就應該與聖靈「同步而行」。

我們該如何將這些教導處境化至華人世界觀呢?

與聖靈同行的意思是,當我們與基督連結,住在祂的話語中時,我們讓聖靈每天在我們靈魂裡面做工。而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也許有些時候——無論我們所處的環境多有挑戰性——在我們的生命裡展現愛、喜樂、和平、忍耐和其他聖靈的果子,都會變得像莊子所描述的那樣毫不費力。

對價值的估算

在莊子看來,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物也可能蘊藏著極大的價值。在《逍遙遊》中的一個故事裡,一個批評者抱怨一棵醜樹,並將其與莊子的教導相提並論:「你的話,也是大而無用,所以大家都不相信!」

「那你爲什麼不把(這棵樹〉種在『空曠無人之鄉』或『廣闊無邊之野』裡,隨意地在樹旁徜徉,或自在地在樹下躺卧呢?…… 它不會遭受斧頭砍伐,也沒有東西來侵害它,何來艱難悲苦呢?」莊子詼諧地回答。

在莊子看來,「無用」之樹的妙處就在於它有自然的潛能,仍可造福於世。他批判人類只重視對自己有利的事物的傾向,並斷言所有受造物都有其內含的價值。

與華人分享基督教時,莊子這個在看似毫無用處的物品中發掘價值的故事可以作爲理解耶穌對天國的描述的跳板。

在《馬太福音》13:31-32 關於芥菜種的比喻中,耶穌把天國比作一粒芥菜種,這粒芥菜種完全成長後,會變成一棵大樹,「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

耶穌認為,一粒小小的芥菜種的美妙之處,在於它能夠長成一棵大樹,爲鳥兒提供家園。在這個寓言裡,芥菜種反映了神的國度:起步雖看似卑微,成長卻是勢不可擋。

遇見「道」成肉身

在研究莊子的教導以及這些思想如何幫助華人慕道者理解基督信仰時,我們看到莊子的思想如何指向基督的例子:基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祂體現了莊子關於成為「真人」的教誨。

耶穌就是道路(the Way),就是莊子所說的「道(Dao)」: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然而,透過另一個世界觀下的語言和價值觀爲基督作見證,能成就的事不僅僅只有向不同的文化傳福音,而是同樣能爲我們這些華人文化之外的人理解福音提供新途徑。這樣看來,莊子的思想也可以爲我們提供理解上帝話語的新角度,就像初代基督教領袖藉由希臘羅馬的哲學來闡明神學真理那樣。

正如奧古斯丁所說(阿奎那也認同):「所有真理都是上帝的真理(All truth is God’s truth)」——因爲無論我們在何處發現真理,上帝都是它的源頭(約16:13)。而上帝真理的每一個指標,即使蘊含在不同文化中,最終都指向耶穌就是萬國萬族的盼望(太12:21)。

樓靜武博士(Easten Law)是普林斯頓神學院海外事工研究中心的副主任。

翻譯:江山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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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恨惡家暴

在「我恨惡離婚」經文的前後,上帝還說了其他話。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5, 2024
Anaimd / Getty Images

「我從未主動建議或囑咐人們離婚。身為福音的傳道人,我怎麼能這樣做呢?聖經清楚地表明上帝看待離婚的方式。我不只一次諮商並幫助女性離開施暴的丈夫。」——佩奇·帕特森(Paige Patterson

也是美南浸信會的一員,雖然我尊重帕特森和我有不同的想法,但我想,他的觀點其實是美南浸信會牧師之間的主流意見。帕特森拒絕接受家暴是對婚姻盟約的破壞,讓受暴的妻子不得不繼續留在家暴的婚姻中。但家暴的發生有週而復始的循環現象,即使牧師、諮商師和維護受害者權益的人有意進行幫助及干預暴行,受暴者仍常因恐懼自己「孤立無援、經濟拮据、單親扶養孩子、被暴力報復」等一系列難以越過的高山,最終選擇回到暴力的家裡。

全球各地皆有女性和兒童受到丈夫及父親的壓迫。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2011年對12000多名女性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2%的美國女性曾遭受親密伴侶嚴重的肢體暴力。也就是說,全美國每四名女性中就有一人曾遭受「嚴重」的肢體壓迫。也有14%的男性在其一生中曾遭受家暴。這就是為什麼牧師們必須抗拒以簡單粗暴的方式回應家暴。帕特森牧師堅持說:聖經清楚地表明上帝如何看待離婚。是的,這是事實沒錯。

證據A:瑪拉基書2:16a—「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都是我所恨惡的。』」

然而,聖經同樣清楚地表明上帝如何看待家暴和壓迫人的行為。

證據B:瑪拉基書2:16b—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所以現在,讓我們一同謹守我們的心,以免我們加入行詭詐之人的作為。

1.上帝會粉碎所有壓迫者。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舊約的關鍵事件:他們從壓迫中被解救。法老對以色列人冷酷的奴役(出1:13)直接導致埃及遭受可怕的災難。我們甚至看到法老王心硬及暴力行徑的循環:他感到悔恨並承諾改革,但這一切只是為了加強他的控制力。最終,上帝將法老和他的軍隊擊敗在祂審判的城牆之間。如果任何施暴者想知道上帝如何看待他們,他們只需要看看法老的命運。

更重要的是,上帝並不偏待人(徒10:34)。上帝對祂子民中暴力對待他人的行徑同樣惱怒。請讀一讀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的文字。上帝明確地告訴祂的子民祂審判的原因:壓迫和暴力(賽10:1-4、30:12-14;耶6:6-8、9:6-11)。耶和華將祂的子民從奴役中解放出來,賜給他們一個名副其實的伊甸園,這片土地上結滿了兄弟之情的美麗果實。然而,以色列卻把應許之地變成新的埃及。只是這一次,上帝的子民成爲了壓迫者:

耶和華必審問他民中的長老和首領說:「吃盡葡萄園果子的就是你們,向貧窮人所奪的都在你們家中。」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為何壓制我的百姓,搓磨貧窮人的臉呢?」

耶利米在面對約雅敬王時毫不諱言:「唯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耶22:17)。他告訴國王,上帝會用他的屍體向全世界表明祂對聖山上發生的暴行的感受:「他被埋葬,好像埋驢一樣,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門之外。」(耶22:19)。

當牧師很快就勸導家暴的婚姻尋求和解時,主說: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6:14)。任何施暴者從基督的傳道人那裡聽到的核心信息應該是:主在永恆裡的忿怒正炙熱地灼燒那些施暴和壓迫人的人。他們的暴力並沒有逃過那位宣稱「申冤在我,我必報應」的神的注視(羅12:19)。充分地展現上帝公義的第一步,是讓恰當的專業人員適時介入。

在家暴的情況下,牧師所能做的最沒有愛的事,就是透過提供廉價的恩典來減輕上帝懲罰的嚴厲性。也許上帝會讓施暴者真正地悔改,但除非這樣的罪行在永恆的造物主熊熊燃燒的怒火面前被判為有罪,這種悔改永遠不會發生。只有在那時,施暴者才準備好接受十字架上的饒恕。

而受暴婦女應從「基督的傳道人」那裡聽到的重要信息是:我們的主是弱者的保護者。祂是我們的波阿斯,是溫柔、仁慈、剛強的救贖主,祂為我們展開保護之翼(路得記2:12)。就像拿俄米對路得說的話那樣,教會的聲音應該明確地呼喚那位脆弱的女子來到耶穌基督的身邊:「我的女兒,妳和他的使女一起出去是件好事,免得妳在別的地方受到攻擊」(路得記2:22)。我們應透過為受害者提供支持團隊、諮商師和各種資源來使這樣的「安全處」成為可能,一同幫助她面對未來各種艱難的選擇。

2. 耶穌反對以離婚「作為壓迫人」的方式。

這份對受壓迫者和受暴者的愛護之心深刻地體現在《登山寶訓》的開場白:「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在後面的經文裡,當我們聆聽耶穌關於離婚的教導時,我們踏入了這個祝福之門。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擊碎人們自以為義的堡壘。祂用律法摧毀那些想靠律法稱義的人。祂來是要成全律法,將律法帶進我們的內心: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那些想為自己的離婚辯護的人說:「摩西的律法說我可以離婚」,耶穌回答:「沒錯。但如果你這樣做了,她和她再嫁之人的姦淫罪將記在你在上帝面前的帳上,而不是他們的帳上」——這就是耶穌當耶穌說「(提出離婚者)叫她做淫婦了」的意思。耶穌教誨的核心並非將受暴的女性困在婚姻內,反而是困住那些冷酷的、把妻子當成撲克牌玩弄的施暴者。

這種對基督教誨的解讀並非我一個人的觀點。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同樣直言不諱地說:

那個拋棄妻子的男子,給她一張離婚證書,以法律為幌子庇護自己:但婚姻的紐帶太神聖了,不能隨意,或更確切地說,不能根據人的放肆快感而解除。⋯⋯那個不公義且非法地拋棄上帝賜給自己的妻子的男人,合理地被定罪,因為他將自己的妻子賣給他人。

稍後,在馬太福音第19章的後面,耶穌回應了一個過分的問題:「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祂知道聽眾的心腸都很硬,所以祂正面對付他們的罪:「⋯⋯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6, 9」。耶穌再一次將沒心沒肺的人置於律法的譴責下——這次是因著他們的姦淫之心。

整個問題的關鍵點在於,耶穌關於離婚的所有教導,都是針對那些在沒有離婚理由的情況下用律法袒護自己的人。在馬可福音第10章中,耶穌明確指出,全人類——無論男女——都有責任維護自己的婚姻誓言:「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可10:11-12)。

