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是青少年的時候,「魔眼圖」(3D立體圖) 曾風靡一時。我和朋友們會比賽,看誰能最先看出藏在滿頁混亂、色彩繽紛雜點中的3D圖像——可能是一艘帆船、一群魚、一片山脈。要看出隱藏的圖案,其實只需要時間、耐心、願意凝視並穿透視覺雜訊的專注,以及能讓眼睛交叉對焦好幾分鐘的本事;然後,那原本隱藏的畫面會在ㄧ瞬間清晰浮現。而且一旦你看見了,就再也無法「看不見」它。
過去十多年裡,當我更深入探究聖經對「單身」的教導時,我也經歷了好幾次「魔眼圖」時刻:那種從嶄新角度重新閱讀熟悉的經文,突然間,一切變得再清晰不過的時刻。每一次,我都覺得自己終於能夠穿越那些令人困惑的雜訊 (那些對聖經錯誤的預設以及不完整的教導,常使我們對經文的理解變得模糊),終於真正看見那一直都在的、關於單身 (往往也包括婚姻) 完整而立體的聖經真理。
幾年前,一個安靜的週六早晨,我坐在家附近的一間咖啡館裡,啜飲著一杯平平無奇的印度香料奶茶,心中忽然有個感動想翻開《哥林多前書》7:32-35。當時的我並沒有特別的理由要讀那段經文,但如今回頭看,我知道那其實是聖靈一種並不那麼溫柔的提醒。
我願意你們毫無掛慮。沒有娶妻的人掛念主的事,想怎樣討主的喜歡;但娶了妻的人掛念世上的事,想怎樣討妻子的喜歡,於是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女子和處女掛念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已經出嫁的女子掛念世上的事,想怎樣討丈夫的喜歡。我說這番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好處,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讓你們做合宜的事,對主專一忠誠。 (林前7:32-35,新漢語譯本)
這段經文最常見的解釋是這樣的:已婚的基督徒有配偶的需要必須優先顧念,因此他們在教會大家庭、福音事工,甚至更廣泛的人際關係上能投入的時間、精力與心力都比較有限。但那些單身 (沒有配偶) 的人,則蒙福地擁有更多自由、精力及能量可以投身於這些領域;不像已婚者,他們少了「正當理由」讓自己在對上帝與祂子民的委身上分心。有位作者就曾如此說:單身的基督徒「能對那些已婚者無法承擔的、更高要求的事情說『是』。」
但老實說,這種對經文的詮釋,對我而言始終帶著一種未解的疑問。身為一位從未結婚的基督徒,我並不常覺得自己擁有一大筆可觀的自由與彈性盈餘。事實上,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單身的狀態不但沒有增加我服事的容量,反而消耗了它。我並不真的能接手那些需要人付出更多、已婚者無法做的事。
如果我的人際關係與我正在承擔的責任,其實也同樣讓我無法輕易說「是」呢?我甚至不確定自己是否被允許對自己這樣誠實,更別說和別人坦承這一點了。
更何況,那種認為我已婚的基督徒朋友「無法像單身的我應該做到的那樣有效地、持續地、隨時預備好地服事上帝和祂子民」的想法,也讓我覺得不太對勁。畢竟,無論我們處於什麼樣的光景,全心事奉耶穌不都是成為祂門徒的核心與特權嗎?我們不「都被」呼召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神嗎?對已婚的基督徒而言,愛配偶難道不應是他們委身於主的事的「其中一部分」,而不是干擾、分心的因素嗎?
然而,讓我對這段經文「常見的解讀」感到困惑的,不只有上面這些來自現實生活的問題。一直以來,我掙扎於在這段經文的直接上下文,以及整本聖經作為其上下文的脈絡中找到合理且一致的解釋方式。
例如,保羅在這段經文裡將「已婚的人掛慮世上的事」與「未婚的人掛慮主的事」作對比。按照我們慣常的解讀,已婚的基督徒關心「世俗的事」(也就是討配偶喜悅) 是正當的。
然而,就在同一封書信中,保羅早已多次談到基督徒應當如何、以及不應當如何回應這個他稱為愚拙、終將過去、並且注定要受審判的世界 (林前1:18-31;3:19;11:32)。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信,與新約許多其他經文一樣清楚指出:上帝的子民不應被世俗的慾望、被世界所塑造,也不應被這世界所關注的事分了心。
那麼,為什麼這位一再警告基督徒要提防世俗煩擾與分心的保羅,會突然把愛配偶等同於「關心世俗的事」?而且,為什麼他似乎還稱許已婚的基督徒沉浸於其中?
