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否壓迫女性?

有時候,我們必須超越並指出基督教傳統裡的錯誤,而不是一昧的頌揚它。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27, 2023
Ravi Roshan/Unsplash

從基督教誕生之初,女性就被接納進入這個新的群體裡。在歷史上ㄧ些時代和地方,女性們發現教會比她們所處的文化更能接納肯定她們,並將她們從文化的捆鎖裡釋放。但在其他一些時候,教會的實踐卻與聖經所啟示的「兩性具有同等價值」的觀點背道而馳。

在基督教的初始年代,基督教所教導的「在靈裡合一」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了羅馬法律的殘酷性。根據羅馬法律,女性不被視為公民,沒有合法的權利。在這種制度下,不平等的事無所不在。例如,男性犯下姦淫會被視為是正常的,但若女性犯姦淫則會被處死。為了對抗這樣的文化,初代教會的理想願景充分的體現在保羅的話裡,「當存敬畏基督的心,(男女)彼此順服」(弗5:21)。正如我們後來所看到的,女性們確實「在基督裡 」獲得一些地位,並在教會裡擔任關鍵的角色。

這種情況持續到了中世紀,即使當時整個社會普遍認為女性應該要結婚並生養多個孩子──事實上,在菁英階層裡,父母往往會安排或強迫女兒的婚事。修道院生活卻為許多女性提供了極具吸引力的別種選擇。這是一種可以委身於服事、鑽研學術、四處旅行、有屬靈團契以及與男性修士和教會領袖平等對話的生活方式。

然而,耶稣的信息裡蘊含著的更深刻的兩性平等仍時常未能體現在教會的教導和實踐裡。在《教會裡的男性與女性: 建立基督教領導的共識》一書中,莎拉·莎姆納(Sarah Sumner)博士檢視了教會在過往歷史裡對待女性的方式明顯失職的記錄。

莎姆納引用基督教教父著作裡幾處對女性有深刻偏見的論述。第一篇出自公元三世紀一篇寫給女性讀者的文章:《論女性的衣著》,作者為特土良(Tertullian),一位頗具影響力的教師,也是「三位一體」一詞的創造者。

在這篇文裡,特土良將所有女性比作夏娃,稱她們為「魔鬼的入口」、「解開禁果之樹的人」和「能說服(即使是魔鬼也無力說服)亞當的那位」。特土良認為,正是因為夏娃,(也因此「正是因為所有女性」),上帝的形象──「人」才會落入被審判和死亡的結局,上帝之子耶穌才不得不親自來到世上受死。鑒於這一點,他問到,怎麼會有女性敢「在外衣之外更多的裝飾自己?」

莎姆納也引用了公元 374 年至 397 年米蘭主教安波羅修(Ambrose, the bishop of Milan)的話。安波羅修在他的論文《論天堂》中寫道:「雖然男性在伊甸樂園之外被創造出來(也就是一個次等的地方),但男性的地位更優越,而女性雖然是在伊甸樂園裡被造,卻是次等的。」在安波羅修看來,男性優於女性是一個自然的事實。

而教會歷史上最著名的神學家奧古斯丁則認為上帝創造女性的唯一目的是生育。他明確地說:「如果不考慮生育的因素,我想不出女性能成為男性的幫手的任何理由。」奧古斯丁覺得「陪伴關係」並非上帝對兩性關係的設計的一部分。他認為,如果是為了交流互動的目的,「兩個男性朋友住在一起,比一個男性和一個女性住在一起要愉快得多!」

莎姆納說:「如果教父們對女性有偏見,而我們也理解到他們的偏見,我們就應該更加小心,不要接受他們的偏見。」換句話說,「基督教的傳統看法與聖經裡對女性的看法並不相同。」

特土良生活在羅馬,有著貶低婚姻和女性的文化。而初代基督教思想則大多受到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非基督徒思想家的影響。亞里士多德認為女性相對於男性是非理性的,且地位不一樣。

女性與男性具有同等價值的觀點一直到近代才被廣泛的接受。正如莎姆納所言,我們必須面對這個困難的事實:我們並未真正客觀地閱讀聖經,而是透過性別不平等這個歷史悠久的傳統濾鏡來讀聖經。只有當我們努力抛棄這些視角時,我們才能開始認識到這位在性別議題上與我們文化相違逆的上帝。祂從不高舉某ㄧ種人──祂不偏待人!(徒 10:34)

聖經描繪了三幅關於女性的清晰圖像。而這些圖像共同表明著:上帝是一位賦予男女性平等機會的造物者、寬恕者、裝備者和賦權者。

第一幅圖與創世有關:我們見到,女性和男性一樣,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的。男性和女性一同展現上帝的形象。我們是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在第一位女性被創造並介紹給第一位男性後,男性被告知,從那時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上帝祝福了男性和女性,並賦予他們一同統治地球的責任。上帝的心意是讓他們體驗合而為一、並肩工作來治理這地。這是第一幅圖像,創造的圖像。

在第二幅圖像到來之前,發生了一件可怕的事。創世記第三章描述了人類遭遇試探並墮落的故事。有著自由意志的男性和女性皆做出了災難性的選擇,導致慘烈的後果。上帝詛咒了誘惑者、女性和男性。但是,伴隨而來的是一個好消息:女性和男性都有資格得到寬恕。他們都有機會恢復與上帝的正確關係。

同樣,上帝親自採取第一步,透過祂兒子的誕生與受死提供人類一條能重新與祂相交的道路。耶稣是來到世上的光。信靠祂的男性和女性會進到一個新的家庭裡,成為上帝的兒女(約1:12)。

在這個新的「基督的身體 」裡,男性和女性被賦予能彼此服事的恩賜。男性及女性在婚姻裡合一原是上帝的心意。現在,男性和女性在基督的身體裡合一更是上帝的心意。祂賜予人們恩賜時是毫無偏待的。「但如今神按著自己的喜悅,將肢體各自安置在身體裡」(林前 12:18),「叫衆人得益處」(林前 12:7)。

我們在聖經裡見到這個新的秩序為女性帶來不一樣的生活。在,馬利亞坐在耶稣腳前聽祂說話,當姐姐馬大抱怨馬利亞讓她獨自做所有的工作(傳統上是女性的工作)時,耶稣告訴馬大:「馬利亞選擇了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這也並非單一的事件──在新約記載裡,女性始終處在各樣事件的核心位置。女性目睹了耶稣的死亡、女性在墳墓旁、女性也是基督的追隨者之ㄧ。她們禱告,用自己的恩賜和才能支撐著基督的身體。稍後,如百基拉這樣的女性擔任起教師的職責。這是第二幅圖像:耶稣不僅饒恕女性,祂同樣裝備女性,並歡迎女性向祂學習及服事基督的身體。

在第三幅圖像裡,女性在天堂與男性擁有同等的價值。第三幅圖像是關於永恆的圖像。在天堂,男性和女性將肩並肩地站在一起讚美上帝。啟示錄 22:3-5 是這樣描述的:

「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祂的僕人都要侍奉祂, 也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做王,直到永永遠遠。」

基督教是否壓迫女性?答案是肯定的。基督呢?祂永遠也不會。

正如使徒保羅所堅稱:「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 3:28)。

起初,上帝創造了男性和女性,使他們在婚姻裡成為一體。如今,在基督的身體──教會裡,上帝期望我們成為共同體。因為在永恆的天堂裡,我們將一起讚美上帝。祂的心意是男性和女性並肩同行,祂的心意是我們彼此合一。

琳達·倫普(Linda Rump)擁有三一福音神學院的神學碩士,是一位妻子和兩個成年孩子的母親。

翻譯:Harry Chou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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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忽略了《馬太福音》第18章的重點?

它不僅僅關乎教會紀律,更是關乎群體的健康及繁榮。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25, 2023
Illustration by Duncan Robertson

一位牧師剛得知,在同個查經班裡,有一名已婚男子出軌了另一名已婚女子。整件事爆炸性的後果才正要開始。根據聖經,牧師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或者想像另一個情境:一間新教會其中一位植堂牧師的行為越來越古怪。他表現出典型的自戀跡象,許多人因他霸道的領導方式受到傷害。他的牧師同事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或換個簡單點的狀況:青少契裡有兩位高中生開始彼此互感興趣。男孩的父母對此很著急,於是努力阻止。結果女孩的父母很受傷,也很難過。現在,這兩對父母之間緊張的關係不斷升級,雙方都在指責對方不當的行為。牧師被請來談判。牧師應該如何處理呢?

有些服事經歷的人不需要太多的想像力就很熟悉這些場景;多數的牧師都經歷過相似版本的事件。罪的種類雖是無限的,但也是可以預測的。正如耶穌提醒我們的那樣,我們之間永遠有窮人,也永遠有做壞事的人——包括基督徒。

是紀律問題嗎?

在過去的25年裡,我有幸同時身兼牧師和教授。根據我的經驗,做牧師要比做教授難得多,主要是因爲教會裡人際關係的複雜性。

雖然會眾裡的衝突來來去去,但它們不會永遠消失。僅在過去的一年裡,我能記得的就有多起情感受傷、誤解、爆炸性的焦慮,會友及教會職員間的衝突。我被請來幫忙處理其中一些情況,我也注意到其他事件的發生,並且我同樣身處一些事件並被它們影響。

我不該對這些事感到驚訝。我們也不應感到驚訝。這就是在基督的教會裡真實、平凡的共同生活情景。肢體間共同的生活裡充滿矛盾,因為我們是有限的、破碎的人,但我們仍必須生活在群體裡。

縱觀歷史,教會曾用多種方式來解決這類情況,包括逐出教會、修復教會,以及破壞性的「掩蓋事情」。今日許多的美國教會採取「教會紀律」來處理罪及其影響。為了保護教會的聖潔,教會制定紀律處分程序來處理嚴重或持續性的罪。

多數關於教會紀律的教導都以一段關鍵經文為中心:馬太福音18:15-20。這幾節經文已然成為教會紀律的範本。它們被視為指南針和地圖,引導牧師採取必要的步驟來處理道德錯誤。這是可以理解的,並不完全是錯誤的方式。

但若仔細閱讀馬太福音第18章,我們會對耶穌在這幾節經文裡的教導有不同的認識。與其僅僅視這段經文為關於紀律的教導,我們同樣能視它為耶穌對我們在基督徒群體裡正常的、充滿衝突的共同生活所給予的實用且有建設性的教導的一部分。因為馬太福音第18章整體的內容是關於如何建造一個健康繁榮的群體,而不是僅僅關於「如何處理教會問題」。

偉大的門訓教科書

「情境(上下文)為王,但耶穌是主」,我兒子喜歡引用他一位教授的話來調侃。在理解馬太福音第18章時,「文本情境」的必要性此一老生常談尤為正確。這一著名的章節本身並非孤立的存在。它是許多學者認為整本聖經裡結構最嚴謹的書——《馬太福音》的一部分。

《馬太福音》長久以來一直站在新約聖經正典的前鋒,其中一個原因是它提供了一個清晰有力的「門訓」計畫,塑造人們成為耶穌的跟隨者。《馬太福音》是一本偉大的門徒訓練書。作者透過精心設計的文學結構及來實現門訓目的。

在古代世界裡,人們會為偉大的教師和哲學家撰寫傳記,以褒揚他們的教誨內容和生命榜樣。我們所見的四本福音書本質上就是這樣的:在敘事文裡穿插著教導篇章,邀請人們成為耶穌的門徒。

為了實現培訓門徒的目標,馬太將耶穌的教導分為五個主要的教導篇幅(第5-7章、第10章、第13章、第18章和第23-25章)。每個著名的篇幅都圍繞著一個主題,成為易於記憶的門徒塑造課程。耶穌教導門徒的目的是重塑他們的感知能力、愛、習慣、行為和思想,使之符合上帝透過耶穌所啟示的即將到來的國度樣貌。這正是成為門徒的意義:將耶穌智慧的軛放在自己身上,學習祂在這個世上與眾不同的生活方式(11:25-30)。