3. 保羅澄清關於基督徒的婚姻教導。

在哥林多前書第7章中,保羅直接引用耶穌的教導:「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林前7:10-11)。同樣的,他命令基督徒即使與未信主的配偶也要建立美滿的婚姻。然而,保羅寫道:「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林前 7:15)。這與耶穌所做的讓步如出一轍。雖然基督徒永遠不應該主動破壞婚姻盟約,但他們可以承認配偶確實破壞了婚姻盟約——無論是透過不道德的性行為還是遺棄。

如果非信徒能與信主的配偶維持婚姻關係,這對他們是有益的。保羅解釋說:「你這做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做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6節)」然而,有些人對這段經文做出災難性的解釋:以「罪惡感」迫使妻子忍受帕特森牧師所稱的「非傷害性的輕微家暴(或經濟上的暴力、辱罵、任何其他類型的暴力)」,好似她們丈夫在永恆裡的命運取決於她們能否堅持下去。但若上帝要拯救這位施暴的配偶,祂完全能在不傷害、降低祂心愛的女兒人性尊嚴的情況下做到。

給予智慧的諮商的重要性

但最終,基督徒必須是個在乎「拯救人」勝過「拯救婚姻」的人。

在此,我有必要澄清一下「諮商、輔導(counsel)」一詞的意思。諮商並不意味著告訴一個人應該怎麼做。我認為,恰當的諮商是為ㄧ個人提供所有符合上帝榮耀的選項,幫助他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當一位牧師堅持基督徒不能離婚時,他正是以耶穌和保羅都沒有做的方式限制一位脆弱的女性的選擇。僅僅因為牧師自己希望每一段破裂的婚姻都能和好,並不意味著他有權力施壓於這位女性,動用自己的屬靈權柄為她們做決定。若一位女性願意承受丈夫不道德的性行為、暴力或遺棄,選擇為自己的婚姻而戰,這是一種英勇、謙卑的福音之愛的表現。然而,這必須是她自願做出的選擇。當她的離婚有聖經上的理由時,讓ㄧ位女性「因為選擇離開已破碎的婚姻盟約」而有罪惡感,是教牧責任上的失職。保羅說得非常清楚:她不是(婚姻的)奴隸。

而根據聖經,家暴是離婚的理由嗎?也許這一題我們應該問問上帝。畢竟,祂也曾離過婚:「背道的以色列行淫,我為這緣故給她休書休她。我看見她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懼怕,也去行淫。」(耶3:8)。這裡所謂的「姦淫的行為」是什麼樣子呢?是:並且你的衣襟上有無辜窮人的血(耶2:34。這個生動的畫面呈現了強者透過壓迫、經濟奴役、賄賂、暴力和嚴重的不公義踐踏弱者的方式。如果耶和華因為與祂立約的子民暴力對待弱者而將他們休掉,那對那些信靠上帝和救主耶穌的人而言,這肯定也是他們合理離婚的理由,因為祂必定關顧這些虛心的人(poor in spirit)。

但怎樣算是家暴的行徑呢?我會如此形容:當一段婚姻從一段「關係」變成一種「奴役」時,就是家暴。婚姻的目的是要反映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弗5:32)。然而,當我們見到的畫面開始更像法老和以色列人的關係時,問題就很嚴重了。一位被毆打、辱罵、與朋友隔絕和/或財務上孤立無援的女性不再是位妻子,而是個奴隸。我們也許很難辨識什麼樣的程度算是家暴,這也是為什麼牧師絕對必須讓其他專業的諮商師、執法人員及為受害者奔走的人一同面對這件事。

在任何情況下,離婚都是個痛苦的現實。身為基督徒,我們相信饒恕的力量,我們相信在基督耶穌裡的和好,我們也曾見證福音扭轉糟糕的婚姻的力量,但最終,基督徒必須是個在乎「拯救人」勝過「拯救婚姻」的人。

查德·阿什比(Chad Ashby)是南卡羅來納州紐伯里學院街浸信會的牧師,也是LifeBridge.的主席。他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和格羅夫城學院。他定期在 After+Math上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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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魔鬼治好你「想去教會」的毛病

每個星期天早上,我們「出現在上帝的殿堂裡」意味著魔鬼沒有治好我們「想去教會」這個毛病。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4, 2024
Illustration by Mallory Rentsch Tlapek / Source Images: Unsplash

我們全家從華盛頓州搬到加州時,我的父母讓我和弟弟做好心理準備,因為尋找新教會可能會需要一些時間。但僅僅過了一個星期天,我們就愛上一間新教會,15多年後,我們全家仍在那裡聚會。

離家去外州唸大學時,我盼望同樣的事也會發生。然而這次的情況卻完全相反。事實上,直到六個月前,我已經有六年沒有穩定地在一間我稱之為家的教會聚會了——而這是許多Z世代基督徒常見的經歷

如今,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年輕人參加教會聚會的次數比COVID之前少。美國生活調查中心(Survey Center on American Life)在2022年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COVID似乎已使那些原本對定期參與宗教活動的意願最薄弱的人——包括年輕人、單身者和自由主義者——完全停止參與教會活動的比例遠高於其他美國人。

在我尋找教會的過程中,我一直在自我懷疑的想法中掙扎,不知道自己是否才是問題所在:我是否太挑剔,對教會期望太高了?我是否是因著膚淺的原因而不喜歡某些教會?在當時的我看來,我之所以還沒有找到能稱之為家的教會,是因為在我的大學生涯中,有許多合理的因素同時發生。

大一的時候,因為沒有車,我感覺自己靠著公車試過幾百間不同的教會。大二和大三的時候,COVID席捲而來,我改為參加家鄉教會的線上禮拜。到了大四,我下定決心要找到一間歸屬的教會,並且不再奢望它會是一間和我家鄉教會相似的教會。

我開始通勤40分鐘到市區,尋找一間由各式各樣背景的基督徒組成的豐富社區——無論是種族、世代和社會經濟層面上。我決定無論要走多遠才能去到我所愛的教會,我都要委身於它。但我很快意識到,如果只有你一個人住在很遠的地方,要想融入教會群體是多麼困難的事——我無法像其他住在教會附近的成員那樣下班後路過教會和人一起喝杯咖啡。

與此同時,在一個又一個星期天過去後,我依然感受到「無家(教會)可歸」的孤獨感。

對我而言,找教會之所以這麼難,常見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許多我拜訪的教會群體同質性很高,而我迫切希望能在一個多元的群體中學習和接受挑戰。其他原因則更為明確:例如,其中一間教會在收奉獻時播放嘻哈樂;另一間教會的網站使用人工智慧機器人來「帶我參觀」教會,但若我想更多了解關於教會的領導團隊和社區參與的訊息,則需要加入他們的Slack頻道(編按:Slack為美國公司常見的內部訊息app)。在我嘗試的另一間教會中,牧師在台上隨口說了一句話,但那句話對我而言是個巨大的紅燈警訊。

有些教會則讓我無法全然信任,部分原因是它們與陷入醜聞或否認教會內性侵事件的教派有連結。不幸的是,在這個時代,加入教會往往需要在信任教友和保持警覺之間取得微妙的平衡,尤其是身為一名年輕女性,我希望有個地方能讓我安心地展現脆弱的一面。

即使我知道當整個教派掙扎於追求公義和問責的時候,仍有個別教會在這方面做得很好,但是,我該如何知道哪個聚會點或教會領袖不會成為下一則醜聞的主角,或者我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研究表明,有這種擔心的不只我一人。根據巴納(Barna)於2022年的一項研究,27%的人表示自己對基督教的質疑源自過去在教會機構內的經歷。根據統計資料及仿間的言談,我認識的許多Z世代年輕人都很擔心,在發生如此多醜聞以後,教會似乎已不再是個安全的地方。

關於人們不委身於一間教會的另一個常見原因是:在我的年輕人社交圈中,我聽到很多人表示自己只是「還沒找到一間與自己在所有信念上相同的教會」。

關於這一點,我想起魯益師(C. S. Lewis)在《魔鬼家書》裡發出的縈繞著我心頭的警告——「魔鬼」在信中對牠的門徒:「你們肯定知道,如果我們無法治好一個人「想去教會」的毛病,下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忙於四處尋找『適合』他的教會,直到他成為教會的品嚐師或鑑定家。」

我也聽說有些人根本不認為教會是基督教信仰的必要條件。正如丹尼爾·K·威廉斯(Daniel K. Williams)所寫的:「如果『不再去教會的福音派基督徒』的問題不在於他們對信仰的錯誤理解,而是福音派的神學本身缺乏對教會的重視呢?」威廉斯的論點是,福音派需要重新建構一個令人信服的教會神學──為「為什麼要去教會?」這個問題確立一個獨特的福音派答案。

對我而言也是一樣的,孤獨的謊言同樣無所不在。我有一段時間乾脆不再尋找教會了,我告訴自己教會不是必須的。有時,我引用馬太福音18:20來說服自己:當我與兩個或更多的人奉耶穌的名聚集在一起時,我總是「在教會」。

在這一點上,就讀於一間基督教大學是把雙面刃。當你經常被基督徒群體包圍時,不加入一間地方教會似乎特別容易發生——畢竟你每週參加三次學校的禮拜,每天學習聖經課程。但每當別人問我去哪間教會聚會時,我總是感到羞愧,覺得自己是個不稱職的基督徒。似乎與地方教會的連結是檢驗我靈命健康的最終試金石。

