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校任教的經歷當中,常有學生對我說:“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告訴我們,要‘相信科學’。”就連在西方,也有很多人像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那樣,以為自然科學能夠帶來”確定的知識”(definite knowledge)。
自然科學是人類用理性範疇解釋經驗歸納的活動。自然科學在神學、形而上學的層面上,持有一套科學方法無從證成,亦無可證偽的信念,因而它自身並非中立的。它既有一套自身所依據的信念,在自身的方法論體系之外,就不能以自身為信念的對象,更無權號召人們來相信它。
因果與“偶像”
譬如,自然科學用理論模型來詮釋、描述自然現實時,預設一切的現象皆有生成的因由,沒有任何現象能夠無中生有。當年物理學家無法解釋“雙縫隙實驗”(double slit experiment)所觀測到的現象,這導致一些科學家懷疑,是否並非一切自然現象都是按照自然的因果規律發生的,但這並未令科學界放棄用科學理論解釋一切現象背後的因果規律。當霍金(Stephen Hawking)闡釋大爆炸理論時,他非常堅持,嚴格說來,宇宙並非從絕對的虛無生成的,而是有某種自然的第一因造成了宇宙的奇點(point of singularity)。假如宇宙能夠無中生有,那麼自然現象也能夠無中生有,這樣一來,科學理論就等同於無的放矢了,因為一切的理論模型,都假設了理性可解釋的因果規律。
“因果”並非感官經驗的對象。我們並非用感官經驗觀察到因果,因此相信這世間的一切皆有因果。當然,“因果”的概念也不光是我們在數不清的經驗事件當中,觀察到許多現象之間的常規對應性(譬如每次從某高處拋擲同樣的物件,該物體都會以同樣的加速度成為自由落體),進而養成的一種思維習慣,認為常規對應性(regular correlations)背後一定有著某種有效因(efficient causality)。
但事實是,我們在近乎無數的經驗事件當中,發現許多我們無從解釋的現象。我的身體出現症狀,醫生卻無法解釋病因;我的電腦故障,專業維修員也找不出原因;究竟使宇宙生成的第一因是什麼,連霍金也無從解釋,他甚至無法論證說宇宙大爆炸並非無因生成的事件。然而,在我們心靈當中,與生俱來就擁有“因果”的範疇,被我們用以解釋一切的經驗,就算解釋失敗,我們依舊相信,一切現象及存有的生成,都不可能是無中生有。
在“因果”以外,自然科學還必須接受普遍哲學意義上的“上帝”概念,亦即“自有永有者”(Being Itself)的概念。這是因為自然科學家相信,一切的流變(flux)與生成(becoming),都必須以某種意義上的“不變者”為終極依據,否則自然現象就能夠毫無來由地發生。譬如,霍金雖自稱無神論者,但其實他在嚴格意義上是泛神論者:他相信自然即是上帝、上帝即是自然;宇宙的創造者是不具智慧的自然法則。
這些形而上學、神學的信念,都不是科學證據能夠證明或證偽的。科學理論的科學性,就在於科學理論可被證偽。但自然科學本身卻必須依賴不可證偽的信念方能成立。基督徒相信,上帝創造了時間,用時間從無創造了萬有,並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如此。這也是自然科學無從證明或證偽的。
這麼說來,基督徒是不是只管“信”就好呢?自然科學的數據、資料、理論模型,對於基督徒的信仰來說,有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倘若自然科學以致任何的知識體系,都必須建立在一些基本的世界觀預設之上,並無真實的中立性(neutrality),那麼這是否意味,一切的所謂知識體系,都只不過是不具客觀性(objectivity)的“信念體系”(belief systems),彼此之間只能雞同鴨講?
事實上,自然科學的產生,正是以基督教世界觀為前提。科學方法之父培根(Francis Bacon)在宗教改革神學“創造-墮落-救贖”世界觀的框架下,提出了自然哲學的歸納法(method of induction)。他指出,亞當受造時,上帝命他管理園子,並研究各從其類受造的萬物,格物而致知,以為萬物命名。亞當墮落後,不再以上帝在經驗可感知的世界中所定立的自然啟示為依據,選擇了自己用理性去定奪真理,於是產生了諸般智性的偶像。
培根提出了四大偶像,其中“市場偶像”(idol of the marketplace)與“劇場偶像”(idol of the theater)尤為凸顯宗教改革的思想。“市場”是指透過語言符號所進行的意義交換。培根說,我們用語言來表達我們對世界的理解,而語言當中有許多的符號,並非與生俱來的先天觀念,也不是我們從感官經驗獲得的概念,而是人類在試圖理解世界的時候,自己“腦補”出來的。當我們用看不見、摸不著、不在上帝所造的可感世界之內的腦補概念來解釋我們的經驗時,我們就是在重複亞當吃禁果的罪。
“劇場”則是指哲學體系或認知體系。培根說,這些體系就像劇場中的劇本一樣,是人寫出來的。自然科學的理論也一樣,都是人想出來的,用以解釋我們透過經驗所觀察到的數據及資料。科學理論並非自然現實的真理自身,而是人對自然現實的解釋。我們可以透過歸納法,讓我們的理論愈來愈貼近自然的真理,但倘若我們相信科學理論自身就是真理,那麼我們就是在造偶像了。
培根堅持,自然科學研究乃是蒙救贖的人,在成聖的過程當中所從事的活動。當我們在基督裡重生以後,我們會想要排除我們心智上的偶像,透過聖經的亮光,研究上帝在自然中所彰顯的榮耀。無獨有偶,科學革命先驅開普勒(Johannes Kepler)也說,自然科學研究,就是重生的基督徒“跟著上帝的思想去思考”(think God’s thoughts after him)的活動。
世界觀與自然科學
基督教世界觀是自然科學方法與精神的基礎。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應該只讀聖經,卻忘記“這是天父世界”,因而不在聖經的亮光中看世界。“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19:1)。造物主在所造萬物當中,留下了諸般榮耀的證據。沒有人能夠不帶任何神學預設、中立地審視這些證據:自然科學方法自身就預設了聖經世界觀。
然而“中立”與“客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法庭宣判控方勝訴或敗訴時,庭方就不再如訴訟之初,在控辯雙方之間暫時保持中立,然而當庭方開始貼近控方抑或辯方的立場時,庭方理當是朝著客觀判決的方向前進。
當然,人類在審判萬有的主面前,萬不可以庭方自居。但我想說的是,雖然科學研究不具任何中立性,但我們應當力求客觀。科學理論的客觀性在於排除主觀理性的偶像,以致我們的理論模型能夠愈來愈貼近自然現實的真理本身,儘管我們對自然的理解始終只能是有限者的理解、只能類比於上帝的絕對客觀角度。我們不可能用科學證據來證明或證偽上帝的存在或祂的創造之工,因為上帝與祂的行動不在自然科學研究對象的範圍之內。然而,倘若科學家不接受聖經世界觀,那麼不但科學理論便再也無法客觀地詮釋一切的科學數據與資料,而且科學方法自身也會失去其形而上學的基礎。
倘若科學成為“信”的對象,它就不是科學,而是迷信了。自然科學必須以聖經所啟示的上帝為信心的對象,並始終以自身為理性批判的對象,科學才能夠被稱為科學,為人類帶來客觀的知識。
曾劭愷(Shao Kai Tseng) 是一位来自台湾、从事卡尔·巴特研究的加拿大籍新加尔文主义神学人,著有多本英文神学与哲学学术书籍。
本文是基甸、小灶著《萬有之上:基督教與科學的奇緣》一書的序言,©2022。經普世佳音機構許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