當我們認識到馬太福音18章只是這本書裡門訓內容的一部分,並且這本書的主要目地是培養人成為門徒時,我們就能更清楚地解讀耶穌在第18章裡的話。雖然管教犯錯的教會成員可能是耶穌教導裡的一種應用,但這種解讀最多只是狹隘的理解,甚至可能會往錯誤的方向行去。理解馬太福音18:15-20最重要的一點是,這段文字主要的目的不是成為教會紀律的指導手冊,而是一個更大的、建設性計劃的一小部分,旨在塑造基督的門徒如何在群體裡生活。

家規

我那學識淵博、和藹可親的叔叔總是開玩笑說,只要能用上一個德語詞彙,一天就沒有白白浪費。我這裡有一個來自馬丁·路德本人的好詞,貼切地描述了馬太福音第18-20章的目的:haustafel,意思接近「家庭規則」或「法典」。家規通常規範著一個大家庭不同成員間應如何相處,以及應重視和奉行什麼樣的態度。聖經裡的其他家規例子包括以弗所書5:22-6:9和歌羅西書3:18-4:1。

馬太福音第18-20章對於教會這個「家」或這群「家人」 有著相同的目的。因為在耶穌基督裡新組成的神的子民們同為家人。馬太福音探討了人際交往中的各種情況,教導基督的子民應該尊榮什麼樣的人和事物。在這個段落裡,我們看到了對兒童和弱者的重視(18:1-14;19:13-15),基督徒弟兄姊妹彼此饒恕的重要性(18:15-35),上帝對婚姻的高標準(19:1-12),以及重視那些因追隨基督的生命樣式而受苦的人,而不是那些富有且在外表上看似公義的人(19:16-30)。

這幾章合在一起,透過描述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應是什麼樣子,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共同生活在世界上的新方式的願景。這就是馬太福音18:15-20的整體背景。如果我們僅僅只關注這幾節經文,便會錯過整體的畫面。耶穌在這裡的教導只是基督的教會裡獨特人際關係的一個例子。

最主要的標誌

這段所謂的「教會紀律」經文,實際上只是關於「饒恕」這一偉大主題的其中一部分,而饒恕是基督徒群體最主要的標誌。馬太福音的核心倫理勸勉是呼召我們要有恩慈。透過示範何謂恩慈(如1:19裡約瑟對馬利亞的恩慈)和耶穌直接的教導,馬太福音強調耶穌呼召祂的門徒成為恩慈的人。

展現恩慈是一種雙面的美德:對需要幫助的人給予恩慈的憐憫(6:2-4;9:12-13;12:7),對傷害我們的人給予恩慈的饒恕(5:7,9;6:14-15;18:21-35)。正是這種寬恕他人的恩慈,成為了區分基督的追隨者與非追隨者的主要標誌。事實上,缺乏饒恕正是一些人被逐出教會的原因之一(根據18:15-20裡的教導):因為儘管教會敦勸他們饒恕,他們仍不願與另一個基督徒和好。

耶穌在18:15-20節之後接著講了一個很長的寓言,加倍強調了恩慈即是饒恕的主題。不願饒恕的僕人的比喻(第21-35節)是耶穌最直指人心、措辭最強烈的教導之一。這個故事深入地點綴了祂的論點:基督徒必須彼此饒恕。

馬太福音18:15-20確實提及在基督徒群體裡處理罪的實際方法,但當我們擴大閱讀範圍來理解全文所處的背景時,我們會發現教會的管教並非論述的焦點;教導教會成長為「以基督的恩慈和恩典為標誌」的群體才是重點。

長遠的視野

在整個馬太福音18-20章裡,我們也看到基督徒群體內的衝突是持續存在且無法避免的現實。這段經文為我們在衝突裡共同的生活提出適當的期望。耶穌的教導是必要的,因為人類有各種糟糕的行為:漠視兒童、傷害弱勢群體、無故離婚、爭論誰是最偉大的,以及最核心的問題:彼此犯罪、彼此不饒恕。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並沒有對這些情況表示驚訝或意外。祂也不期望這種事不再發生。相反的,耶穌知道這是人類正常會有的經歷,也是基督徒在群體裡正常會有的經歷。

然而,一個能繁榮發展的群體不是一個沒有衝突的群體,而是一個重視並實踐耶穌在世上與眾不同的生命樣式的群體。這也是馬太福音18:15-20裡的主要目的和門訓目標。

教會的健康並不意味著毫無衝突。教會之所以能健康,是當基督徒共同視衝突為嚴重的、大家一起的事,並以和解為目標來面對。這就是基督的方式。

因此,牧師們可以學會視衝突為不可避免的事。正如我們都知道的,遲早會出現需要馬太福音18-20裡的智慧的情況。這些經文的作用在於提醒教會這樣的經歷很常見,並提供實際的步驟教導我們以愛的方式共同生活。這ㄧ原則適用於外遇、自戀的牧師以及爭吵的父母們等情況。

身為牧師,我們被呼召加入一個長期的修練場,我們在其中要教導基督的子民珍視耶穌在馬太福音18-20裡所珍視的東西。當各種衝突和道德錯誤發生時,我們不必感到驚訝,因為它們一定會發生。但我們可以視這些情況為教導人們基督的方式的機會。

牧師能學習耶穌以群體情誼為目標的方式來追求和解的關係。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幫助我們的教會成長為一個美麗的群體:一個能採取耶穌的方式,和世界的方式截然不同的群體,並成為黑暗裡的光。

喬納森·彭寧頓(Jonathan T. Pennington)是南方神學院的新約教授,也是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 Sojourn East教堂的靈命塑造牧師。他著有《偉大哲學家耶穌》等多部著作。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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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些基督徒而言,世俗的認可是常見的誘惑

一些精英基督徒有時聽起來更像雅克·德里達的門徒,而不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25, 2023
Illustration by Mallory Rentsch / Source Images: WikiMedia Commons / A. Martin UW Photography / Getty Images / Unsplash

幾年前,我應邀在一所基督教高中演講關於福音的公義使命。一到學校,一位年輕的行政人員帶著我穿過校園,感謝我來參與這個長久以來被學校長老們忽略的話題。他和另一位年輕老師好似有著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那樣的決心,表示他們正秘密地試圖改變學校的文化。我立即(可能有點草率地)稱讚他們的努力。

事實上,有太多基督教機構對於發生在自己體制內的不公義現象毫無反應。其中一些學校當初甚至是為了維持種族隔離而建立的,但它們至今依然拒絕正視自己的歷史,消除會導致這種思維的心態。

許多福音派人士竭力排斥批判性種族理論,甚至連種族之間存在教育差異都不願承認。然而,我們並不需要同意每一個批判性種族理論學者的觀點,才能認識到不公正的差異的事實。幾百年來,黑人教會一直以合乎神學論述的方式面對及處理不公義的現象——遠遠早於批判性種族理論的出現。

毫無疑問,這幾位年輕教育工作者的擔憂是合理的。深入且顛覆性的改革是必要的,但我們聊得越多,我就越擔心他們的方式是錯誤的。他們宣揚的是一個明顯的世俗進步框架,沒有經過福音真理和道德秩序的檢視。他們著迷於時下流行的世俗理論,卻沒有任何護欄來防止他們將一些概念(如「多元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及「包容性(inclusion)」)帶入不符合聖經教導的領域。

這些概念及理論可能對我們有所幫助,但我們決不能不加批判地盲從它們,因為它們同樣可能導致對「人的身份」的偶像崇拜,讓我們擁抱自己破碎的一面。讚美我們擁有的某種身份是一回事,將這個身份置於我們自我認同的核心,或推崇它到了一種地步,以至於用它來為自己開脫或定罪其他人——則是另外一回事。這幾位老師正確地發現了一個自古以來就存在的問題,但他們採取的卻是根基於世俗流行文化的扁平解決方式。

但這樣的錯誤也不罕見。由於教會裡多數的人都無法清晰地闡述及展示真正的恩慈和公義,許多基督徒感到他們必須背離聖經的基礎才能實現愛和公義等目的。

根據我的個人經歷,這種現象似乎特別是身處專業階層的基督徒日益嚴重的問題。令人擔憂的是,許多基督徒不加批判地接受了他們所從事的行業裡普遍存在的意識形態假設。融入世俗進步主義的世界觀——在受到高等教育的人群裡,似乎已成為某種認證。

在種現象在現今美國的K-12教育體制裡特別危險,因為教職人員急於實施幾乎沒有學術價值的後現代政策。高等教育嚴重左傾,也難怪那些眼界大開的基督徒大學生畢業時,聽起來更像是雅克·德希達(Jacques Derrida)的門徒,而不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後現代主義在學術界如此氾濫,以至於它開始看起來像人類心靈成長的自然進程。許多基督徒缺乏聖經基礎和自信心來質疑持世俗觀點的學校導師的論述。我們草率地接受他們的結論,缺乏安全感地模仿他們的感知以證明我們也是他們的一份子。

但在這些善意和思想灌輸背後還夾雜著一絲菁英主義——證明自己在知識上能夠理解那些被世俗菁英們視為神聖的理念。這使我們感覺高人一等,超越了教會裡撫養我們長大的人。教會長輩們如今代表著讓我們感到尷尬的陳腐形象,而我們急於透過展示自己的才智來與他們區分開來。我們現世主義(presentism)的意識認為,世俗主義所提倡的一些「新思想」是更好的思想。因此,假定「老聖徒」的想法是錯的,似乎成為了ㄧ種成熟的標誌,所以我們半嘲諷的說著「好喔,老人」。

(現世主義:對現今理念的盲目堅持,尤其是未經批判反思就粗暴的以現代價值觀來解讀過去事件的傾向。)

先知但以理在巴比倫流放時,拒絕這種思想灌輸和菁英主義,因為其中一些思想與他的道德框架衝突。尼布甲尼撒王給但以理改了名,教他一種新的語言,並試圖用自己的權威和資源來討好這個年輕的希伯來人(但以理書1:3-14)。

然而,但以理在職業機會、新的詞彙和菁英身份的誘惑下,並不像我們一樣這麼有「可塑性」。坐在國王的桌旁,如果但以理接受這一新的世界觀,他大可以優越地凌駕於尼布甲尼撒的子民之上。而但以理卻不以為然,不感興趣。他不看重國王看重的東西。他只想取悅上帝,因此他拒絕接受國王不道德的提議,拒絕玷污了自己。

我們往往不會像但以理那樣做出反應,而是進入一個新的領域後,由於缺乏安全感,我們對社會所不齒的基督教信念保持沉默。我們一方面在教會裡具有影響力,另一方面卻在尋求世人的認可。難道我們以福音為恥嗎?