然而,這些藉口都無法解決我對基督徒群體的深切渴望。無家(教會)可歸的狀態很孤獨,也是仇敵把謊言塞進我們心中的一個脆弱的攻擊點。撒旦知道尋找教會是件令人精疲力竭的事,我們需要信心堅持不懈地尋找一間健康、能挑戰我們服事他人的心志,使我們在屬靈的道路上成長的教會。這就是為什麼撒旦經常「鼓勵」我們對教會冷漠或不再在乎教會,使我們遠離對神和基督徒群體的渴望——這一切再加上孤獨感,便是打擊我們靈魂的強力組合。

而教會終究是我們信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何況,實體的敬拜聚會可以提高我們整體的健康狀態、降低我們的心理壓力。但是,克服「無家可歸」的問題需要時間、精神和情緒上的耐力。我們之中許多人很難有韌性地面對它——尤其是年輕的社青或單身者。

然而,在這種掙扎中也可能隱藏著祝福,如羅馬書5:3-5所形容的:「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我最感激的事是,上帝在乎我們的苦難,祂親自看顧在苦難中的我們。

幾個月前,就像曾經嘗試了無數次那樣,我獨自一人走進一間新教會——即使我每一根神經都呼喊著「我再也不想自己一人走進一間教會了」——就在那時,我聽到腦海中一個寂靜而微小的聲音說了一句讓我立刻感到平安的話:「教會應該是個最能讓人安全地獨處的地方。」

從那以後,我參加這間教會的連結班,報名加入小組,並加入他們的婦女事工。我寫下每週遇到的每個人的名字,以此來提醒自己:我為「尋找基督徒群體」所做的禱告已得到了回應,這個星期天,我將帶著聖經和筆記本、我的優先事項清單,以及ㄧ顆開放的心坐在會堂裡——我身旁的「陌生人」將比上禮拜再少一些——我禱告這裡將是我紮根並茁壯成長的地方。

當我每週繼續出現在這裡時,上帝持續地向我彰顯祂的信實。每個星期天,我都感謝上帝賜給我對抗靈裡孤獨的力量;當我越投入在教會裡,我的孤獨感就越少。除此之外,我也感恩能有機會看到上帝的國度在我周圍運作,並遇見其他與我一樣,儘管有著自己的困擾/障礙,仍因獨特的原因每週出席教會的人。

這並不是說,再也沒有哪個星期天早上我感覺自己「不怎麼想去教會」。但當我回顧生命中一些最艱難的時刻時,當我發現當自己身邊沒有其他志同道合的基督徒時,當我感覺自己離神最遠時——我走出困境的唯一方式就是當我決定再給教會一次機會時。

事實上,在我生命中的某些時刻,我仍然堅持著信仰的唯一原因是我知道有其他基督徒在為我禱告。在我對上帝感到不滿,或對我們這個罪惡的世界感到沮喪的日子裡,我知道有人在為我能重拾盼望而禱告。

因著這些生命歷程,我想提醒那些飽受教會無家可歸之苦的人,尤其是我的青年人及單身的同胞們:你們並不孤獨。並且,你們不必滿足於這種孤獨。你們可以頑強地、有韌性地持續尋找,直到找到上帝應許你們的那個家。

每當我們下定決心並努力在星期天早上參加教會聚會時,我們「出現在上帝的殿堂裡」意味著魔鬼沒有治好我們「想去教會」這個毛病。

米婭·斯陶布(Mia Staub)是《今日基督教》的編輯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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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父母和他們的LGBTQ孩子

「有犯錯的風險」並不能作為我們逃避愛鄰舍的責任的藉口。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4, 2024
Illustration by Elizabeth Kaye / Source Images: Getty / Unsplash

對於堅守教會長期以來關於性別和性道德教導的福音派父母而言,發現自己家裡有LGBTQ子女的那刻,往往標誌著一段艱難旅程的開始。

許多父母對這樣的發展感到茫然,並發現自己對該如何「走下去」的工作準備不足。他們渴望得到指導和被人理解。除此之外,他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在需要做出許多選擇的未知水域中航行,渴望擺脫自己「做錯了」的沉重恐懼。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那些試圖幫助基督徒父母找到應對方法,而不是「對抗」或「逃避」他們LGBTQ子女的活動——如去年由頗具影響力的牧師安迪·斯丹利(Andy Stanley)的教會主辦的「無條件特會(Unconditional Conference)」——之所以能吸引大量的參與者的原因。

這個特會遭遇些許爭議,因為特會也邀請了幾位在性倫理和性別議題上不持正統福音派觀點的演講者。在著名的福音派批評家看來,整個特會等同於「明顯地、悲劇性地背離聖經中的基督教」,是「教牧責任的嚴重失敗」。

近期還有另一起類似的爭議事件:牧師兼作家阿利斯泰爾·貝格(Alistair Begg)雖然堅守教會傳統上的婚姻教義,但他廣受歡迎的廣播節目卻被一家保守的基督教網絡取消,因為貝格牧師曾勸一位祖母「即使出於教義原因反對這樣的結合,依然能參加她孫子和變性人的婚禮」。神學家卡爾·特魯曼(Carl Trueman)在《First Things》雜誌上撰文抨擊參加這樣的婚禮本身就是一種教義上的偏離,「是為了避免傷害別人的感情而付出高昂的代價。如果基督徒們仍然認為值得付出這樣的代價,那麼教會的未來確實是暗淡無光的。」

身為一名有LGBTQ子女的福音派家長,我很認真關注這兩起爭議事件。雖然我同意一些反對者的擔憂,但我也相信,我們這些堅守基督教關於性和性別等傳統教義的美國福音派信徒,目前需要更多地而不是更少地討論「如何成為我們生活中的LGBTQ的好鄰舍」等非常實際的問題——無論他們在我們的家庭裡、工作場所裡,還是教會會眾裡。

關於LGBTQ群體的基督教中文書籍,可參考:《當耶穌遇見同志》、《當同志遇見耶穌》、《聖潔性戀:性戀沒有灰色地帶》、《心回意轉–一位女同志不可思議的信主過程》。

在我所處的環境中,有些資源可供基督徒使用,例如Allberry所著的《上帝是反同性戀的嗎?》,及《信仰、性及性別中心》為父母開設的課程。但除了書籍或線上課程,我們還需要針對具體情況進行真實的對話。有LGBTQ孩子的基督徒父母和我一樣渴望見到能與孩子們良好地在日常生活裡共處的願景。我們當然有理由批評史丹利牧師或貝格牧師提出的願景,但一再地重申所謂的「正確的教義」雖有其重要性,卻不足以回答實踐性的問題:我們究竟應如何與我們的孩子一起生活?

身為基督徒父母,我們早已有這樣一種理解/信念,即上帝創造的人類有兩種不同的形態,我們稱之為男性和女性,並且親密的性關係應發生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內。我們面對的問題是,當我們的孩子——尤其是已經成年的孩子,選擇了一種不基於這種理解/信念的生活方式時,我們該如何與他們相處。

我們已經很清楚地讓他們知道我們信仰的內容了,下一步是什麼?

我猜想,人們之所以反對《無條件特會》和貝格牧師的建言,主要是擔心這類「務實地建言」將不可避免地引致重大的神學偏移,為教會和教會所牧養的人帶來可怕的後果。而這種擔憂被一種「文化戰爭」的心態嚴重地放大了——自20世紀初原教旨主義(fundamentalist)與現代主義(modernist)展開戰爭以來,福音派一直存在著文化戰爭心態。這種戰爭心態傾向將LGBTQ視為我們在這場戰爭中的敵人,是我們需要「不斷地透過陳述真理來對抗」的敵人,而不是我們的鄰舍

講述真理是件好事,但如果我們長期採取對抗的姿態,我們就不可能實踐使徒保羅對羅馬基督徒的勸告:「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8)。」雖然不少人認為,在性道德相關的罪上試圖尋找實際的人際關係上的回應是「遠離正統教義」的第一步,但這並非唯一可能的結果。

我們的任務是正確(正統)的信仰實踐,而這需要我們的屬靈識別力(discernment),但擁有識別力是一項充滿挑戰的事業,因為我們本身的「犯錯率(fallibility)」使我們的識別力充滿變數。畢竟,儘管上帝的話語是全然可信的,但「我們對神話語的應用」卻未必是全然可信的。有時,我們會在應該堅定的時候選擇寬大,或是在應該靈活的時候選擇嚴厲。無論我們在靈命之旅上多麼勤奮,本意多麼美好,我們總有可能做出錯誤的選擇。再加上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即使是正確的選擇,也可能為我們所愛的人帶來痛苦,因此,「有識別力」這個任務變得非常令人生畏。

但是,「逃避花費大量時間思考及識別」並非基督徒的選項。有犯錯的風險並不能作為我們逃避愛鄰舍的責任的藉口。人們需要幫助,而我們總是必須做出決定:基督徒應該採用他人傾向自己被人稱呼的人稱代名詞嗎?我們應該參加我們子女或同事的同性婚禮嗎?當在同性婚姻內的成年孩子返鄉時,我們是否應允許他們和伴侶睡在同一張床上?

