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應該被稱為“福音派”嗎?

在我們這個兩極分化、政治化的時代,或許應該有一個更好的名字。

Christianity Today April 26, 2021
Pearl / Lightstock / Edits by Rick Szuecs

那些在一切信仰和實踐問題上堅持聖經權威的基督徒,有沒有一個更好的詞來形容他們?

也許是時候用一個新的複數來反映基督徒的自我認知了。這個不同的名詞包含所有相信、追隨耶穌的人,而讓所有的福音派神學理念和教派都有歸屬感。在我們的文化環境中,一個新的複數名詞能否讓我們擺脫負面的刻板印象?

如果我們作為基督徒是認真的,在用耶穌永恆的救贖信息向人們傳福音的同時,仍然希望可以理解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並被這世界所理解——那麼我能不能推荐一個詞,讓福音派不能拒絕?一個名詞,在我們堅持信念一致和行為真實的同時,很難抗拒?

不久前,我們剛慶祝了宗教改革500年,紀念了路德,一個不掌權威但肩負起了責任、挑戰流行的神學觀念的人。按照他的傳統,來個新名詞如何?把我放在“聖經派”(biblicals)這群人當中吧。

“基督徒”這個名詞在北大西洋沿岸以外的地區擔負著情感的重擔。在印度,我出生的地方,陳舊錯誤的論點導致人們很容易反感基督徒,覺得他們屬於西方。基督教從一開始就是非西方的,現在又有更多的非西方信徒——這一點也許能幫我們回到最初新約中給耶穌的信徒及追隨者的稱呼(徒11:26),但我們目前還做不到這一點。

馬丁·路德在16世紀首次使用evangelium這個詞(拉丁語的“福音”——譯者註),而100年後的大覺醒中,出現了evangelical這個詞(即如今英文中的“福音派” ——譯者註)。多麼精緻高雅的名詞啊!它創造性地音譯了希臘語的複合詞(eu+angelion),並自然而然地加以改編。這個詞與生俱來地蘊含著善良和快樂。在19世紀的美國,這個詞開始被廣泛使用;1976年則被稱為“福音派年”。雖然對內行人來說,這個名詞有具體的含義。但在全球大部分地區,對非基督徒來說,這個名詞始終沒有“基督徒”那麼容易冒犯人。在敘利亞阿勒頗的維拉特大街上,“福音派”這個詞對那些新加入教會、有經濟需求的人來說,是美好的。他們被眾人拒絕,而那裡的福音派教會是唯一已知歡迎他們的教會。

然而在美國,福音派一直被尖銳的刻板印象所玷污,尤其是在最近的大選中。我們的社會習慣給人貼標籤,如按世代(嬰兒潮世代或千禧一代)、按教派(加爾文派或阿米念派),或是按膚色(如歌中所唱,”紅黃黑白,在祂眼中皆是寶貴”)。這在我們頭腦中固化了詞語的不必要的含義。

“聖經派”這個名詞暫時還不會錯誤地渲染起非福音派的情緒。它不會引發一種競爭意識,反對顯而易見的右傾票倉。它可以用於統稱福音派基督徒,無論他們意見的異同,也能適用於各世代、各教派、各民族。他們信奉和跟隨主耶穌基督,既有個人層面的皈依,也有公眾層面對聖經信念的表達。

這當然需要個人和公眾層面上的調整。讓我用一張圖表來簡化語言(也許有些過度簡化):

福音派與聖經派

選項 優點 缺點
福音派
  1. 有相當的歷史背景
  2. 在神學上含義豐富
  3. 在地理上(基督的教會正在成長的地方)被接受
  1. 被當代誤解
  2. 在社會學上含義貧乏
  3. 在基督的教會正在衰落的地方被邊緣化
聖經派
  1. 情感上的負擔較少(至少目前來看如此)
  2. 自然而然地與福音派保持一致
  3. 有潛在的可能性被接受
  1. 用新詞來適應文化環境
  2. 廣泛使用可能需要時間

我不願設想失去福音派這個詞。因為它本質上是指那些認同耶穌以及祂的事工和使命即為福音的人,所以福音派就是我在神學上的身份。它也代表了我身份中的個人目的——分享上帝的好消息,即在主耶穌那裡有永恆的、確實的救贖,提供給了全人類。我是一個福音派基督徒。

而與此同時,在美國,我的居住地,我厭惡使用這個詞。幾十年來,一種膚淺的情緒在美國滋長。福音派已經承擔了太多本不屬於它的意義。這種本是對相信《聖經》(而不是拍著《聖經》)的基督徒的真實描述,在政治上卻已被定義為反人民、反進步、反科學等等。在福音派被指責為反對一切的同時,一些社會階層也開始反福音派。

在高度政治化的美國,參加教會的人數停滯不前,我們也許可以放棄“福音派”這個名詞。而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我們仍然可以保留它的美好和真義,因為在那裡,教會正在成倍增長——在那裡,信徒對這個詞的聖經內涵和期許沒有什麼疑慮。

也許使用“聖經派”一詞可以允許自我認同,而不會在任何地方引發尷尬或誤解。它可以給信徒信心,而不必擔心周圍媒體採用稻草人論證及進行有謬誤的研究。希望這種情形能持續一段時間,至少幾十年左右。

也許福音派能經受住誤用和誤解,最終把我們帶回到這個詞原本的意義範圍。而那時,我們就可以與政治福音派保持距離,成為聖經福音派(但這詞本應是多餘的)。最終,若有必要,我們將把這被誤解的詞(“福音派”)從主幹中分別出來,而僅僅被稱為聖經派。名詞“福音派”用來指特定的人,而“聖經派”嚴格來說還只是一個形容詞。但我們可以被統稱為聖經派。這個不可數的名詞和其他棘手的名詞一樣,不鼓勵作為單數使用,至少目前如此。它有助於向所有人澄清:在聖經派中,有許多或許不同但彼此相容的福音派。這的確需要時間適應……就像大多數形容詞變成名詞一樣。希望不要再花500年的時間。

給致力於信福音、愛耶穌、遵從《聖經》的福音派朋友(不是敵人)的後記:你怎麼看?我們是否應該等待那一天?期待您的見解和意見。請致郵ramesh@rreach.org。

Ramesh Richard,全球宣講事工RREACH的主席,達拉斯神學院全球神學參與和牧養事工的教授。

翻譯:LC

責任編輯:吳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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