事實上,基督徒不應該擁抱世俗菁英主義或教會內常見的反智主義。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向各類學問的專業人士學習,但不要有敬畏感,也不要不加批判地接受他們的思想。學術期刊不是我們的聖經,各行各業的專家也不是我們的牧師。

在我們的專業領域上,有許多原則是我們應該接受的。例如,醫生顯然應該恪守希波克拉底誓言,「不造成傷害(do no harm)」。但是,我們必須區分健全的倫理和人所灌輸的思想種子。如果我們接受的教育讓尚未出生的生命不再那麼神聖,或者讓我們追求自我定義和自我放縱,那我們就受到了錯誤的教育。

我們需要的是那些不會迷戀文化或僅僅擅長與其溝通的基督徒。我們需要那些能夠與世俗思想辯論、肯定其優點並反對其謊言的基督徒。基督徒必須在自己的領域裡充滿自信,以基督徒的身份大膽發聲——當皇帝不穿衣服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時,勇敢地提出異議。並在必要時,透過更加貼近聖經教導,而不是疏離聖經的方式,來修正我們聖徒前輩所犯的錯誤。

賈斯汀·吉布尼(Justin E. Giboney)是一名律師、政治戰略家、AND運動主席,也是《同情(與)信念:和運動的忠實公民參與指南》的合著者。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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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無毒的男子氣概

我們能否恢復健康的、尊榮基督的男性形象?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24, 2023
illustration by Joseph Rogers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福音派基督徒投入了大量的門徒訓練、活動和出版精力來推廣「性純潔」和「符合聖經教導」的性行為觀念。儘管如此,教會裡的男性和男性領袖的性醜聞、濫權和不當的行為模式清楚地表明,純潔運動(Purity Movement)並沒有解決教會裡不健康的性互動問題。#ChurchToo運動的興起和與之相關的教派內部調查表明,「性純潔」的推廣往往只是掩蓋了更深層次邪惡模式的表象。

教會裡的濫權、運作失調和性暴力的危機源於對男性身份在神學理解上的不足。具體而言,我們推廣了一種將男性過度「性化」的觀念。這些醜聞及失去人性的處事模式已深深感染了教會,但不是因為純潔運動無法阻止這些邪惡,相反的,就許多方面而言,「正是因為有了純潔運動」。

現在是時候改變我們談論和思考男性這個性別的方式了。這種次基督教觀點(sub-Christian view)對男性的看法其實創造了一種文化,這種文化允許男性陷入持續的性不成熟狀態。當這種矮化人性的神學導致毫無人性的罪惡行為時,一點都不讓人意外。

教會如今開始意識到純潔文化是如何物化和矮化女性的人性。但往往會被忽視的,是這個運動也同樣矮化了男性的人性。如果純潔文化透過將女性視為(男性的)性慾目標而矮化了她們的人性,那麼它也透過將男性塑造成充滿性慾的動物來矮化他們的人性。如果純潔文化過度性感化女性的身體,那麼它也過度性慾化男性的思維。我們的言辭和資源往往會受到我們所處的文化的影響,認為男性「既無助又絕望的性慾旺盛」的信念在電視情景喜劇裡不斷被加深,也在男性私下互相開的性玩笑裡被接受。

基督徒經常批評世俗文化過度著迷於性和得到性滿足,但教會在塑造自己的性偶像方面也不是全然無辜的。在向單身人士和性少數群體宣揚禁慾和獨身主義的同時,一些異性戀牧師和作家同時卻毫無節制地讚譽異性戀婚姻及其中(男性)獲得性滿足的榮耀。

在成功神學一種奇怪扭曲的理解下,一些基督教教師主張「順服上帝對性的設計」是追求能有最美好的性生活的途徑。妻子被要求在性事上更加順應丈夫的需求,以此來解決他們對色情刊物誘惑的掙扎。單身男性同樣被教導,上帝為他們失控的性慾「預備」了婚姻——將盟約關係簡化為源源不絕的「得到許可的性行為」。由於在性上得到滿足悄然成了敬虔的男性應得的產業,某些形式的男性性特權的觀念變得非常普遍。

其實,美國的男子氣概危機遠不僅僅關乎性和性慾(數據顯示教育程度下降的比率、人際關係和戀愛困難,以及家暴模式皆在增長),但關於性和性慾的話題已然成為福音派教會對話的焦點,並且他們有充分的理由。

我們曾見到女孩們被比她們大幾十歲的男人以淫穢的目光凝視。有些人因著對《哥林多前書》第七章錯誤的解讀來為婚內強暴開脫。那些渴望戒掉色情影片的男人和男孩即使靠著彼此監督及拼命背誦聖經經文,依然難以擺脫這種癮。知名牧師的講道片段和有爭議的書籍因著各種錯誤的原因而走紅。

然而,基督徒仍必須盡全力抵制那些矮化人性並暗示著「男子氣概和男性特色在本質上是有毒的」的論調。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批評的階段,而應開始繪製一個積極且能賦予生命的男子氣概的典範形象。並且我們可以以耶穌作為我們的榜樣。

首先,我們看到男性在道成肉身中的美好。男性和女性皆是由上帝創造、肯定和祝福的(創1:26-28),並且上帝的兒子以人的形象親自來到世上。雖然耶穌確實是真正的人類榜樣,不僅僅是真正的男性榜樣,但祂取了男性的身體,確實可以(而且應該)對男性如何思考及表達他們的性別有獨特的教導意義。

例如,我們從耶穌身上學到,男性並不需要透過性生活才能獲得充實、有自制力和敬虔的生活。對於許多男性基督徒和年輕人來說,實現「真正的」男子氣概通常意味著某種特定的性征服——成功地追求妻子及擔當父親的角色。但耶穌兩者都沒有做。如果我們對男子氣概的定義變得如此以性為中心,以至於將耶穌排除在外,也許是時候修正我們的想法了。

耶穌還展現了一種和女性之間不涉及性的正向健康的互動關係。正如約翰福音第4章的故事所示,耶穌並未遵循葛理翰原則。祂透過健康的關係和關心來尊榮女性。在福音書裡,耶穌未曾提及女性的衣著會煽動男性的情慾。但對於那些將女性過度情慾化的男性,祂說:砍下你的手,刨出你的眼睛(馬太福音5:27-30)。

其次,基督的死亡和復活開啟了「作為人類」的新方式,這意味著有一種新的「作為男性」的方式。我們的「老我」已經與基督一同死去(羅馬書6:6)。在一個被罪惡的肉體支配的世界裡,我們很常聽到的是「男孩永遠會是男孩」。但若在復活的生命裡與基督合ㄧ,男孩可以成為成熟、敬虔、溫柔、有自制力及充滿愛的男人。

無論我們因著天生或所處的文化對男性性別有什麼樣的理解,若它們引領至罪或矮化男性的人性,它們已經與耶穌一起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了。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意味著我們不再需要以統治地位、體力、強烈的性慾、性能力、婚姻或生兒育女來定義男子氣概。

耶穌的國度並不會否認性慾的受造之善,但確實將其去中心化。因此,以耶穌為榜樣的生活使我們能將性慾放在「造福他人」等更高目標之下。它讓男性擺脫必須努力追求一種文化敘事的需求——這種敘事聚焦於透過過度的性行為來展現「真正的」男子氣概。

在教會目前關於「有男子氣概的基督徒」的討論裡,有許多值得被批判的地方。但是,如果我們允許自己被一種「救贖重生」了的男子氣概所吸引呢?如果我們盼望著一個女性不再恐懼男性的教會及世界呢?在耶穌的國度裡——若借用彌迦書4:4的話來說——每個女人將坐在自己的無花果樹下,沒有任何男性會讓她感到害怕。

但是,對男性的救贖不僅僅是為了保護女性免於傷害,也是為了男性的喜樂。我們真的相信在基督裡的新生命能為男性提供比「性」更快樂、更好的東西嗎?我們是否敢於盼望,潛在的性侵犯或性成癮者可以被那使耶穌復活的聖靈大能所改變,成為有貢獻且生命繁榮的社會ㄧ員嗎?我們是否能期盼破碎的男性找到喜樂,並在他們愛人和服事他人的能力上成長——就像耶穌那樣?

「不是所有男性都這樣」這句話可以被利用為武器來使性侵受害者保持沉默,並淡化問題及之前矮化男性的模式。但同時,教會裡許多男性確實已經有著更好的男性榜樣了。例如,研究表明,與其他男性相比,經常去教會的男性在過去一年裡觀看色情片的機率明顯較低。許多男性非常認真地對待性侵的指控,並會毫不猶豫地追究其他男性對這些罪行的責任。許多父親和男性導師從小就教導男孩要尊重和敬重他人,因為他們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出來的性別存在。

這些榜樣確實已存在於我們的教會和社區裡。如果我們願意睜開眼睛觀看他們默默的信實於神的榜樣,聆聽他們的故事,聽取他們的智慧,並從他們的愛中學習,我們可能會發現,「辛苦的克服性慾是每個男性的戰場」並不是男性能跟隨的唯一的劇本。

我們對男性可以有更高的期望。不僅僅期望他們停止用暴力反擊或沉淪於強迫性的性行為,而是成為更真實的人——成為倡導正義的人、忠實的朋友、高尚的保護者、可敬的丈夫和無私的愛人。當我們以基督為榜樣時,我們可以成為新的男性。

扎克瑞·瓦格納(Zachary Wagner)是牧師神學家中心的編輯主任,也是《無毒的男子氣概:恢復健康的男性》的作者。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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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是個強暴犯,亞伯拉罕則是性販子

當我們把舊約裡權勢性侵的故事降低為性道德瑕疵時,會錯過什麼?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20, 2023

最近,我和家人在開車去電影院的路上聊到了《權力遊戲》。我從來沒有讀過它的原著,也沒有看過翻拍的影集,但我認為評論和預告片已經給了我所需要知道的一切,於是我說,「《權力遊戲》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它的內容關於性和暴力。」我兒子諾亞回答:「性和暴力,聽起來很像你的書的內容,老爸。」

我之所以會寫關於性和暴力的書,是因為聖經——尤其是舊約,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舊約——提到不少性和暴力事件。或者應該說,非常多。聖經裡記載了包括淫亂、通姦、妓女、一夫多妻行為、種族清洗、自相殘殺、殺嬰以及其他形式殘忍行為的故事。

舊約裡同樣充滿了性暴力。我們讀到強暴犯、皮條客和其他性侵犯的故事。因此,聖經故事似乎與《權力遊戲》——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的新聞——沒有太大的區別。我們似乎每天都能聽到在大學校園、軍隊甚至教會裡發生的性侵案。可悲的是,當我們聽到這些可怕的消息時,許多人再也不會感到震驚。

這個事實使得研究聖經裡的性暴力問題變得更加迫切。保羅說,所有的聖經內容——包括我們可能認為是限制級的舊約故事——都是出於神的,為要教導我們成為義人(提摩太後書3:16-17)。但我們並非忽視這些故事,而是我們講述這些故事的時候,傾向使用委婉的說法。我們不會密切關注故事細節,也因此錯過了聖經作者想要傳達的信息。除了妓女、淫亂者和通姦者的故事,性侵犯和皮條客的故事同樣也為我們講述關於上帝和祂的恩典的深刻一課。正如耶穌的家譜所示,祂來到世上是為了救贖所有人,甚至包括那些犯下性暴力的人。

亞伯拉罕,性販賣的始祖

我們傾向於委婉地講述的第一個故事是亞伯拉罕的故事。亞伯拉罕——馬太福音的耶穌祖譜上提到的第二個人——順服上帝的呼召離開故鄉,有一個美好的開始。但這個族長並非一帆風順。我們總是對他驚人的信心給予應有的敬意。當然,我們也承認他與妻子的女僕有染。但在描述他如何拐賣他的妻子時,我們弱化了細節。

到達迦南不久後,亞伯拉罕為了躲避飢荒前往埃及。因為撒拉的美貌——即使已65歲——他命令她告訴埃及人,她是他的妹妹,而不是妻子,這樣就不會有人為了娶她而殺了亞伯拉罕(創12:12-13)。因為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同父異母的兄妹,所以這個信息有一半是真的。但由於他們主要的關係是夫妻關係,所以這是一半的謊言。