對我們之中許多人來說,這些問題不僅僅只是學術上的問題,而是最真實的情況,我們這些有血有肉的人需要答案,但我們往往沒有太多準備的時間。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必須識別我們究竟應該怎麼做——盡我們所能,謹慎而謙卑地運用我們從神的話語中所獲得的知識。像我這樣的基督徒父母(還有貝格牧師面對的祖父母)在與我們自己的牧師和教會朋友談話時,都渴望有人能當面幫助我們回答這些問題。

有時我們會做出錯誤的回應。有時,正如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在他的書《認識神》中所形容,「基督徒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錯認了上帝的指引,走錯了路」。但巴刻保證,即便如此,我們所造成的傷害也並非不可挽回的。上帝有足夠的恩典來保護祂的羊群——包括我們——免受我們自己錯誤思想的傷害。「因此,」巴刻總結道,「討論何為神的指引的正確處境,似乎正是我們對上帝的信心:相信祂不會讓我們毀掉自己的靈魂。」

屬靈識別力需要我們付出艱苦的努力、大量的禱告、對聖經的思考、對靈魂的試驗(約翰一書4:1-6)。在一個「大眾的政治共識(Overton window)」迅速變化的文化中,要做到這一點非常困難,但如果因為正統福音派的同溫層不願意討論這些實際問題,而我們不得不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試圖自己回應,情況只會更糟糕。

維克多·克萊門特(Victor Clemente)是一位關於信仰與文化議題的自由撰稿人。他的作品曾刊登在《基督與流行文化》(Christ and Pop Culture)和《忠實雜誌》(Faithfully Magazine)上。可在@The_Wait_Room 或Threads 上追蹤他 @the_wait_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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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人即使離開童年時期的信仰,仍相信靈界的存在

皮尤研究中心對香港、韓國、日本、台灣和越南一萬多名成年人進行調查,研究基督徒和佛教徒的信仰、習俗以及與其他宗教傳統的親近程度。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3, 2024
Illustration by Mallory Rentsch Tlapek / Source Images: Unsplash / Pexels

東亞地區的「宗教改信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地區之一:香港和韓國有一半的成年人離開他們自幼年時期信仰的宗教,轉而信仰其他宗教或不再有任何宗教信仰。

在基督徒之中,香港和韓國離開基督教信仰的成年人遠遠多於改信基督教的成年人。

但是,香港和韓國的「離開(任何)宗教率」也是最高的,超過三分之一的受訪成年人表示他們現在不再信仰任何宗教

然而,在東亞和越南,每10個無宗教信仰的成年人中就有4個仍然相信這世上有「看不見的存在」或神。

在台灣和日本,大約80%的成年人表示他們在過去一年中曾燒香祭祖。

以上是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最新發布的大型調查《東亞社會的宗教和靈性信仰》(Religion and Spirituality in East Asian Societies)的結果。研究人員表示,雖然東亞很少有人每天禱告或認為宗教在他們的生活中非常重要,「許多人仍持有宗教信仰或相信靈界的存在,並參與傳統宗教儀式」。

去年6至9月期間,皮尤對香港、日本、台灣、韓國(定義為東亞)以及越南的 10390名成年人進行調查。

雖然越南位於東南亞,但皮尤將其納入此次調查,因為越南保有儒家傳統,與中國有歷史淵源,並信奉東亞地區常見的佛教分支——大乘佛教(皮尤於去年9月發布一項關於東南亞宗教的深入調查,重點調查六個國家)。

研究人員承認東亞地區的「宗教複雜性」,因為「宗教」一詞通常指有組織的、等級森嚴的崇拜形式,而不是「亞洲傳統的靈界信仰形式」。此份調查共使用七種語言,在東亞國家透過電話進行,在越南透過面對面訪問進行,並要求翻譯人員選擇最通用常見的「神」字,避免使用專指特定宗教的神靈實體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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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尤發現,在香港、韓國和越南,沒有宗教信仰的成年人在人口佔比最大。而在日本和台灣,佛教佔比勉強超過無宗教信仰者。

在韓國,基督徒佔總人口的32%,在香港佔20%,在越南佔10%,在台灣佔7%,在日本佔2%。(因為日本基督徒樣本數量太小,皮尤沒有將此群體的信仰熱誠度納入研究結果)。

皮尤研究人員得出結論,儘管人們表示宗教在他們的生活中並不重要,但「當我們透過人們所相信的事行為(而不是根據他們是否宣稱有宗教信仰)來評估他們社會的宗教信仰狀況,東亞地區的宗教活力比最初看起來要更加豐富多彩。」

普渡大學宗教與全球東方研究中心(Center on Religion and the Global East)創始主任楊鳳崗表示,宗教信仰在東亞的流動性是這份報告「最顯著的特點」。楊是皮尤報告的專家顧問。

「當他們必須選擇一種宗教身份時⋯⋯許多東亞人會表示自己沒有特定宗教身份,儘管他們可能持有與宗教相關的信仰及宗教活動。這些宗教『相信』及實踐可能來自一個以上的製度化宗教。長久以來,這一直是東亞人的信仰常態。」

東亞的基督教信仰狀況

在東亞,南韓有51%的基督徒認為自己是「重生得救(born-again)的基督徒」或「福音派基督徒」,是東亞比例最高的國家。與年輕基督徒相比,35歲以上的基督徒更傾向有此類認同(54%對比38%)。韓國女性和沒有大學學歷的基督徒也更傾向認同自己為福音派基督徒。

與此同時,44%的越南基督徒、36%的香港基督徒和僅8%的台灣基督徒自認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或福音派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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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東亞最有可能認為宗教對自己生活而言「非常重要」的群體。整個東亞地區約有三分之一或更多的基督徒這樣認同,三分之二的越南基督徒也這麼認為。同時,東亞只有不到20%的佛教徒認為宗教對自己生活而言非常重要。

多數受訪的基督徒表示自己通常會去教會,越南有80%的基督徒表示他們每週都會去教會,而台灣和香港只有46%的基督徒表示他們每週都會去教會。

全球參與研究所(Institute for Global Engagement)越南專案經理Hien Vu表示,與東亞其他地方相比,基督教在越南算「很新的事」,這可能是越南教會參與率高的原因。

越南基督徒「因著基督信仰經歷到正向積極的個人經歷,這幫助他們建立對基督的堅定信念,同時與其他基督徒建立牢固的連結和信任,」她說。

大約90%的東亞基督徒表示他們會向耶穌基督禱告。與其他宗教信徒和無宗教信仰者相比,基督徒最有可能每天至少禱告/祈禱一次:越南和韓國約有一半的基督徒以及台灣和香港約有40%的基督徒表示他們每天都會禱告。

與佛教徒或無宗教信仰者相比,基督教徒也更有可能思考關於生命意義的存在性問題,或對宇宙感到驚嘆。多數韓國基督徒(62%)至少每個月都會思考這個問題。

南韓基督徒是東亞地區唯一一個在認同基督徒身份方面年齡差距較大的國家:35% 的成年人認同基督徒身份,25%的青年人認同基督徒身份。

在傳福音方面,多數香港基督徒認為向人傳教/宣教是可接受的(82%),而多數南韓基督徒則反對傳教/宣教(70%)。

除香港外,東亞地區多數成年人都沒有在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就讀,香港有一半的成年人在與天主教或其他基督教會有聯繫的學校就讀。因為香港於英國統治時期創立大量教會學校。

與佛教徒相比,東亞的基督徒更有可能就讀於基督教學校。例如,22%的台灣基督徒曾就讀於與基督教或天主教會有聯繫的學校,10%的台灣佛教徒曾就讀於與佛教機構有關聯的學校。

皮尤調查發現,在香港和韓國,更多的人認同基督教而非佛教,這對一些人而言可能與直覺的想法相反,楊鳳崗表示。

他說:「東方或西方人普遍有『東亞人的信仰以佛教為主』的刻板印象。現在是時候放棄這種看法了。」

轉換宗教信仰

東亞地區有許多人如今聲稱自己的宗教身份與他們「從小到大信仰的宗教」不同。皮尤研究人員評量世界主要宗教之間的「宗教轉換率」,如佛教和基督教之間的轉換率,而不是同個宗教傳統內的轉換率(如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轉換)。

宗教轉換導致香港和韓國的基督徒人數下降了近10%。在這兩個地方,大約每10個在不同宗教傳統中長大或以前沒有宗教信仰的成年人之中,就有1人如今信仰耶穌。然而,同時有更多的人(香港為17%,韓國為19%)離開兒時信仰的基督教,轉而信奉其他宗教或不再有信仰。

香港浸信會大學副教授郭偉聯(Wai Luen Kwok)說,這些研究結果表明,香港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宗教信仰並不是社會凝聚力強弱的決定性因素。由於香港有很多基督教學校,「年輕學生可能會接受家庭以外的宗教教育,也可能會轉信其他宗教。」

香港中文大學宗教哲學教授賴品超表示,教會應該找出人們對信仰不滿並選擇離開的原因。有些人可能被東亞興盛的「現代化的」佛教所吸引,這種佛教提倡冥想或正念、素食主義,以及「佛教的世界觀(沒有造物主上帝)是一種與現代科學相容的『更合理』的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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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台灣和越南是僅有的兩個因宗教轉換致使基督徒增加的地方。在台灣,有15%的基督徒從小是佛教徒。香港和韓國的佛教徒比例同樣因宗教轉換分別下降了12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日本則下降了10個百分點。

Hien Vu認為,東亞的宗教轉換率很高,這一點讓人看到盼望,因為這「表明人們在尋找比自己更偉大的東西,以及在尋求有意義的生活方式。」

然而,「無宗教信仰」的群體是宗教轉換過程的最大贏家,在香港和韓國增長了30個百分點,在台灣和日本增長了近20個百分點。在越南,無宗教信仰群體實際上出現了淨流失:55%的越南人表示自己從小就沒有宗教信仰,而現在有宗教信仰的人佔人口48%。