此外,這段經文還有另一個對比——討配偶喜悅v.s.討主喜悅。我們或許會自然而然地認為,夫妻之間本該彼此「討對方喜悅」。然而,新約中所有談及夫妻之間愛的關係的經文,未曾使用「討⋯喜悅」這個詞彙。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自動假設已婚的人若專注於「討配偶喜悅」,必然是件好事。
事實上,如果討配偶喜悅是以犧牲討上帝喜悅為代價 (這正是這段經文所呈現的對比),那麼保羅的重點顯然不是稱許,而是警告。這也與保羅在其他書信中使用「討神喜悅」這一表達的方式一致:「討神喜悅」是敬虔信心生活樣式的一種總結說法 (弗5:10;西1:10;林後5:9)。雖然保羅偶爾也會正面地提到討人喜悅 (林前10:33),但當保羅把「討人喜悅」的衝動與「討神喜悅」的呼召作對比時,他的立場總是十分清楚:「我們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帖前2:4;加1:10)
所以,為什麼在這段經文中,保羅突然稱許已婚的基督徒把重心放在討配偶喜悅之上——甚至高於、或取代討主喜悅——呢?為什麼他會容許基督徒的心志從討神喜悅這件事上被分散呢?
就在那時,我在咖啡館啜飲著那杯令人失望的印度奶茶時,一切忽然變得再清晰不過。那感覺真的就像一次「魔眼圖」的瞬間。人生第一次,我看見《哥林多前書》7:32-35完整而立體的意義。
其實只是一個微小的視角轉換,我便看見:保羅並不是在列舉婚姻內的重要責任,而是在警告人們,在這個墮落的世界裡,婚姻可能帶來的特定危險。與早期教父如金口約翰和奧古斯丁一樣,我意識到,在《哥林多前書》7:32-35裡,保羅其實是在呼籲已婚的人不要因配偶而心思分裂、被牽引分心。
換句話說,保羅的意思並非:已婚的基督徒無法像那些專心一志的單身基督徒那樣生活;相反地,他是在說:已婚的基督徒若不活得像單身基督徒那樣專心於主,反而承擔不起婚姻的代價。保羅盼望,無論單身或已婚的基督徒,都能「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我在《Single Ever After》一書裡,以一整章的篇幅更詳細闡述我對這段經文的解經)
每當談及單身與婚姻時,我們往往太快滿足於一些關鍵經文裡略顯模糊、甚至令人困惑的表層意義,而不去想,或許其中還有更深的層次,是我們為了自己方便而選擇忽略的。我們習慣待在自己熟悉的理解軌道裡,滿足於那些「我們覺得」聖經在教導我們的內容。
這種讀經慣性使我們忽視那些較為模糊的經文——例如,我們竟然覺得某些基督徒可以理所當然地掛心於那個與上帝為敵的世界的事務;我們學會了假裝那些雜訊不存在,好像某些基督徒為了討某個人的喜悅而分心、不再那麼專心討上帝喜悅,是可接受的事。
這種解讀對教會中許多單身 (或再度單身) 的基督徒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但對許多已婚的基督徒來說,這個代價同樣沉重——因為我們 (以及他們自己) 對聖經的匆忙、選擇性解讀,使他們與配偶的關係承受了過重的負擔。
基督的福音賦予「婚姻」及「單身」美好而立體的意義,使它們成為彼此互補而非競爭的關係。我們的問題在於:我們是否願意跨越自己習以為常的表面圖像,持續凝視,直到上帝對單身與婚姻的設計以其更深、更豐富的圖景,清晰而美麗地呈現在我們眼前?
Danielle Trewee (PhD) 畢業於 Moore Theological College,是多本著作的作者,並擔任Anglican Diocese of Sydney的研究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