正如亞伯拉罕所預言的那樣,埃及人稱讚撒拉容貌出眾,法老將她納入後宮。為了感謝亞伯拉罕分享了他的「妹妹」,法老用牲畜和男女僕人作為豐厚的獎賞。雖然這段文字有些含糊,但法老「帶她走」的用詞裡暗示著性關係。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成為地上所有家族的祝福,包括他自己的家族。但他在這裡卻反其道而行。他更關心的是自己的安全,而不是妻子的幸福和尊嚴。(亞伯拉罕在創世紀20章裡再次重蹈這一懦弱、自私的行為。)撒拉一定覺得自己被背叛了,法老也因為亞伯拉罕的欺騙而受苦:上帝降下瘟疫,懲罰法老娶撒拉為妻(創12:17)。在這種情況下,唯一「蒙福」的只有亞伯拉罕。他實質上販賣了自己的妻子,並從中獲得豐厚的利益。沒過多少年,性剝削事件在他家族裡就再次悄然發生。

他瑪:敬虔的妓女

亞伯拉罕的曾孫猶大有三個兒子。大兒子珥娶了迦南女子他瑪為妻,但上帝看他是邪惡的,所以殺了他(創38:7)。猶大於是讓次子俄南「進入」他瑪,以延續珥的血脈。娶寡嫂制婚姻(levirate marriage)——已故男子年紀最大的兄弟必須娶他的遺孀——雖然是現代人難以理解的制度,但這在古代十分常見,並在後來被編入法典,成為神子民的律法(申命記25:5-6)。

俄南確實娶了他瑪,但每次與她同房時,他都會「把精液遺在地上」,這樣她就不會懷孕(創38:9)。原因何在?因為俄南知道這個孩子不是他的,而是他哥哥的。這意味著俄南就不會得到長子的遺產。在上帝看來,俄南的行為——對他瑪進行性剝削,同時剝奪她能成為母親的尊嚴——是邪惡的,所以上帝也殺了他。

猶大注意到兒子們的行為模式,決定不把他瑪交給三兒子示拉。猶大讓她在自己父親家當寡婦。因此,當他瑪意識到猶大不打算做任何事來延續珥的血脈時,她想出一個有創意的計劃。猶大成為鰥夫後不久,他瑪打扮得像個妓女,坐在一條她知道猶大很快就會經過的路上。猶大看到她,以為她是個妓女,而不是兒媳,於是接近她,答應付給她標準的車費(一隻山羊),他稍後會給她送去。她同意了,但前提是他必須給她一些保證品。他交出了相當於古代錢包的東西——印章、繩索和法杖——然後「進入」了她的身體。她終於懷上了孩子,珥的血脈得以延續。

然而,當猶大發現他瑪懷孕時——他並不知道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他下令殺死她。由於他瑪懷的是雙胞胎,他不僅命令處死自己的兒媳,還要處死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對他瑪很不利,直到她用猶大的保証品捎信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創38:25)。猶大隨即感嘆,他的「娼妓」兒媳比他更是個義人。

猶大是個愛說謊、性生活不道德、虛偽且愛審判人的公公。但經過這個事件後,他改變了。他後來甚至願意代替最小的弟弟便雅憫,向埃及掌管糧食的人——他的弟弟約瑟——獻上自己作為奴隸,而他早在22年前就把約瑟賣給奴隸販子(創44:33)。與猶大不同,他瑪只是試圖做正確的事——儘管她做得並不完美。上帝因著珥和俄南的惡行處死了他們,卻保護並祝福了他瑪。

大衛:強暴犯君王

舊約裡有不少關於強暴的故事,包括利未人的小妾被輪姦(士師記19章)和他瑪——這個名字可能正是為了紀念猶大的兒媳——被自己同父異母的哥哥,大衛王的長子暗嫩強暴的故事(撒母耳記下13章)。但最引人注目的也許是多數人都不會把它與強暴聯繫在一起的:大衛和拔示巴。

我們對這個故事都很熟悉。本應與部下和以色列軍隊ㄧ起打仗的大衛,待在耶路撒冷的家中。一天傍晚,當他在自家屋頂上散步,注意到一個迷人的女人拔示巴正在洗澡。他召見了她,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她懷了孕。當大衛掩蓋醜聞的計劃失敗後,他讓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戰死在戰場上。

大衛搞砸了——嚴重的搞砸了。但是,我們將這段婚外情簡化為雙方自願的通姦,從而弱化了這個故事。有人說,拔示巴一定知道大衛在偷看她,所以她明明有機會反抗他。1951年的電影《大衛與拔示巴》演示著拔示巴是故意引誘大衛的。

但是,為什麼要責怪她呢?其實有很大的可能,她是衣著完整的,只是用一個碗在清理身體。經文裡並沒有說她赤身裸體,也沒有說她知道自己被人偷看著。最後,女性一般不會對男性說「不」——在古代社會是如此。當然了,臣民更不會對國王說「不」。雖然這個故事的前半部分對於拔示巴是否也有罪責的形容並不清楚,但故事後半部對於誰該負責卻非常清楚。

聖經和裡面的人物都將矛頭指向大衛。上帝斥責了大衛。「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撒下11:27)。文裡並沒有說「他們」或「大衛和拔示巴」所行的事。只說了大衛。

先知拿單指責了大衛。他講了一個故事:一個富人為了餵飽飢餓的客人,偷走並宰殺了他貧窮鄰居的母羊(撒下12:1-4)。若是責備拔示巴,哪怕只是責備她一點點,都無異於責備那頭母羊為什麼會被人吃掉。

大衛同樣也指責大衛。在拿單故事的結尾,大衛說那個在比喻中代表他的人該死(撒母耳記下12:5)。基於國王和臣民之間有極巨大的權力差距,稱大衛的行為為權勢強暴而非通姦才是更為準確。拔示巴無法拒絕。她連選擇的權力都沒有。

坦白從寬

在古代世界裡,性暴力猖獗,就和今天的世界一樣。聖經作者們並沒有忽視性暴力的故事,也沒有委婉地描述細節。相反的,他們深入敘述了性暴力和性剝削的故事——以至於在他瑪的故事中,讀者不禁會想問:為什麼在約瑟的故事中間會有這麼ㄧ大段關於他瑪的故事?雖然新約聖經讚揚了亞伯拉罕和大衛做的好事,卻沒有掩蓋他們的罪惡。

古代家譜往往會誇耀令人印象深刻的父親事蹟,忽略母親的存在,並省略任何令人尷尬的事。但馬太福音裡的耶穌家譜卻偏離了典型的模式。它記載了四位女性,這在當時是很奇怪的事。但是,當我們研究這些女性是誰時,這份家譜的怪異程度簡直到達了頂點。第一個被提到的女性不是夏娃、撒拉或馬利亞,而是敬虔的妓女他瑪。第二位女性喇合也是一名妓女。第三位女性是寡婦路得——她掀開波阿斯被子的舉動可以說是非常大膽不受約束。第四位女性僅僅被稱呼為「烏利亞的妻子」——那位強暴受害者拔示巴。

許多牧師和作家喜歡把耶穌家譜中的女性單獨列出來,因為她們似乎都是外邦人。但我們卻不會談論亞伯拉罕和大衛——他們是性犯罪的實施者,而不是受害者。常常,當我們在討論性醜聞時,我們顯然更願意談論女性而非男性。我們對受害者持懷疑態度——有時甚至是譴責受害者。

然而,舊約裡對受害者卻持保護的態度。例如,申命記22:25-27概述了在農村地區,如果一名訂婚婦女被強暴應如何處理。經文裡直截了當的表示:如果婦女在農村被強暴,應該處死那位男性。女性一方的證詞就足以給罪犯定罪。與我們的法律系統不同的是,摩西律法假定女性是無辜的。強暴女性的情況不會因著不公正的法律制度而讓犯罪的人被無罪釋放,因而使情況加劇。

上帝制定這樣的法律,是為了要這些與祂立約的子民保護女性。遺憾的是,並非每位女性都能得到保護,如同現今世界每天都能看到悲劇的發生。擁有權力的男性——包括一些信仰上帝的人——利用自己的權力地位對無權無勢的女性進行性剝削或性侵。亞伯拉罕選擇透過販賣妻子的身體來獲利。猶大和他的兒子俄南剝削他瑪的身體(猶大甚至計劃殺死她)。大衛利用自己的政治權力與拔示巴發生了看似是一夜情的關係——儘管他已經有很多妻子可以滿足他。

上帝用祂的力量為這些無權無勢的女性申冤。祂降下瘟疫引起法老的注意,使撒拉得救。祂處死俄南,使用他瑪來治猶大,並派拿單質問大衛為何搶走鄰居的「母羊」。

上帝保護了這些女性免受更進一步的剝削,但祂為什麼不早點介入呢?為什麼祂不保護今日那些在大學校園、教會或家中被男性強暴的女性?我不知道。正如我們在聖經裡看到的,上帝的干預並不總是會發生。上帝保護羅得的女兒免受所多瑪強暴犯的傷害(創19:1-29),但祂沒有保護羅得不被自己的女兒侵犯(創世記19:30-38)或利未人的妾侍免受基比亞強暴者的惡行(士師記19)。

對我們來說,上帝為什麼在一種情況下選擇保護受害者,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卻不保護他們,永遠會是一個謎。但我們知道,上帝希望祂的子民在任何時候都能代表祂行事。我們能做到這一點的方法之一,就是支持像國際反奴役組織(International Justice Mission)這樣救援和保護人口販賣受害者的組織。教會也可以與自己所在的地方組織合作對抗性虐待。我們需要信任受害者,假定他們的無辜。他們需要我們的愛和支持。

懲罰還是寬恕?

鑑於強暴等惡劣的性犯罪的嚴重後果,為什麼大衛能逍遙法外呢?他不僅活了下來——請記住摩西律法規定強暴犯必須被處死——而且還繼續坐在王位上。今日的政治人物和牧師肯定會因為這樣的罪惡行為失去職位。

簡短的回答是,大衛悔改了。在聽完拿單的比喻後,大衛承認「我有罪」(撒母耳記下12:13)。他後來寫了一首悔改詩,在詩裡懇求上帝的恩典:

神啊,求祢按祢的慈愛憐恤我,

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詩篇51:1)

大衛確實罪該萬死,但上帝給了他恩典和寬恕。

但我們如何將此案例與舊約裡悔改後仍被處死的罪犯等其他案例相協調呢?