香港和韓國是世界上宗教離開率最高的兩個地區。在香港,37%的人離開童年時期信仰的宗教,如今不再信奉任何宗教,而韓國緊隨其後,為35%。

就一個宗教群體的「黏著性」或「留住其成員的能力」而言,越南基督徒的留住率特別高(95%),東亞國家平均的留住率則在40%到60%之間。

與其他宗教或傳統信仰的親近度

在香港、韓國和越南,自稱沒有宗教信仰的成年人約佔一半或更多。日本和台灣也有相當比例的受訪者沒有宗教信仰,分別為42%和27%。

這ㄧ類人最不可能表示宗教在他們的生活中非常重要。然而,許多人認為自己與佛教或本土宗教有某種連結。例如,在韓國、日本和台灣,至少有三分之一無宗教信仰的成年人表示他們與佛教的生活方式有關聯。

在整個東亞,韓國、台灣和日本有超過一半的成年人表示,除了他們自己信仰的宗教外,他們還另外與至少一種傳統有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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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多數基督徒、佛教徒和無宗教信仰者都認為自己與儒家傳統的生活方式有連結。而在台灣,約25%的基督徒、40%的佛教徒和無宗教信仰者表示他們與道教的生活方式有聯繫。

基督徒與東亞地區其他宗教或哲學傳統的親近度是種正向的發現,因為這「可能反映出他們之中許多人並沒有對其他宗教採取原教旨主義(或)排他主義的態度,」賴品超表示。

對靈界領域的信仰

在東亞和越南,受訪者更傾向表示自己相信神靈等「看不見的存在」,而不是特定的「神」。他們也最有可能說山脈、河流或樹木擁有自己的靈魂,並且不相信靈魂存在於人類建造的景觀和實體物中。

教育程度對這類靈界信仰的影響令人驚訝。皮尤研究人員表示,教育程度較高的受訪者比教育程度較低的受訪者更有可能相信有「看不見的存在」。每十個受過大學教育的香港成年人中就有八人這樣認為,而教育程度較低的人則為64%。

在韓國,基督徒最有可能相信這世上有「看不見的存在」,有80%的南韓基督徒如此認為,相較之下,佛教徒和無宗教信仰者相信有「看不見的存在」的比例分別為62%和41%。在其他地方,如台灣和香港,佛教徒比基督徒更有可能如此相信。

基督徒也是相信天使和魔鬼存在的最大群體。例如,在韓國,比起佛教徒,有更多基督徒認為天使或有益的聖靈存在(69%對54%),以及惡魔或邪靈的存在(63%對47%)。

基督徒也最有可能表示天堂和地獄皆存在,儘管他們更相信前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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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東亞,無宗教信仰者相信世上存在「看不見的存在」的比例從39%到73%不等。

無宗教信仰者裡有不少人繼續以食物和飲料供奉祖先,92%的越南無宗教信仰者表示他們在過去一年中曾參與祭祀。同時,幾乎所有越南人都會燒香祭祖,日本和台灣的成年人中也有80%這樣做。

相信奇蹟、因果報應、命運、重生和涅槃

皮尤研究人員發現,在香港,學歷較高的人比學歷較低的人更有可能相信奇蹟存在(65%對55%)。

香港基督徒中認為奇蹟存在的比例最高(85%),台灣、韓國和越南的基督徒中也有相當多人認為奇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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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報應的信仰在整個東亞也很普遍。雖然佛教徒最有可能相信因果報應的存在,但越南(71%)、香港(68%)和台灣(64%)多數基督徒也表示同意。這些地區的基督徒也傾向於表示他們相信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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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當比例的基督徒也相信輪迴和涅槃。

35%的香港基督徒相信人可以再生(reborn,死後重新復活)——也就是佛教的三世輪迴教義——42%的香港基督徒表示自己相信涅槃(佛教的輪迴解脫概念)。

宗教與社會的關係

皮尤調查也評量受訪者在多大程度上同意「宗教有益於社會」(為生活提供意義和目的),以及宗教能指引人們「做正確的事和善待他人」。

多數受訪者都同意這些說法,其中越南和台灣的受訪者比其他地方的受訪者更加認同這類說法。日本成年人同意的可能性則最小。

基督徒比其他群體更傾向於肯定這些說法。皮尤表示,89%的香港基督徒表示宗教有助於指導人生和改善道德行為,相較之下,佛教徒和無宗教信仰者對此類說法認同的比例分別為78%和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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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宗教領袖是否應參與政治,台灣、韓國和日本的民眾最不支持。

在所有受訪的地方,多數受訪者認為宗教領袖不應該成為政治人物。許多人也認為宗教領袖不應該公開談論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和政黨。

皮尤研究人員觀察到東亞地區在「宗教認同」上發生的顯著變化,提問:「在亞洲,宗教歸屬感(隸屬於特定宗教信仰)的意義有多大?宗教標籤是否重要?」

皮尤認為宗教認同仍然很重要:「人們如何描述他們目前的宗教認同以及他們童年時期的宗教歸屬,往往與他們信奉並實踐該信仰的程度相呼應。」

楊鳳崗教授認為人們不該「過分解讀東亞最常見的宗教是『無宗教信仰』這一調查結果。」

「『無宗教信仰』在西方正在成為一種日益增長和令人擔憂的現象,但這卻是東亞傳統上常見的現象,因為宗教認同並不總是最重要的事,」楊教授補充道。西方其他新的宗教趨勢,如希拉教(Sheilaism,將多種宗教的元素混合到個人的靈性信仰中),過去幾個世紀以來在東亞一直很普遍。

「了解東亞的宗教可能有助於人們解讀西方當前正在經歷的信仰習慣的變化,」楊教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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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到能更好地支持中國基督徒的三種方法

不要讓政治上的競爭影響我們對彼此的看法。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19, 2024
Illustration by Mallory Rentsch Tlapek / Source Images: Getty

我是北卡羅來納州卡里市一家中型教會的主任牧師。除了多元文化和多元種族外,我們教會在政治上也很多元:我們之中有民主黨人、共和黨人,還有許多政治上「無家可歸」的人(無法認同任何一個黨派)。

今年,和美國許多牧師和教會領袖一樣,我發現自己再次必須帶領我的會眾走過一個因國家政治情況嚴重分裂的季節。

但是,我從一個看似不太可能的來源學到寶貴的教訓:在中國的基督徒。

在美國,我們常常從經濟或政治的角度看待中國:貿易赤字、全球製造業或習近平專制主義的崛起。

這些敘事往往將中美兩國視為戰略對手,因而滋長恐懼和競爭意識。皮尤研究中心去年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五分之四(83%)的美國成年人對中國及其地緣政治角色持負面看法。受訪對象認為中國干涉他國事務,其行徑無助於全球和平及穩定。

然而,身為美國基督徒,我們需要仔細思考我們與中國的關係。我們不能讓文化競爭成為我們看待中國和中國人民的視角,我們的使命呼召是耶穌第一,而不是經濟第一,或美國第一。

儘管中國社會各階層都被灌輸唯物主義無神論,並在習主席的帶領下經歷嚴厲的迫害,福音卻已在中國生根發芽。保守估計,中國的基​​督徒人數為4000萬,還有其他統計資料表示有接近1.16億人。

在中國的弟兄姊妹經歷這些考驗時,美國教會應如何支持他們?我們可以避免不斷升級的反華言論,在政治上為他們發聲、倡議,並學習他們的榜樣。

播撒善意

中美之間經濟上的持續競爭可能會助長美國境內的反華言論,目的是在即將到來的11月5日大選中動搖美國中產階級的投票立場。

經常針對中國的謾罵不可避免地會影響生活在美國的華人。我教會內許多東亞血緣的會眾擔心,如果總統候選人轉向使用反華言論來刺激他們的支持者,可能會發生更多反亞裔的暴力事件。

他們的擔心並非毫無根據。自COVID大流行以來,全球針對亞裔的仇外心理情緒激增。去年,每4個美籍華人中就有近3個報告曾遭受種族歧視。根據CNN報導,越來越多亞裔美國人正在考慮購買槍支來自我保護。

身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可以選擇不在網路和現實生活中助長帶有反華言論的對話。以弗所書4:29節敦促我們不要參與不健康的話題,而是要用我們的言語鼓勵別人。雅各書1:26 說,人若不謹守自己的言語,他們的宗教就毫無價值。

在操練「耶穌第一」的信仰時,我們可以鼓起勇氣,在選舉季中用言語糾正對中國及其人民的誤解和成見。我們可以在愛我們「在美國的中國鄰舍」方面有所成長。與其發表會加劇他人對中國和中國人民焦慮的言論,我們可以在敵對時期播撒善意,幫助他人發現上帝是如何透過華人/華僑在中國和世界各地擴展福音的。

倡議的力量

避免反華言論是我們明智地使用言語的一種方式。另一種方法則是為那些面臨逼迫或自由受到壓制的基督裡的弟兄姊妹大聲疾呼。

在中國家庭教會網絡中,牧者常被警察叫去「喝茶」,並被警告不得傳福音。許多人已開始認為,在沒有受到通知的情況下私人住所被監視、被突然驅逐或無法使用基本的公用設施是常態。

2022年,小慧和陳尚(因安全原因使用化名)等中國基督徒因涉嫌參與非法宗教集會而被關進監獄。在獄中,他們透過分享耶穌的故事和唱讚美詩來服事獄友和獄警。

在這個禁止傳福音的國家,他們並不是唯一如此大膽的人:儘管進入大學校園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受到限制,但中國教會持續派遣宣教團隊在中國的許多大學校園裡分享基督。

我們的中國弟兄姊妹願意面對這些考驗,因為他們愛耶穌基督。他們繼續建立教會,培養年輕牧師,服事地方社區。

當我們聽到基督徒在中國政府的高壓政策下所面臨的不公正境遇時,我們不僅有機會感受到或表達憤怒,也有機會增加我們對中國人民的愛和憐憫。我們美國人都知道,生活在一個國家並不自動意味著我們支持這個國家的領袖。

此外,身為沒有生活在基督教受逼迫的國家的人,我們蒙召為那些因信仰耶穌而受苦的人代言。

我們可以為無法發聲的人說話,鼓勵我們的領袖敦促中國政府以神僕人的身份行事,為國家謀福利(羅13:4)。我們可以在小組或講道中分享中國家庭教會的困境,幫助其他美國基督徒認識到在中國跟隨耶穌的代價多麼高昂。

十字架的道路

勸阻反華言論、為我們在基督裡受逼迫的弟兄姊妹代言,是支持中國家庭教會的重要方式。但我們也可以學習他們的榜樣。

在美國,認定自己為藍軍或紅軍正在成為我們基督徒身分的核心。我面臨來自右派和左派的壓力,要求我和我的教會支持各種政治事業或候選人。

在中國,家庭教會內部在如何信實地回應習近平政府對宗教團體的壓制性規定方面也一直存在緊張關係。有些牧師認為需要採取更謹慎的態度,這意味著要限制實體教會的聚會,或只在網路上聚會。另一些教會領袖則認為,應該更大膽,增加傳福音和建立教會的活動。

但美國和中國的基督徒都能在此找到共同點:我們應該優先考慮上帝的國度,而不是追求我們的政治特權。

透過著名牧師王怡的生活,中國家庭教會能教導我們這樣的畫面會是什麼樣子。2018年12月9日,王怡因傳福音被捕。目前,他正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非法組織管理罪」等莫須有罪名在監獄服刑,刑期九年。

王怡被捕前,曾多次被警告應停止傳教。然而他故意增重30磅,好為入獄做準備。他也為自己的靈魂做好為基督受苦的準備。

秋雨聖約教會的牧師和長老們在教會《九十五條論綱》裡寫道:「教會必須以死相爭的,不是看得見的民事權利和法律地位,而是看不見的天國鑰匙和福音的權能」。這份文件概述了教會在苦難中的神學。

「教會不可放棄的、最重要的產業⋯⋯聖道。」

王怡在政治壓力下的生活方式是完全降服於耶穌的生活方式的典範。雖然美國和中國可能正在經歷地緣政治衝突,但王怡告誡我們,要記住我們最高的忠誠是對基督的忠誠。中美兩國的基督徒在耶穌裡共享並堅持同樣的盼望,耶穌已經拆毀我們之間敵對的牆(弗2:14)。

降服的生活

成為「耶穌第一」而不是「經濟第一」或「美國第一」的基督徒,是一個需要謙卑、自省和持守信念的過程。

身為美國基督徒,我們可以思考我們是如何做出選擇的——無論是在公開場合的言論或私人的投票,我們的選擇不僅會影響我們的經濟和安全,還會影響福音的見證在美國和全世界的開展。

主耶穌為了使全球人民與上帝和好、與彼此和好而承受十字架的痛苦,當我們跟隨祂時,我們可以抵制針對華裔的歧視性言論和行動。我們可以為我們在中國的基督裡的弟兄姊妹代言,禱告求上帝的保護、鼓勵及勇氣,因為他們正在為上帝的名受苦。我們可以重新渴慕傳福音,過著一種為了建立神國度而竭誠獻上的生活。

科里·傑克遜(Corey Jackson)是北卡羅來納州凱里三一公園教堂的主任牧師,也是路加聯盟( The Luke Alliance)的創始人和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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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女人」應從她們「作為人類」開始

如果我們用整個世紀的時間來學會視女人為上帝形象的承載者,今天的對話又將如何展開?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14, 2024
Rakah Miftah / Pexels

本文原發表於2022 年三月

週,美國最高法院提名人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因拒絕為「女人(woman)」一詞下定義,引起軒然大波。在回答參議員瑪莎·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的問題時,傑克遜迴避了這個問題,她說:「我不是生物學家。」參議員泰德·克魯茲(Ted Cruz)追問傑克遜,「性別歧視訴訟案」所保護的對象包含哪些人?傑克遜再次推辭,稱這類案件目前正在低階法院進行。

保守派很快就對傑克遜進行抨擊,認為她拒絕回答這個問題正是進步派在胡言亂語的明證。畢竟,任何人都應該能夠定義什麼是女人。然而,唯一的問題是,過去幾千年來,人類一直在努力定義何謂女人

無論是將女人視為「殘缺版本的男人」的古希臘人,或是不相信女人和男人一樣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的教父們,歷史的記錄都顯示人們並不十分清楚該如何看待女人。即使在我們國家的過去,女人也一直在努力爭取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那些造物主所賜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基督教護教家及學者榭爾絲(Dorothy Sayers)在她於1947年發表的文章《不那麼人類的人類》(The Human-Not-Quite-Human )裡反思我們對女人的定義的不足之處:

研究任何現象的首要任務是觀察其最明顯的特徵。……大多數研究如何「定義女人」這個難題的學生都在這第一個關卡失敗,而教會在這議題上比多數人更可悲,也更沒有藉口。……無論使用什麼樣的論述,這類討論從一開始就失去其意義,因為當人們討論男人時,總是討論其身為人類(Homo)及雄性(Vir),但討論女人時,只會討論其身為雌性(Femina)。

榭爾絲認為,「女人(woman)」一詞的準確定義必須同時包括其女生屬性和人類(human)屬性,「人」是名詞,「雌性(female)」是形容詞。畢竟,很多東西都有雌性——貓、鳥,甚至一些樹——但一個女人的權利和責任源自於其共有的人性(humanity),而非她所屬的性別(sex)。雌貓沒有公民權利。雌樹沒有公民權利。雌性人類卻有。

換句話說,除非我們對女人有一個可行的定義,即「女人本身就是上帝形象的承載者」,而不僅僅是「與男人相反的那個」,我們同樣也會在回答這個問題上失敗。

誠然,榭爾絲當時所強調的困境似乎與我們社會目前所面臨的困境不同。畢竟,參議員布萊克本提出的問題是,「跨性別女運動員能否參與女子運動競賽?」

從男性變性成女性的人能否合法地宣稱自己是名「女人(woman)」?法律在處理性別歧視案件(gender-based discrimination)時,是否也包含他們?與當年主張女性的「人格性(personhood)」的榭爾絲不同,我們掙扎於定義「誰可以稱自己為女人」。

不過,我認為榭爾絲的論述核心在今日仍十分有意義,因為,由於我們未能保護女人作為人類的人權,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創造了一個要求由「雌性/女生(female)」這個概念來接管女人作為人類的政治權利/義務的環境。因為缺乏將女性視作人類(Homo)的政治範疇,「雌性/女生(female)」成了接管女人相關權利的分類。換句話說,在政治上,我們談論關於男人身為人類(man as human)的權利及「雌性/女生(female)」的權利。

確實,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女性必須圍繞著她們「雌性(femaleness)」的身份來爭取人類的權利,因此,在當前這個時刻——正如布朗·傑克遜法官所指出的,「誰算是女人(Who is a woman)?」——這個問題具有深遠的法律和政治影響。

但是,「誰算是女人?」這個問題對保守派來說尤其棘手:若我們極力強調以「雌性(femaleness)」的維度來定義女人,而不是強調女人們與男人共同擁有的人類屬性(humanity),我們就會將作為公民權利源頭的「人類」這個類別的意義最小化。

換句話說,如果保守派對女人的定義一開始就不包含權利的預設,那麼他們在當前的辯論中就很難令人信服地聲稱自己是在為保護女人的權利而奮鬥——對那些抵制「社會進步運動」、試圖將性騷擾和性侵等指控的嚴重程度最小化為「只是男人們隨口開的無傷大雅的玩笑」、歷來反對基於性別保護女人的法律的某些保守派來說,尤其如此。

我不禁想知道,如果我們在過去的100年裡確實建立了定義女人的法律先例——不是將女人定義為「一群性別相同的特殊利益群體」,而是以生理現實(biological human reality)來定義女人的人類性,今日的對話是否會有什麼不同。如果我們用整個世紀的時間來學會視女人為上帝形象的承載者,今天的對話又將如何展開?

但這些「如果⋯⋯」無法解決我們正面對的現實問題。作為一個社會,我們現在正努力就最核心的問題達成共識——「我們是如何成為我們之所以的樣子?」。我們應如何應對當前混亂的時刻呢?