想想亞干,他在承認自己從艾城搶奪戰利品後仍被處死,而這是上帝明確禁止的(約書亞記第七章)。也許亞干沒有被饒恕的一個原因是,他的罪行導致了更多人(36名以色列士兵)喪生,而大衛的掩蓋計劃只導致烏利亞和他的幾個同伴喪生。也也許這是因為大衛是個合神心意的人,他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捍衛神、神的榮耀和子民(撒上17; 23; 24; 26)。

然而,聖經裡並沒有清楚地解釋為什麼上帝在某些情況下選擇處以死刑(亞干;撒下第6章的烏撒;民數記15:32-36裡在安息日拿棍子的人;使徒行傳5:1-11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但在另一些情況下又選擇施以仁慈(大衛;創世紀第4章的該隱;約翰福音第8章通姦時被抓的婦人)。

歸根結底,我們無法確定上帝為何選擇不殺大衛。然而,大衛倖免於死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大衛的罪沒有任何後續的影響。它確實有深深的影響力。流血、自相殘殺和叛亂成為大衛統治後期的標誌(撒下13-1;王下2)。大衛的兩個兒子暗嫩和押沙龍也是強暴犯,而且都被處死了——雖然經文裡沒有明確指出是上帝殺了他們。但上帝透過先知拿單告訴大衛,審判將會臨到他的家族(撒下12:10)。這個宣告引起大衛的注意,可能也阻止了他再次犯下強暴和謀殺的罪。

性暴力的後果的確很嚴重,但上帝對悔改的罪人的憐憫更大。當我們談論性暴力和幫助受害者時,我們需要記住,上帝的恩典遠比人類的罪——無論它多令人髮指及具有破壞性——強大得多。聖經教導我們,當人類行為惡劣時,上帝會施以恩典。祂不僅寬恕悔改的罪人,也給予受害者幫助、力量和醫治。耶穌同時是性侵受害者跟加害者的後代,祂的到來不僅救贖了他們的生命,也救贖了我們的生命。

福音告訴我們,沒有人是上帝無法救贖的。可以肯定的是,我們需要認真對待性暴力加害者的罪。當我們的社區出現性暴力時,我們不能視而不見。我們應該承認這些悲劇的真實樣貌,並妥善處理。如果教會成員承認了強暴/性侵等罪行,我們就需要立即向警方報案。但我們也需要向他們宣告上帝寬恕的信息,因為我們知道上帝呼召我們向冒著巨大風險認罪的人施以恩典。我們要明智地認識到,即使罪帶來了嚴重的後果,也能成為經歷上帝恩典和救贖的機會(希伯來書12:7-11)。上帝會管教祂的兒女,並透過人類的審判作為祂關照他們的一種方式。

聖經教導我們,上帝能在生命一團糟的人身上做工,並且透過他們做工——即使是那些有著我們所能想像的最糟糕行為的性罪犯。聖經並沒有迴避不談論性暴力。聖經也不會用委婉的措辭來緩和性侵害的嚴重性。聖經如實地呈現性犯罪的樣貌。罪會帶來悲慘的後果。但上帝在這些後果中動工,也透過這些後果實現救贖。

大衛·T·蘭姆(David T. Lamb)是費城聖經神學院舊約副教授,最近的著作是《妓女與一夫多妻者》(Prostitutes and Polygamists:A Look at Love, Old Testament Style),Zondervan出版。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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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式禱告」使我能不住地禱告

身為一個忙碌的母親,我必須找到新的靈修方法來與神連結。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9, 2023
Illustration by Abigail Erickson / Source Images: Getty, Unsplash

我曾經是個「禱告勇士」。

當我單身沒有孩子時,我喜歡長時間的禱告。每天早上,我會打開敬拜音樂,唱著詩歌,默想神的話。然後我會花時間為我的朋友、家人、鄰居以及這個失喪的世界禱告。有一次,我甚至獨自進行了為期三天的靜修禱告。

這些屬靈操練習慣是我在紐約和馬里蘭州加入的韓國教會教導我的。教會每天清晨5:30或6:00開始禱告會,讓基督徒們在上班前來教會參加簡短的敬拜,然後進行長時間的禱告。這種清晨禱告會可以追溯至1907年,並自那時迅速傳遍整個韓國。它點燃了韓國的復興之火,成為韓國基督徒最重要的屬靈操練之一。

今天,我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當我聽到孩子哭喊著媽媽、幼嬰發著脾氣時,我知道短時間內我都不會再有靜修禱告的機會。當我連能好好洗個不被打斷的澡都是件奢侈的事時,要找到一段長時間的禱告時段就更不可能了。當我終於在孩子們上床睡覺後有些時間與神獨處時,我卻已累得無法再進行長時間的禱告。

我開始感到愧疚,因為我無法再像以前那樣長時間與神獨處,我感覺我與神的同行變得枯燥乏味。與此同時,我意識到,當我的孩子在吃飯時又一次弄得一團糟,或是孩子們吵架和大聲尖叫時,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神。我渴望來到上帝面前,卻苦於找不到大塊的時間片段。

這時,我的靈修導師Ellen提醒我,我正處在一個與單身時不同的人生季節。她鼓勵我放下因為沒有達到我對靈修的自我期望而產生的虛假的罪惡感。她建議我給自己更多恩典,並操練「呼吸式禱告」。

呼吸式禱告

呼吸式禱告(Breath prayer)是配合著吸氣和呼氣進行的簡短禱告。它們起源於東正教的「耶穌禱文」,早在第三和第四世紀就由埃及沙漠僧侶開始練習。最著名的耶穌禱文源自馬可福音第10章第47節:「主耶穌基督,上帝之子,憐憫我。」

到了13世紀,尼基弗魯斯(Nicephorus the Hesychast)將這種禱告形式與呼吸連結起來。希臘基督教修道士文集《慕善集》(Philokalia,1782年)和《朝聖者之路》(The Way of a Pilgrim,1884年)——一個朝聖者實踐耶穌禱文的故事——的出版,有助於這種靈修操練得到更廣泛的傳播。

在呼吸式禱告中,基督徒首先將自己的心思意念集中在上帝身上。然後將禱告分為吸氣時的幾個詞和呼氣時的幾個詞。例如,吸氣時禱告「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呼氣時禱告「憐憫我。」

無論是一句經文還是神學對聯,呼吸式禱告都應是簡短的形式。這讓禱告具有多功能性,讓基督徒可以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時禱告。Ellen告訴我,呼吸式禱告可以幫助我在忙於日常事務時將注意力轉移到上帝身上。

視耶穌為朋友

儘管呼吸式禱告很實用,但我並沒有立即接受它們。

這些我在煮飯或走路時做的簡短禱告對上帝來說足夠嗎?身為在美國長大的韓裔美國人,我默默的內化了韓國教會的價值觀。

韓國人有著很高的權力距離文化。會友們順服及委身於教會權柄。我不會視我的牧師或教會領袖為我的朋友。我不能直呼他們的名字;我需要正式地稱呼他們,表現出極大的尊重。

在接近上帝的時候,這種高度的權力距離會更大。我參加過的韓國教會強調在上帝面前要有敬畏之心,我覺得上帝又高又強大。

我曾聽說過這樣的故事:教會領袖們即使在家裡也會穿著最好的衣服,跪在上帝面前向祂禱告。我父母在自己的房間裡也是跪著禱告。因著這些畫面,我理解到向上帝禱告時必須很嚴謹。

這種對禱告的理解在我唸研究所時開始崩解。當我去白人基督徒朋友家做客時,我震驚地看著她一邊化妝一邊大聲禱告。我簡直不敢相信有人敢以這種方式和上帝說話!在西方世界,低權力距離的文化似乎塑造了他們很是親近耶穌的觀點。他們更多的視耶穌為朋友,而不是全能的、令人恭敬的上帝。這兩種文化關注了耶穌的不同層面。

身為一個韓國人,我實在很難視上帝為朋友。但當我對於讀經和敬拜的知識增加,我就越意識到上帝是平易近人的神。我的敬拜學教授安德魯·希爾(Andrew Hill)說,希伯來文裡的「nāgash」或「qārab」(在英文聖經裡被翻譯為「敬拜(worship)」)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親近(draw near)」。靠近上帝是我們基督徒敬拜的一部分。

這與我的韓國文化以及我目前居住的馬來西亞文化背道而馳。但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希望我們來到祂身邊,成為祂的朋友。

而這位至高神希望我們多久來到祂面前一次呢?經常。

帖撒羅尼迦前書5:17敦勸我們要「不住地禱告」。然而,根據吉恩·格林(Gene Green)在《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信》註釋書裡所說,「不住地」是一種誇張的說法,類似耶穌在路加福音18:1裡對祂的門徒所說的話(「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我們不應該按照字面意思理解這個命令為「除了禱告以外你什麼都不能做」。而應理解這句話在鼓勵我們「在一整天裡經常接近上帝,和祂說話」。禱告不應該是一次性的活動,而是我們一天之中常常出現的、持續性的組成部分。當禱告成為你生活裡一個規律的節奏時,你會感覺自己一直在禱告。

每天不住地禱告

呼吸式禱告是一種極好的屬靈操練,它讓我們能從早到晚不住地禱告。如果我在煮飯時想禱告,我不需要走到臥室跪下來向上帝禱告。我在廚房也可以吸氣時說:「主耶穌基督」,然後呼氣時說:「賜給我今天的力量。」

當我的孩子躺在地上發脾氣,而我正用盡全力不讓自己發脾氣時,我可以在那一刻向耶穌求救。吸氣,「主耶穌!」呼氣,「求祢賜給我耐心和理解力」。即使在做諸如買菜之類的瑣事時,我也可以吸氣,「耶穌」,呼氣,「求祢讓我知道祢與我同在。」

這些簡短的呼吸式禱告會在一天之中不斷累積,成為我們的屬靈操練,幫助我們建立健康的靈命生活,就像建立健康的身體那樣。研究表明,如果我們將30分鐘的運動時間分解成一天中更短的好幾個迷你時段,對健康的益處是相同的。

同樣的,無論是一次30分鐘的禱告,還是每天180次10秒鐘的呼吸禱告(這感覺就像「不住地」,不是嗎?),無論是清晨的禱告時段,還是貫穿整天的呼吸式禱告,都是來到上帝面前的方式。

在我人生目前所處的季節裡,呼吸式禱告是我獻給主的祭。也許我仍然可以像過去一樣成為「禱告勇士」,只是我的禱告時間完全不一樣了。現在,每當我聽到別人的代禱請求或聽到世上有什麼毀滅性的新聞,我會為馬上為他們做幾個簡短的呼吸式禱告。

呼吸式禱告讓我意識到,我可以隨時隨地來到神的面前。我能在一天中隨時呼求上帝的力量和智慧,也能整天讚美和敬拜上帝。我越常做呼吸式禱告,就越能意識到上帝的無所不在。我如今明白,在這趟充滿挑戰又美好的育兒旅程中,上帝一直與我同行。

因此,我吸氣時說:「耶穌,我的上帝」,呼氣時說:「謝謝祢是永遠與我同在的好朋友。」

Esther Shin Chuang擁有敬拜學博士學位,是一位屢獲殊榮的表演鋼琴家、敬拜領袖和國際敬拜教育家。她目前是檳城馬來西亞浸信會神學院的講師。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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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做瑜伽嗎?印度基督徒的看法

印度基督徒對傳統瑜伽的看法,以及他們對身體健康及屬靈層次的一些想法。

2023年6月21日,印度總理莫迪在聯合國與數百人一起練習瑜伽,紀念國際瑜伽日。

2023年6月21日,印度總理莫迪在聯合國與數百人一起練習瑜伽,紀念國際瑜伽日。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8, 2023
Christina Horsten / picture alliance / Getty Images

聯合國自2015年起宣布6月21日為「國際瑜伽日」,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於拜訪紐約期間主持相關紀念活動,在在顯示了瑜伽在全球受歡迎的程度。

瑜伽雖然不是一種宗教,但印度教的神聖經典(如《博伽梵歌》)裡提到了此一古老的東方練習。瑜伽來自梵語,意為「結合」或「枷鎖」,旨在將身體、思想、靈魂和全宇宙的意識連結起來,讓操練瑜伽的人體驗到自由、平靜和自我實現的感覺。

練習瑜伽涉及各種身體、心理和精神/靈性技巧,包括控制呼吸、姿勢、放鬆、唱誦和冥想。瑜伽有不同的風格,每種風格都有自己的側重點和實現「合一狀態」的方法。

瑜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梨俱吠陀》和《奧義書》。其中最著名的經典之一是《瑜伽經》(Yoga Sutras),公元前200年左右由帕坦伽利所著。在這本奠基性的書裡,這位古代學者形容瑜伽為「心靈波動的停止」。

正如一個瑜伽網站所言,瑜伽具有靈性意義,旨在控制思想,獲得超脫的「證人意識」,並從生死輪迴中解脫出來。

自2014年上任以來,莫迪政府便積極推廣瑜伽,將其視為一種文化和靈性修煉。瑜伽一直是印度外交政策裡一個突出的軟實力工具

然而,皮尤研究中心對近3萬名印度成年人進行的一項大規模研究發現,每10人中就有6人表示從未練習過瑜伽,包括每10名印度教徒裡就有6人也是如此。只有35%的受訪者表示「曾經」練習過瑜伽,22%的受訪者每月一次、或更少的練習頻率,只有7%的受訪者每天練習瑜伽。