首先,我認為我們必須承認我們自己對女人的定義有缺陷——這些定義往往不是基於「神的形象(imago Dei)」,而是基於「不是男人的任何另一種東西。」我們不需要用「人類(human)」的概念取代「雌性/女生(female)」的概念,因為這兩種類別不同,一個不能取代另一個,我們兩者都需要。但是,我們必須充分理解女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的,因為我們正是從這個類別中獲得相應的權利和責任。

我們不應從《創世紀》第二章或《以弗所書》第五章展開對男人和女人的理論的研究,而應根植於《創世紀》第一章,肯定男女共同的人類屬性,因為我們的差異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男的人類」跟「女的人類」的差異是真實存在的,但性別差異無法解釋是什麼讓我們成為人類。如果在我們的次文化中,男人已成為對「人類」的預設定義,我們就必須悔改。

其次,我們需要認識到我們在這個時代的脆弱性。人們對性別(gender)或生理性別(biological sex)的觀念正在迅速改變。事實上,變化是如此之快,以至於許多人認為這是一種不成比例的改變,必須在自己被這些改變壓垮前遏制它們。雖然這個時代的改變確實來自文化的力量,但我認為,我們實際上目睹了「現代性」的弱點——不僅在關於性別(gender)的議題上,還有關於定義人格性(Personhood)和自我創造的限制上。

人們之間的對話正在迅速變化,就像波浪在即將抵達波峰並破碎時的迅速變化一樣。榭爾絲在1942年發表的《為什麼我們要工作》一文中談到這種現象,她指出,社會有內在的自我修正週期,而這些週期往往以災難性的方式結束:

那些不願意主動修正自己觀念的人,在這些觀念所導致的事件的巨大壓力下,才不得不改變觀念。……衝突的根源通常源於某種錯誤的生活方式,因各方都默認了這種生活方式,因此每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必須為此承擔責任。

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原則的領袖就需要認真考慮如何應對我們所處的這個時刻。領袖們必須找出我們辯論的真正根源,避免讓將「造成此類辯論發生」的因素永久化——這包括我們如何未能真正地重視女人的「人類(humanity)」屬性。

最後,我們必須追求一種「既尊重對話者的人性(humanity),也尊重我們自己的人性」 的質疑和探究的過程。儘管你可能認為定義「誰算是女人」的答案很簡單,但你的鄰舍卻越來越不這麼認為。與所有人和平相處意味著學習以恩典真理的態度處理這些分歧,不僅要肯定與我們持同觀點的人的人性,也要肯定不同意我們觀點的人的尊貴人性。

在我們所處的時刻,要做到以上這些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如果你試圖從政客汲取靈感,也是不可能的。但對於那些生命正在積極地被基督改變得更像祂生命樣式的人來說,他們的人性正因著與基督的合一而得到救贖和實現,兼具恩典及真理的姿態對他們而言是世上最自然不過的事。

漢娜·安德森(Hannah Anderson)著有《為更多而造》(Made for More)、《美好的一切》(All That's Good)和《謙卑的根基:謙卑如何滋養你的靈魂》(Humble Roots: How Humility Grounds and Nourishes Your 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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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名副其實的基督徒影響力人物

一個有影響力的基督徒若要名副其實,就必須是一個背著十字架的教師。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13, 2024
Illustration by Elizabeth Kaye / Source Images: Getty, Unsplash, Wikimedia Commons

教會有充分的理由對在社群媒體上有影響力的人持警慎的態度,尤其是那些談論屬靈事物的人。我們對基督徒被「有影響力的網路名人」帶領感到不安並沒有錯,尤其當這些人的魅力高於他的神學基礎、創意高於信譽,並且這些領袖與教會門徒訓練和問責機制脫離的時候。演算法、盈利模式和病毒式的傳播速度創造了無窮無盡的誘惑和誘因,即使是起初立意善意的創作者也會被引誘至開始服事自己和流行文化裡最糟糕的元素。

但我也相信,基督徒仍有可能在這種緊張關係中信實地發表想法,逃離「社群媒體可能產生的影響力」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在參加本月舉行的「黑人基督徒影響力人物大會(BCI)」時,我意識到了這一點。大會創始人傑基·霍布魯克(Jackie Horbrook)成功地打造了一種既有美感又以福音為核心的氛圍。來自神學、社會運動和時尚等不同領域的基督徒創作者齊聚一堂,討論如何使用自己的平台來榮耀上帝——以及如何在以基督為中心的同時駕馭走在文化前端的風險。

這些風險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麼新。在《約翰福音》第七章中,耶穌的兄弟告訴祂,祂沒有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身為一個(網路時代前的)「影響力人物」的潛力。他們認為,耶穌需要更多地向外展示自己、更頻繁地炫耀祂的神蹟,因為「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約7:4)。

這些建議揭露了這些人沒有理解耶穌真正的使命。儘管耶穌已成為一個廣受歡迎的公眾人物,但祂的目的遠比幾個「爆紅的瞬間」重要得多。耶穌的目的並非追求影響力,祂的信息和時機必須與天父的救贖計畫一致。「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祂向訝異於祂的信息的群眾如此說(約7:16)。

耶穌這段話應該成為擁有社群媒體事工並影響數千或數百萬人生活的基督徒的指南。我們對社群平台成長的關注絕不能多於檢視自己是否信實地管理我們的影響力。上帝把我們放在這個位置,不是為了讓我們炫耀自我、陶醉於別人的讚美。基督徒影響力的背後是十字架,十字架的目的是自我犧牲,而不是自我陶醉。

或者說,無論如何都應該是如此。社群媒體的設計總是會讓「信實於主的模式」違反人類直覺。成功的有影響力人士善於保護自己的平台,知道受眾想要什麼,這讓他們時時刻刻面臨被受眾的喜好俘虜的危險。當我們迎合觀眾,以巧妙的方式提供他們期望看到和想聽到的東西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跟隨受眾的步伐可能比他們跟隨我們的步伐還要更多。

但這樣的事不能發生在一個信實於主的事工。我們必須對聽眾講真話,而不是搔癢他們的耳朵(提摩太後書4:3)。

但這樣做可能對我們的平台不利。對我們的對手大加撻伐總是比批評自己人能得到更多支持。保守派基督徒想聽到「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政策(DEI)」如何毀了美國,社會正義派基督徒則希望聽到他人無休止地回顧白人福音派的惡劣事蹟。兩者都不想聽人反省自己的群體如何缺乏福音的同理心或真理。

但是,如果我們的公開見證是由觀眾的回應來決定,我們就太不像基督了。在耶穌的兄弟們提出困惑的建議之前的一章,當祂的事工吸引了大批群眾時,耶穌做了一些有影響力的人無法想像的事情:祂對眾人進行嚴厲的教導,導致許多跟隨者拋棄了祂(約翰福音6:53-66)。耶穌傳道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安撫或奉承祂的聽眾,肯定他們所有的自我認知和先入為主的觀念。耶穌來是要造就人們,把人們帶到十字架前。同樣的,一個不願為了真理失去追隨者的「影響力人物」也不可能信實地服事上帝。

許多有影響力的人同時也面對「模仿及認可流行文化」的誘惑。對那些參與社會正義和運動的人來說,我們的神學往往會變得蒼白和模糊。有關基督教性道德和生命神聖不可侵犯的信息開始從我們的平台上消失。我們不想失去世俗的政治盟友,不想冒犯文化的守護者,或因持有「保守/倒退」的觀念而走紅。我還記得,在是否批評「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的組織對傳統家庭倫理提出替代性的詞彙時,我曾猶豫不決。我在原則上支持種族正義的信息,但我知道我的陣營裡有許多人會將這場運動中任何一絲不同的意見視為背叛。

我們之中很少人有膽識在與世俗社運人士或學者進行交流的同時堅持聖經的權威性。我們太過忙碌於試圖融入這個群體。我們之中一些人樂於被邀請入席,樂於與某個人或某個機構建立聯繫,但我們不配在成為世俗世界的傀儡和諂媚者的同時,在教會內發揮影響力。

這種描述既不誇張,也並非一種假設。我曾見過一些有影響力的基督徒在自己的平台上刪除與傑基·希爾·佩里(Jackie Hill Perry)等聖徒共同製作的內容,只因為他們被人指責與佩里同台是一種「很冒犯人的行為」——但佩里所做的僅僅是講述福音真理。這類基督徒影響力人士看起來更像術士西門,而不是耶穌,他們以犧牲福音的見證為代價,利用教會促進自己的事業(使徒行傳8:9-25)。

一個有影響力的基督徒(Christian influencer)若要名副其實,就必須是一個背著十字架的教師。我們必須使用自己的才能和知名度來引導人們走向基督,而不是走向我們自己。

這是一個很高的標準,但正如我在BCI大會上親眼所見,有些基督徒能夠並且確實達到了這個標準。從喜劇演員馬修·哈德森(Matthew Hudson)透過諷刺來傳播福音,到埃克米尼·烏萬(Ekemini Uwan)透過為人倡議來愛她的鄰舍,一些有影響力的基督徒正在使用社交媒體推進基督的大使命。這是教會的新媒體,是教會必須問責的新媒體,也是我們在此跟隨耶穌的機會——像祂一樣指引那些對我們的教導感到訝異的人至上帝面前。

賈斯汀·吉博尼是一位牧師和律師,也是基督教民間組織AND運動的主席。他是《同情與信念:信實地參與公民運動指南》(Compassion (&) Conviction: The AND Campaign’s Guide to Faithful Civic Engagement.)一書的合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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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聖經》中的龍

亞洲的聖經學者說,端午節提醒我們,啓示錄裡的蛇超越東西方文化的範疇。

一支參加國際龍舟節的隊伍經過幾艘空龍舟。

一支參加國際龍舟節的隊伍經過幾艘空龍舟。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12, 2024
VCG / Getty / Edits by Christianity Today

多數的時候,在我們看見龍舟前,就會先聽到龍舟的聲音。

空氣裡充滿戰鼓的節奏,20多名隊員坐在狹長的船裡一致地划著槳,努力超越其他船。但激烈的競賽並不是端午節期間唯一引人注目的特色。今年的端午節是農曆五月初五,也就是公曆的6月22日。