根據皮尤的調查,印度教徒「並非全印度最有可能練習瑜伽的宗教團體」。耆那教徒(62%)、錫克教徒(50%)和佛教徒(38%)的比例都高於印度教徒(36%),而印度的穆斯林(29%)和基督教徒(24%)的比例則較低。

皮尤發現,只有3%的基督徒每天練習瑜伽,是六個宗教團體裡最不可能練習瑜伽的。錫克教徒(14%)最有可能每天練習瑜伽,其次是佛教徒(12%)、耆那教徒(11%)、印度教徒(7%)和穆斯林(6%)。

政治傾向也有一定影響力,在對莫迪領導的印度人民黨有好感的印度人中,有38%的人表示有練習瑜伽的習慣,而在非印度人民黨支持者中,只有31%的人表示會練習瑜伽。

雖然瑜伽的靈性根源來自印度教,但皮尤團隊在西歐進行的一項調查裡詢問成年人「是否認為瑜伽不僅是一種運動,也是一種靈性修煉」,結果顯示,西歐有許多人——該地區中位數為26%,包括每10個瑞典人、葡萄牙人和芬蘭人中就有4人——接受瑜伽是因其具有靈性層次,認為瑜伽本身的意義超越鍛煉身體的目的。

《今日基督教》諮詢印度教職業瑜伽老師Pinky Choubey(她練習瑜伽已有八年時間,並有五年教授瑜伽的經驗):「瑜伽是否僅僅是一種運動,還是也具有靈性意義?」

《今日基督教》隨後也採訪五位基督教領袖這個問題:「瑜伽是否過度印度教化,以至於基督徒不應該練習瑜伽?」他們的回答由贊同到否定的順序排列如下:

Pinky Choubey,印度教瑜伽老師,來自北方邦諾伊達:

瑜伽當然具有靈性意義。當你深入練習瑜伽並進行冥想時,你的感官會向靈性方向發展。這當然與印度教有關。任何遵循《博伽梵歌》的人都會自然的練習起瑜伽。

瑜伽不僅僅鍛煉身體而已,更是一種靈性鍛煉。用斯瓦米·斯文南達(Swami Sivananda)的話說:「練習瑜伽可以與主交流。無論起點如何,終點都是一樣的。」練習瑜伽有四條途徑:行為瑜伽、奉愛瑜伽、聖王瑜伽和智慧瑜伽。行為瑜伽涉及積極的加入心靈意念層次;奉愛瑜伽涉及加入情感層次;聖王瑜伽涉及神秘經驗;智慧瑜伽則涉及智力/知識的層面。

稱呼瑜伽為一種運動是個膚淺的定義。印度教和瑜伽是交織在一起的。近年來,人們越來越意識到這個事實。

杰卡爾·克里斯蒂(Jaykar Kristi)曾是印度教的苦行僧,在成為基督徒前練習了10 年瑜伽,現在是中央邦印多爾的一名牧師:

基督徒不應該練習瑜伽。瑜伽意味著結合——那麼,是與「誰」或「什麼」結合呢?

當我們練習瑜伽時,它會引導我們進入沒有任何思想的狀態——這就是瑜伽最大的目的。瑜伽教人如何調節呼吸。它的基礎是控制及操控呼吸節奏,透過這種方式來達到「無念」的境界。

但身為基督徒,我們是有意識地禱告,也會在聖靈中禱告,我們用我們的思想禱告。正如馬可福音第12章所說:我們蒙召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敬拜主。

瑜伽一般以向太陽敬禮(Surya Namaskar)開始,這是一種敬拜太陽的練習。但基督徒敬拜的是造物主,而不是受造物。我們只向永生的上帝叩拜。

蘇妮塔·豪威爾(Sunita Howell),哈拉亞納古魯格拉姆迦勒國際學校校長:

對我來說,瑜伽絕對是印度教的一種修行方式。它源於對「普祿夏(意思為純淨)」的意識,普祿夏是不會到受痛苦及其原因影響的最高力量。瑜伽是透過一邊吟唱「唵」(印度教和其他東方宗教認為神聖而古老的聲音)來練習的。

然而,我的「自我意識」讓我認信:我是一個需要他者幫助的罪人。而只有耶穌才能幫助我。

利拉·馬納塞(Leela Manasseh),卡納塔克邦班加羅爾全球靈命關懷網絡和亞洲單身組織的領袖:

瑜伽本身就是一種敬拜形式。我知道有些基督徒喜歡瑜伽,他們一邊練習瑜伽,一邊默背聖經的《詩篇》。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贊成練習瑜伽,因為還有其他運動可以改善健康和提高免疫力。

但如果有基督徒喜歡練瑜伽,我不會評判他們;只是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會練瑜伽。

Dorcas Isaac,退休校長,卡納塔克邦邁蘇魯:

目前,我每週有三節瑜伽課。我發現瑜伽是很科學的,「唵」只是一種聲音。 Shanti 意味著和平⋯⋯練習瑜伽讓我們的身體變得柔軟、活躍且充滿活力。今天有不少學校將瑜伽視為體育課的一部分,而不是印度教的一部分。

有幾位基督徒每週來我家上一次瑜伽課。我們都覺得這些練習非常有用。儘管瑜伽起源於印度教,而且我們也練習了所有瑜伽姿勢,但我不認為這有什麼問題。我們一邊默背聖經經文一邊練瑜伽,而不是一邊默背梵文經文和梵頌。

我們不認為像這樣的練習與印度教有任何關聯。我們對瑜伽的效果很滿意。我們已經持續了3-4個月。我們認為瑜伽是一種科學運動。

莫希特·辛格(Mohit Singh),北方邦諾伊達衛理公會傳道人:

我不認瑜伽本身過度印度教化,以至於基督徒不該練習瑜伽。但任何想要學習瑜伽的基督徒都應該清楚知道自己選擇瑜伽的原因。

就我而言,選擇瑜伽純粹是為了遵循一種有人引導的運動方式,幫助我減肥和變得更健康。雖然也有桑巴(Zumba)和皮拉提斯舞蹈班等其他選擇,但它們不太適合我,瑜伽班的方式更加循序漸進。

最初,當我剛去上瑜伽課時,看到教練和學生們在課前課後都在念「唵」和「Gayatri」等梵頌,我大吃一驚。(Gayatri 是吠陀詩歌裡一位女神的名字,梵頌是印度教裡的神聖語言。)

身為學生,我必須遵守這個儀式。然而,我並沒有走這條路,而是默想著我的上帝,向祂禱告,呼喊祂的名字,請求祂在這個新的嘗試中指引我,讓我的身體更健康。

我相信,如果你的意圖是正確的,上帝就不會感到被冒犯,並會提供應對這種棘手情況的方法。雖然沒有人強迫我背誦任何梵頌,但我一直在向上帝禱告,並做著教練所指導的練習姿勢。

我記得自己曾仔細斟酌過瑜伽裡的各種姿勢,認為它們是「向(印度教)的諸神致敬的姿勢」。然而,我繼續透過達到運動目的的單純角度做著這些姿勢,而不是為了取悅任何(印度教)神靈。因此,我想總結一下,只要我們的意圖明確,不念梵頌,應該就沒有任何問題,因為我們的上帝看的是人的心(撒母耳記上16:7)。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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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說屬於「我」的見證

以自我為中心的見證常被人濫用,但不分享自己的故事同樣也很自私。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8, 2023
Illustration by Mallory Rentsch / Source Images: Getty

我很懷念「我」這個字。

有些人曾發誓會盡量少用「我」這個字,因為以「我」開頭的語句經常被濫用。我們鮮少傾聽,常常說的都是自己的感受,好像我們自己的經歷跟別人一樣。有時,當我們用了「我」開始侃侃而談,還會被人譴責:你為什麼以自己為中心?發生在你身上的事跟我有關嗎?你的故事可靠嗎?尤其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美國文化裡,一些基督徒認為我們在教會裡應該要多多使用「群體式」的語言(collective language)才對。“”

然而現實是,一個健康的信仰團體是由各式各樣獨特的人組成的,每ㄧ個人對上帝而言都是獨特的、有著自己與上帝相交的特殊經驗。而今天人們最渴望聽到的,也許正是我們最不常說的話——我們與上帝面對面的故事。

畢德生牧師(Eugene Peterson):「描述個人親密關係的話語」是「我們的主要語言」,我們用這些話來表達及建立我們身處的景況。因此,「我們必須熟練使用關於愛、回應和親密關係的語言」。

他又,雖然傳遞資訊及鼓勵、使人有動力之類的對話在信仰生活裡同樣重要,但如果我們不加入與人性相連結的語言,這些資訊及談話會變得「單薄且平淡」。傳遞資訊/知識的對話常常「只是一條條清單」,而試圖鼓舞人有動力的對話也可能「只是種粗暴的操縱」——這兩種語言都無法使我們真正的與上帝和彼此分享生命經歷。

雖然避免使用「我」來開啟一句話看起來比較無私,但從不分享個人經歷也是另一種自負。隱藏不說自己的故事會失去與人深入交流的機會,因而難以與人建立親密關係。事實上,分享個人見證可以是一種無私的行為,且能服事我們的社區和世界。

當我們減少說出「我相信⋯⋯」時,便是忘了我們的信心常常是在團體裡成長的;而減少說出「我需要⋯⋯」時,則是低估人們的慷慨性。雖然以「我」開頭的語句有時確實很以自我為中心,但完全避免提及「我」,同樣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的自我中心。

身為一名作家和牧師,當上帝要求我順服、勇敢分享「我」自己時,我常感到非常不舒服。然而,我所經歷過最奇妙神聖的一些時刻,正是當有某個人冒了這個風險,和我分享他自己。

因此,我回歸了使用第一人稱——雖然不舒服,但我已立定心志要這樣做。當我發現我們其實屬於一個敬重使用「第一人稱」的豐富信仰傳統時,很是被激勵。

我被奧古斯丁的勇氣深深感動——他以溫柔且親密的方式向上帝說著「我」:「請祢對我的靈魂說:『我就是你的拯救』。說吧,我洗耳恭聽。」每當我懷疑自己, 我可以像這樣渴望、要求上帝對我的靈魂說話嗎?我就會想起奧古斯丁的禱告。當我讀完 《懺悔錄》後,我想著的不再是奧古斯丁,而是他的上帝。

我也被大德蘭修女(Teresa of Avila)深深吸引,因為她大膽地著:「我有個異象,我現在就要和你們分享。」雖然我從來沒有過那樣的異象,但她的故事卻無比真實,因為我認識的上帝也是那樣的上帝。當我懷疑上帝是否真的會與我們相交時,我就會想起大德蘭修女的異象,並選擇相信那出乎我想像力的上帝對我的提醒。

在多瑪斯·牟敦(Thomas Merton)的自傳裡,我看到了自己:「我正在我的房間。那晚,燈是亮著的。…那一刻,是我一生裡第一次真正開始禱告——非僅用嘴…而是以我生命的根基及全人的存在禱告著。」像牟敦這樣的信仰英雄邀請我進到他的房裡和禱告裡,讓我更加確信,在我自己的房間裡和禱告裡,同樣一位上帝也與我同在。

雖然這些人的生命景況與我的完全不同,但我在他們的飢渴慕義裡發現了我對上帝的飢渴慕義,在他們與上帝的摔跤過程裡見到我與上帝的摔跤。我需要望著他人的生命,傾聽他們的恐懼,並被他們邀請到幕後,從他們的視角看他們是如何在信仰裡堅韌不拔。事實上,相信「那位在別人的生命裡動工的上帝」比「相信自己的上帝」還更容易。

但正是因為這些故事以及其他第一人稱的見證堅固了我的信心,所以我選擇順服,慷慨的和別人分享我的故事。

不輕易分享自己的見證也許有時看起來很謙卑,但這也許也是種跡象,表明我認為我的故事只屬於我自己。但這麼做也許會否認這個事實:我的全人和我所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我學到的每一課都不僅僅是為了我自己。因此,正是與上帝和他人的親密相交,讓我想和別人分享那「小小一部分的我」。當人們選擇和彼此分享生命時,他們就真正成為一個群體、一個社區。

新約的保羅是我的英雄,因為他從不以「以第一人稱分享自己的信仰」為恥。身為使徒,保羅有權柄代表上帝說話——但他的分享卻經常從自己的人性出發:我曾有需求;我曾受苦;我竭力追求;我希望你們能知道。

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封信裡,保羅充滿激情地使用了我: 「加在我肉體上…我三次求過主…我也甘心樂意…我愛…我怕⋯⋯」(哥林多後書12章)。他也承認自己的「軟弱」和「剛強」。雖然他在許多信裡都說「我知道」,但他也不害怕分享他的「我不知道」(林後12:2-3)。保羅時常說出「我盼望」——但他更常說「我希望」。

保羅的目的不是為了談論自己而談論自己,而是為了體現上帝的真理。他相信,即使在自己如此平凡的生命裡,上帝也能彰顯祂的一部分。保羅的觀念不僅僅只是個健康的基督論——上帝道成肉身在耶穌身上彰顯自己——祂也邀請我們允許祂在我們身上彰顯祂自己。

這樣的邀請雖令人振奮,但也令人懼怕跟不舒服。我們寧願爬上桑樹,與上帝保持安全距離,遠遠地窺看上帝(路加福音19:4)。但耶穌叫我們從樹上下來,看著我們的眼睛說:我今天要進到你家裡。

儘管我們都認為自己想見到上帝本尊,但談論上帝比直接與這位願意進入我們家裡和我們有親密關係的上帝相交還容易多了。但是,當我們冒著風險讓上帝靠近我們時,我們便有機會與這個世界分享我們與祂相交的經歷。而當我們作見證——分享「我」與上帝同行的生命時——我們的故事指向的會是上帝,不是我們自己。

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靠著「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得勝(啟示錄 12:11)。也許羔羊的血之所以強大,正是因為它非常的人性——寶血從擁有全然人性的基督的身上流出。而也許這就是見證能如此有影響力的原因:源自人們內心的見證使他們能與另一顆心相連。

講道學教授佛羅倫斯(Anna Carter Florence)說:見證不僅僅是「『講述你的故事』或『拿自己舉例』。它既是在陳述事件,也是在認信我們的信仰內容:分享自己的所見所聞,並認信『這就是我所相信的事物』。」

像這樣私人的分享不僅能幫助我們彼此建造,也向世界見證我們的信仰。在這個後現代(post-modernism)時代,當我們和別人分享這位重要的祂與我們相交的小故事,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個世界最欠缺聽見的,正是一位超然的上帝親自進入身為人類的我們生命裡的故事。

神學家路恩哲(Andrew Root)曾說,當一位牧師與會眾分享某個家庭與上帝相交的故事時,「會出現一個悖論:這個故事與牧師及會眾無關,但卻又與他們息息相關。因為上帝直接在這些人的生命裡動工。這一家人的故事向全體會眾(以及世界)見證他們與上帝相交的故事——那位真是上帝的上帝。」

在今日,信仰最蓬勃發展的教會或地方,不一定是那些擁有最會辯論及口才恩賜的人才、擁有最清晰的神學、最大的教會,或是最好的事工策略的地方。

然而,在任何一個有人願意冒險向上帝和彼此敞開自己的心的地方,靈命每天都被更新著 。我們信仰的復興和我們社區的靈命更新正在等著我們——但不需要我們拼命做些又大又難或吸引人目光的事,乃是需要我們願意在平凡的日常生活裡加入上帝小小的事工,向這個乾渴需要認識上帝的世界分享祂的真實。

史密斯(Mandy Smith)是澳洲布里斯本聖露西亞聯合教會(St Lucia Uniting Church)的牧師,曾著有 《脆弱的牧者:人類的局限可以堅固事工》(The Vulnerable Pastor: How Human Limitations Empower Our Ministry)、《自由如孩童般地信仰:超越西方文化包袱》(Unfettered: Imagining a Childlike Faith Beyond the Baggage of Western Culture),另有一本書即將由 NavPress在2024年秋季出版。

翻譯:思慕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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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

為了保護機構而輸掉靈魂,對基督徒有什麼好處?

問題不在於你將會發現自己真的做了不該做的事,而在於「你根本不會注意到自己已經開始往那個方向去。」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7, 2023
Illustration by Ūla Šveikauskaitė

已故牧師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在寫給他同樣是牧師的兒子的信裡說,基督徒領袖的首要任務是,不僅要對追求達成的目標負責,也要對我們引導人們追求這些目標的「方法和手段」負責。「魔鬼對耶穌的三次試探都與『方法和手段』有關,」他寫道。「魔鬼的每個目標都很好。牠有個卓越的異象宣告。但牠採取的方法和手段配不上牠的目標。」

正如畢德生所說,耶穌呼召我們的門徒生活是在「個人及團體裡進行的,且內外連續一致的生活。在這樣的生活裡,我們對於『如何做』和『做什麼』同樣謹慎及專注。」

畢德生敦勸人們,「如果我們想要有耶穌的生命樣式,我們就必須用耶穌的方法來做事,畢竟,祂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在十字架的道路上,沒有緊急逃生條款。

我們現今正流行的似乎不再是成功神學(prosperity gospel ),更像是「墮落神學(depravity gospel)」。在這種墮落的神學裡,當人們呼籲基督徒對自身的品格或道德有所規範,基督徒的回應不再是「(這樣做)並不是罪」,而是以「讓我們實際一點!」回擊。

並且,這種墮落的神學試圖引誘我們加入它——無論你是毫不猶豫地採取它的方法,為著殘忍粗糙的處理事情方式高興,或者你因此憤世嫉俗、不再期望(基督教/教會)能有什麼更好的表現——都一樣。

因為這條路通向虛無主義。你會發現自己處於一些情況中,或是你可能已經身處其中了,你有責任為某個機構負責任。也許你僅僅是某個機構裡能投票的成員之ㄧ。你可以聳聳肩,隨意的支持你的小黨派告訴你要支持的任何人。但隨著時間推移,你會慢慢的被改變。這可能發生在某個教會或教派裡,或某個基督教機構裡。

我們千萬不可以把恩賜與品格混在一起看,無論是對自己還是他人。我們不應該以爲我們的屬靈領袖是無罪之身。他們會犯罪,但一個犯罪又悔改的人,和一個「不斷重複的腐敗模式」有所不同。如果是後者,你必須問自己該如何面對它。是留在原處,想辦法努力改變它,還是離開,去新的地方生活和服事?我不知道。很多情況取決於我們無法知道的各種因素。我建議你問問自己:你的弱點是什麼?

你是那種遇到錯誤的事時通常會選擇離開的人嗎?如果是,那麼在你離開前,找到所有你應該留下並做出改變的理由。你是那種出於責任、忠誠或情懷,通常會傾向讓自己適應某種事的人嗎?如果是這樣,我強烈建議你考慮離開。

監督我們所屬的機構非常重要。因為他們形塑了我們對於何謂「正常」的認知。當某種可怕的行為開始讓你覺得正常時,處於危險中的不會只有你。

良心(conscience)不僅僅是內心裡促使著我們「做正確的事」的聲音。良心是一種「知」的方式,就像理性、想像力和直覺一樣深植於人類心靈裡。

良心提醒我們,我們生活在一個有道德結構的宇宙中,我們的生活存在於一個時間軸上,這個時間軸正帶著我們走向我們將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日子(羅馬書2:15-16),我們將在那位為我們承受審判的人面前被審判。(約翰福音19:13)。

良心存在的目的是使一個人對宇宙和自己的生命有長遠的視角。如果從短期來看(例如一百年左右),人們可以輕易地得出「野心是人生的推動力」的結論。人們可以像詩篇作者和約伯那樣得出結論:惡人的生命興旺。因此,「成為惡人」是通往繁榮昌盛的道路。但若良心健康的運作,它會指引人們有更廣泛的視角——指向那日,當萬物都將被追究責任時——一個人的生命才真正的開始。

並且這始於一個人的「存在(本質)」而不是他的「行為」。這正是各種福音派運動裡所強調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這句經文接下來立即說到:「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第10節)

道德雖然很重要,但道德根植於生命裡,而不是生命根植於道德。如果你在基督裡,你的罪已經得到赦免。你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也與祂一同復活。你無法靠自己賺取什麼。這就是為什麼在基督教福音派最好的狀態下,會用道德(或更貼切的聖經詞彙,「成聖」)來形容我們在基督裡的樣貌,而不是我們為了得到神的喜悅的手段。

因此,道德(成聖)與道德主義及律法主義相對。如馬丁·路德所,「我們不是透過行義或行善而成為義人,而是在成為義人之後,我們行義行善。」

道德必須在人和事以外被定義。十字架對於人們自己「客觀定義」的罪有最終極且明確的判斷。地獄也是如此。罪不僅與你正在做的事情有關,更與你「正在成為什麼樣的人」有關。我們每個人有不同的弱點/盲點,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必須承擔彼此的重擔。我們需要在自己的生活裡觀察我們的弱點是什麼。驅動著你為人處事的,是什麼樣的野心/目標?你希望什麼樣的人喜歡你這個人?

一個沒有正常運作的良心由自己的野心、安全感、以及歸屬感為優先順序。這也是為什麼彼拉多最後會成為釘死耶穌的人。這不是因為他密謀要殺彌賽亞,而是因為他想要「叫眾人喜悅」(馬可福音15:15)。馬太形容彼拉多「見多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撇清自己與這個決定的責任關係(馬太福音27:24)。事情就這樣發生了。彼拉多以「自己的得與失」來衡量跟判斷事情——無論是在那一刻,還是在他一生的脈絡裡。他以野心跟安全感來定義自己的人生使命,而不是以良心來定義。因此,他的良心逐漸被他的野心影響,而不是野心被良心改變。

同樣的情況也可能發生在你身上——無論你是在雜貨店工作、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在編劇協會工作,還是身為一名宣教士。我們總是被吸引著要叫自己的良心閉嘴,因為我們害怕良心要求我們做我們不想做的事。但往這個方向走去只會走向災難。

問題不在於你將會發現自己真的做了自己不想做的事,而在於「你根本不會注意到自己已經開始往那個方向去」。你甚至看不到自己正在追求你想要有歸屬感的那個群體的認可,或追逐著自己想實現的某個目標。只有在為時已晚後,你才會發現你已經不認識自己了。

對野心和歸屬感的渴望並不會導致你失去良心,而是導致你開始有「錯誤的良心」——一種對不可恥的事感到羞恥,對可恥的事卻毫無感覺的良心。一個人品格的形成正是由內而外的。耶穌說:「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加福音6:45)。

一顆清晰的良心並不會像我們想像的那樣立即帶來「心裡的平安」。一顆清晰的良心是一顆有生命力的良心——隨著每一下跳動產生悔改之心、調整我們心之所求,並呼求著憐憫。當然了,從長遠來看,一顆清晰的良心終能帶來心裡的平安,因為它把懼怕除去。(約翰一書4:18)