這些龍舟還有引人注目的外觀設計,吸引好奇的人群圍觀。每條舟的前頭都裝飾著神色兇猛的龍頭:兩隻上揚的角,銳利的眼睛,齜牙裂嘴的暴露其鋒利的牙齒。

多數華人基督徒不會認為慶祝或參與端午節有什麼不對,無論是參加龍舟競賽或吃美味的粽子。然而,他們對龍卻有負面的看法,因著聖經對這個傳說生物的描述。

《今日基督教》訪問的聖經學者們表示,消除華人文化裡對這些神話生物的誤解,並對聖經中龍的含義有更全面的理解很重要。

華人喜好帶有龍圖騰的傢俱或珠寶,因爲它們在華人文化裡象徵繁榮、幸運、祝福和智慧。這種奇妙的猛獸也是皇權的象徵:皇帝被稱爲「龍」,經常穿著繡有龍圖騰的外袍,代表他們「神聖及完全的權力」。

但在馬來西亞婆羅洲長大的加勒特福音神學院(Garrett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eminary)新約教授楊克勤(Khiok-Khng Yeo)說,馬來西亞和香港的一些牧師,以及一些在美國的華人教會,都告訴信徒要銷燬這些物品,因爲它們是邪惡的。甚至鼓勵那些名字中「龍」字的華人基督徒改名。

「假設啓示錄12章指的是西方的龍的概念,並用之解讀華人文化裡的,是重大錯誤的解經,」楊說。「這不但是一種誤解,也是一種粗糙地譴責中華文化的方式。」

文字遊戲

在中文和合本聖經(CUV)中,「龍」字出現了138次。新加坡神學院的李志秋(Chee-Chiew Lee)說,在舊約裡,龍經常出現在聖經名字的音譯中,例如押沙龍(Absalom)。

龍這個字主要用來代表啓示錄裡的dragon。在和合本中,龍出現在提到紅龍的經文(啟12:3),也就是有兩個角的野獸,說話像龍(13:11),然後天使抓住龍——龍也被描述爲古蛇或魔鬼——將它捆綁一千年(20:2)。

李說,只有一種中文譯本,也就是《環球聖經譯本》(Worldwide Chinese Bible),將啓示錄的dragon翻譯成「魔蛇」,而不是「龍」。

《今日基督教》訪問的聖經學者們強調,爲了準確地理解聖經裡提到的龍,我們必須認識聖經作者身處的古代近東文化背景。

在像那樣多神信仰的環境中,神明通常與被描繪成蛇的對手爭戰並擊敗它們。例如,巴比倫神話裡記載了馬杜克神(Marduk)與蛇形女海神提亞瑪特(Tiamat)的纏鬥,而迦南烏加里特(Canaanite Ugaritic)神話則記載了巴力神(Baal)與羅坦(Lotan)的爭鬥,羅坦是一隻七頭海怪,名字的意思是「盤繞」。

在《英王欽定本》(King James Bible)英文聖經中,希伯來文 tannîn一字被翻譯為dragon(龍),如在耶利米書51:34和尼希米記2:13裡。希伯來文livyāṯān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以ophisdrakon的翻譯出現,後者可能是這些古代怪獸在英文中被翻譯為「龍」的原因之一,李說。

「將這些字翻譯為『龍』的問題是,它會讓你想到中世紀的龍,而不是猶太人的蛇,」李說。「中世紀的龍有翅膀。但在希伯來人傳統裡,龍它沒有翅膀也沒有腳。它更像蛇而不是大蜥蜴。它的嘴也不會噴火。」

中文聖經讀者可能也常常透過我們的文化濾鏡來看待龍。

在中國神話裡,龍的身上有鱗片,體型修長,沒有翅膀,但雄性的龍有能力飛到天上,帶來降雨(雌性龍則負責地球上的河海)。龍存在於不同的層域——天空、海洋和地下世界——並掌控它們。

新教中文聖經的譯者希望華人基督徒能拋棄傳統文化中潛在的偶像崇拜,因此在1919年出版的《和合本聖經》中將龍與負面的觀念聯繫在一起。但若要準確地翻譯聖經裡的字,必須理解翻譯過程裡涉及的兩種因素,李說。

首先是語言的因素:在英文和中文聖經中,dragon和龍分別代表不同的符號,代表不同的神話動物。第二種是文化的因素,在某個文化裡表示某樣東西的符號,在另一個文化裡不一定會是同樣的東西。

李說,例如,「在華人文化中,我們習慣在送禮者離開後才打開收到的禮物,但這並不意味所有文化都必須這樣做。」

也就是說,對基督徒而言,聖經中的蛇(snake 或serpent)是邪惡的象徵,並不意味華人文化裡的龍也是邪惡的。

「華人文化對『龍』的理解與聖經古代近東文化的觀點不同,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化。」楊說。因此,他建議將dragon翻譯為「惡龍」 (evil dragon),以便更清楚地描繪啓示錄裡的怪獸。

謬誤的假設

亞洲聖經學者說,若總是將解釋為邪惡的代表,華人可能會陷入一種全盤拒絕自己的文化的危險。

「若沒有學習如何銓釋隱喻和符號,人們會傾向將符號等同於實物或本體,而不是將符號視爲文化的外顯,」李解釋說。「符號來自文化本身,而它們在該文化中的使用方式往往是相當固定的。」

在她的中文神學院課程中,李以文化習俗的例子來說明符號是如何被賦予特定的文化意義。在華人文化裡,農曆新年期間發紅包象徵著節日的到來,但當遇到其他慶祝活動時,如開齋節(Hari Raya Puasa,在新加坡被稱爲Eid al-Fitr),人們會互贈綠色的紙袋,而不是紅色的,因爲綠色在伊斯蘭教中象徵著「天堂、永恆和智慧」。

上海的張三牧師(基於安全考量,使用化名)說,在中國,這種對聖經和中華文化的誤解在1980、1990年代更爲普遍。中國的基督徒不穿有龍圖案的衣服,也不參與端午節。許多人還拒絕唱一首當時流行的愛國歌曲,「龍的傳人」,因為啓示錄20:2以龍來稱呼撒旦,他們認為基督徒不應是撒旦的後裔。

張說,由於現在基督徒的聖經素質提高,這對今日的中國教會來說已不再是問題。除了認識到tannn一字在聖經裡被用來描述各種海洋生物,如鯨魚、鱷魚和蛇之外,華人教會也從照字面意思解讀啓示錄轉變至更偏寓言性的解釋。

楊說,將「龍」理解為邪惡的另一種危險是,當這種解釋導致「對末世論嚴重扭曲的理解」時 。楊說,當人們視中華文化為邪惡的、拒絕它,並認定它最終會被摧毀時,一些人可能會有意地或在潛意識裡認爲西方文化比較好。

楊認為,這種「西方文化較優越」的看法是很嚴重的問題:「所有文化都有其優點,也都有不好之處。一旦你開始比較優劣時,種族優越感、種族歧視、民族主義和殖民心態就會油然而生。」

與救贖的關聯

這些誤解可能還存在於亞洲某些地區。但楊說,華人基督徒在過端午節時並不會認爲這和他們的信仰有任何衝突,因爲這個節日有其文化和歷史根源,而不是源自宗教。

同時,基督徒也不習慣在端午節期間傳福音。上海的牧師將中國基督徒這種不積極的現象歸因於中國快速的城市化和有效的無神論教育,種種這一切已「清除民間宗教的存在」。

「與城市化的中國相比,散居在臺灣、馬來西亞和香港的華人有更『濃厚』的迷信和宗教文化」,將他們與社會其他群體區分開來,張說。

楊說,在農曆的另一個節日——「鬼月」(Hungry Ghost Festival)期間,教會往往會更加活躍,因爲它與佛教和道教有關,並經常引起人們對邪靈的恐懼和對死亡的疑問。

然而,華人基督徒同樣能思考如何使用端午節的故事作爲傳福音的切入點。

雖然有些人說這個傳統起源於中國農村的迷信,他們崇拜龍神,就以賽龍舟來驅趕厄運和尋求龍神的祝福,但多數華人認爲這一事件的起源是紀念楚國大臣屈原的愛國事蹟。

屈原是三世紀時楚國的詩人和政治人物。戰國時期,屈原警告楚王,鄰近的秦國將會是楚國的威脅。但楚王不僅沒有聽他的勸告,反而把他放逐了。看到祖國陷入動亂,絕望的屈原最後跳入汨羅江自盡。

這個傳說的一個版本說,百姓們後來乘坐龍舟去救屈原,而另一個版本則說,人們將粽子扔進河裡餵魚和河龍,以防止屈原的身體被吃掉。

許多華人認爲屈原是個受人愛戴的人物,他超越了「自我犧牲的單純故事,成爲愛國主義的典範」。然而,華人基督徒可以更進一步地將屈原的故事與基督教的主題聯繫起來。

「聖經的敘事爲我們提供一個更廣、更具說服力的敘事,說明爲什麼一個英勇事件不僅與中國歷史有關,且與基督信仰的主題有關,」楊說。「因為在基督教理念中,屈原好似一個代表正義和人民權利的先知。」

楊還說,基督徒們可以屈原的英勇事蹟作爲指向基督教的殉教理念的一種方式——因著追求正義、愛和忠誠,以致爲神而死。像這樣的故事也能帶出一些關於中國歷史和基督信仰之間有意義的討論:「這是教會該做的工作,將這兩者聯繫起來,而不是二元分別的思維模式。」

若華人基督徒能加深對文化人類學的理解,就能更好的閱讀及分享關於聖經中的龍。

楊說,龍在中華文化裡表露了人們對安全、和平、祝福、快樂和能力的渴望,這些都有助於華人基督徒和他人分享對ㄧ個更偉大、更持久的盼望的出發點。

「這一切都與了解聖經裡的救贖有關。找到這些主題——神和基督對人類的救恩——以及其源頭——神和祂的話語——如何為人們帶來好消息。」

翻譯:江山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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