如果你的野心是你的標準,你會被任何能奪走你野心的東西所奴役。如果在某個群體裡的歸屬感是你的標準,你就會被任何要驅逐你的威脅所嚇倒。但如果你的人生使命與你的良心一致,而你的良心與福音的教導一致,你就沒有必要活在會癱瘓你的恐懼裡,也沒有必要活在隨時要為自己辯護的狀態下。

這也是為什麼耶穌告訴祂的門徒:「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馬太福音10:26-27)。

如果你時時刻刻意識著終將有個審判日,你就不需要現在就為自己辯駁什麼。如果有人要求你做任何會犧牲你的正直的事,請知道,這個代價太高了。

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是《今日基督教》的主編。本文改編自羅素·摩爾的《失去信仰:美國福音派的祭壇召喚》(Losing Our Religion: An Altar Call for Evangelical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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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抑「性試探」終必失敗

為何以壓抑和迴避的態度來面對慾望不是合乎聖經教導的方式?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4, 2023
Image: Illustration by Rick Szuecs / Source images: Getty / Envato

我人生一開始處理慾望的方式就是順從它。青少年時期的我認爲探索人生的方式就是尋找並滿足自己的各種慾望。我在學術成就及性生活上尤其展現了這一點。我的生活隨著歌手雅瑞安娜·格蘭德(Ariana Grande)反覆吟唱的歌詞一同搖擺:「我鎖定,我喜歡,我若想要,就能擁有。」我認為,回應慾望的正確方式就是放縱於其中。

當我還是非基督徒時,我不知道純潔運動正同步進行著。近年來,不少曾經歷過這場運動的人開始分析這場運動及其中做錯的事。他們的(也是我的)結論是:以壓抑和迴避的態度來面對慾望不是合乎聖經教導的方式,並且,這種方式也不會比青少年時期身為無神論者的我的放任態度還更接近基督教。

當這些討論反覆出現在公共領域時,放縱派和壓抑派論述間的張力讓不少人盼望找到合理的中庸之道,一條能避免兩種已然失敗的極端選擇的路。在這兩派之間,是否存在一個符合聖經教導的「慾望神學」呢?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認為,基督教的禁慾主義(asceticism)雖然古老,但為我們提供了可行之道。禁慾主義獨特的主張視上帝為我們慾望的終極滿足,而不是我們「慾望得以被滿足的手段」。

禁慾主義也避免了壓抑與迴避態度會導致的缺點。我這裡說的迴避不是聖經裡說的明智地逃離試探的方式。將自己置於我們明知會受到強烈試探的地方既不安全且愚蠢。試探本身雖然不是罪,但對我們而言很不安全;耶穌教導我們要禱告遠離試探。同樣的,保羅告誡我們要「逃避淫行」(林前6:18),這些都是再清楚不過的教導了。

我想指出的是,「壓抑」和「迴避」雖然字面上看起來很基督教,但卻是異教的應對方式。這兩種都是以意志力為中心的策略性回應。一個壓抑慾望的人可能會試圖以「假裝慾望不存在」的方式無視它。或者他會避免和充滿吸引力的人相處。其他人則不願承認自己有任何性慾(女性或同性戀比較傾向此種方式),因為這樣的坦承可能會帶來社群內的羞恥感。

首先,這兩種策略都試圖透過賄賂上帝來得到回報。這種策略常見的思維方式是這樣的:如果我在性關係上保持純潔,上帝就會賜給我一位既迷人同時又是我最要好的朋友的配偶——像這類「性純潔成功神學」既不符合聖經的教導,也不正確。不僅如此,這對那些努力忠於信仰卻一無所獲的年輕男女來說,是毀滅性的痛苦。他們就像在神蹟醫治特會裡沒有得到醫治的人,懷疑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其次,壓抑和迴避策略往往源自於為了迎合社會對自己的期望。但是,若取悅牧師、朋友或父母是我們保持性純潔的主要動機,我們就陷在謊言裡了。僅僅在我們最終的行為上符合上帝的命令,並不意味著我們已真實活出基督徒的美德。

壓抑和迴避的策略也會導致這種內心結論:人們不需要耶穌基督就能活出這些美德。一些基督徒發現,只要正確地合併使用獎勵和懲罰機制,就能讓他們忽視自己的慾望;或者,他們可以藉著安排自己周圍的環境,讓慾望的種子不會那麼容易發芽。自此,自我成聖、自以為義的感覺悄然潛入,讓他們開始有能「教育他人」的衝動。基督在他們生命裡成了名義上的存在。他們逐漸僅僅視基督為遙遠的「審判官」——在人們失敗時祂會感到失望,並獎勵那些做得好的人——但基督本應是我們在永生裡的獎勵,而不是審判官。

換句話說,一個不需要耶穌的信仰體系並不是個有具有實際意義的基督教信仰。如果基督的主權被人類的權柄取代,如果這些信仰操練的終極目標不是得著基督,而是克制性慾——或是得到「童貞」獎牌——當耶穌慢慢消失在視野時,又有誰會注意到呢?

同樣地,我需要再次重申,真正合乎基督教的性慾觀、逃避試探和避免慾望讓我們分心的概念,本身的確是實際且有用的方法(工具)。然而,當我們單單倚靠這些方法時,就行不通了;和枝子從葡萄樹上被剪下就會枯乾同樣的道理。

最後,壓抑和迴避的策略不屬於真正的基督教教導的第四個原因是:它們在單身及婚姻之間劃下極深的分界線。

如果面對性慾時,你主要採取壓抑或迴避的策略,那單身生活本身就成了一個陷阱。當你忙於忽視、自我懲罰,逃避這些感受,你終有一天會過度疲勞、沮喪並失敗。許多單身基督徒都背負著這一沉重的軛。另一方面,婚姻因此被視爲有如應許之地,是一種獎勵,是上帝旨意的實現。「進入婚姻」是跑完這場充滿壓抑和迴避的殘酷競賽的終極獎勵及祝福。

這種「婚姻」及「單身」之間錯誤的二分法與聖經教導背道而馳。這種看法失敗於沒有體認到婚姻本身正是我們操練與慾望共存的訓練場。已婚者面臨著喪失對自己配偶的慾望、對不是自己配偶的人產生慾望,以及因著種種原因不願意與配偶行房等問題。性功能障礙甚至婚內強暴皆是這個墮落的世界裡痛苦卻常見的事。

然而聖經裡並不存在這種錯誤的二分法。我們反而會在聖經裡看到,上帝既看重單身也看重婚姻。耶穌終其一生活在一個「婚姻是必需品」的文化處境裡。但在馬太福音第19章,祂肯定了敬虔的單身生活和婚姻生活皆是美善且值得尊榮的事。將這兩種狀態相互對立,絕對是非常「不基督教」的行為。

見到壓抑或迴避策略在以上四種層面的失敗,我發現應有一種簡單的替代方案:我們需要一個明確屬於基督教的觀點,明白身為帶有慾望的人,我們能如何在這墮落的世界以合神心意的方式生活的願景。更直接的說,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祂自己。祂所在之處,永遠有盼望和生命。

我們能在基督教禁慾主義的神學實踐裡找到耶穌嗎?英國聖公會神學家莎拉·科克利(Sarah Coakley)在其著作《新禁欲主義:性慾、性別和追求上帝》裡表示:「這是可能的。」雖然她的一些結論超出了聖經的範圍,但是,對於慾望,她展示了一幅美麗的聖經景象。

透過對佛洛伊德、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和她自己的神學探索之旅,莎拉鼓勵讀者思考真正的禁慾主義能如何使人仰望那唯一能滿足我們慾望的事,以及當慾望無法以任何方式被實現時,我們唯一能見到的畫面:上帝。這種「看見」只有透過禱告和屬靈操練才能見到。這些操練能幫助已婚和獨身的基督徒轉化他們的慾望至上帝本身。

正如莎拉大膽地總結:思念著上帝並信實於祂的獨身人士和已婚人士「透過禱告將他們那無可避免會在世上受挫的慾望交托於祂,」這兩種人之間的共通點比那些不願思想上帝且不信實於祂的獨身人士、或那些不在乎上帝但過得開心,或即使痛苦但仍不尋求上帝的已婚人士——還要更多。

因此,這正是基督教禁慾主義的核心所在:透過視基督為至寶的屬靈根基來看待自己每一種慾望。

在基督教禁慾主義的視角下,我們首先必須根據上帝所宣判的善惡來審視我們每ㄧ種慾望。我們是有罪的、破碎的,我們不能會是可靠的善惡判斷者。僅僅只因為某種慾望/渴望感覺起來是對的,並不代表它真的就是對的。上帝對於善惡的指引很明確,當我們倚靠聖靈所賜的能力逃離試探時,是對上帝的尊榮。

其次,我們每一種慾望不僅僅推著我們往慾望的目標走去,同樣也揭示了只有上帝才是每種慾望的真正終點。是的,我們追求慾望的努力常常受到阻礙,但這一事實並不會讓我們陷入絕境。相反的,我們這些無法實現的慾望能引導我們找到在上帝裡面的美麗和滿足。祂是創造我們、使我們有「慾望」的神,因為祂同樣也有慾望。我們是祂以自己的形象所造,我們所有的慾望最終都指向上帝——在基督裡——祂渴望成為滿足我們慾望的那位。

慾望在創造之初原是好的。但我們的某些慾望受到罪的扭曲而失序。我自己受同性吸引便是一個例子。其他的慾望在一般情況下是有秩序的,但在程度或範圍上卻是失序的。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慾望可能在某種層次上是有秩序的,但當它成為淫慾、通姦或放蕩的渴望時卻是失序的。無論哪一種,基督賜給我們的禮物是能夠悔改罪惡,在面對誘惑時尋求聖靈的幫助,並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信上帝全然理解我們並愛我們——喜樂的順服祂。

壓抑和迴避本質上是以人為中心的策略。它們把慾望塞住,讓它慢慢窒息、或是把它趕跑,卻很少成功地產生真正的純潔。相較之下,基督教禁慾主義提醒我們,慾望比我們以為的還要強大,因此邀請我們將目光投向那位比慾望更強大的主。讓基督徒跟隨慾望的視線——如同順著槍管的方向看過去那樣——訓練著控制慾望的方向,將其最終定睛在唯一能滿足一切慾望的事物上:上帝在耶穌基督臉上彰顯的榮光(哥林多後書4:6)。

基督教的禁慾主義破壞了「賄賂上帝」的體制,因為我們學到,追尋上帝是我們的目的,不是我們的手段。我們學會渴望祂,而不僅僅以追求純潔或滿足性慾為目的。在這個模式下,那些有屬靈權威的人,不是幫助我們實踐這個更小的目標的手段,而是和我們有同一位阿爸天父的兒女。耶穌是我們視線的中心,基督教的禁慾主義幫助我們因著跟上帝愛的關係,理解我們的每一種慾望。如同莎拉指出的,禁慾主義使單身者和已婚者之間有平等的關係。無論我們已婚或單身,我們所有受到阻礙的慾望,都能在基督裡找到安慰和供應。在我們等待著新天新地到來的同時,我們的慾望在祂的教會裡能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被祂回應。

說到底,性是一份禮物,但它並不是重點。身為基督徒,我們可以因著性生活而慶祝,也可以因著沒有收到這份禮物而傷心。但當性成為我們視線的中心——無論是透過放縱它還是壓抑它——我們最終都是在透過「非基督教」的方式來追求基督教的目標。耶穌必須成為我們視線的中心,祂是我們最偉大的「好」,足以平息其他較小的「好」。直到基督足夠滿足我們前,沒有任何其他的「美好」能夠滿足我們。

瑞秋·吉爾森(Rachel Gilson)目前在學園傳道會的神學發展及文化部服事。她的部落格是 rachelgilson.com,可以在 Twitter @RachelGilson追蹤她。

翻譯:Yiting Tsai, 榮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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