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和賓州哈里斯堡的一位牧師聊天。他的會眾人數不多,約150人左右,他的日常工作很忙,職務範圍遠遠超過教會的牆壁。
牧師周而復始的忙碌是他委身於服事會眾的明證。他用大部分的時間探訪、為人禱告並牧養他們的心靈,地點常常是療養院和醫院。他預留星期六來準備講道,也盡可能保留週五與家人相處。
有時,這位牧師會收到遠方的邀請:在基督徒特會上演講、為基督教媒體撰文、甚至寫書——這些都是很吸引人的機會,這顯示出他在事工裡的智慧受人認可,以及有著廣泛的人脈。然而,當考量到這些事工機會可能造成他的缺席並影響羊群的靈命成長時,這位牧師常會拒絕這些機會。他並非在為自己建立一個平台/品牌,而是養育著一個基督徒群體/共同體(community)。或者,用作家Jen Pollock Michel的話來說,這位牧師是在過一個生活,而不是在留下一個紀錄。
我自己也在像這樣的選擇上掙扎著。神學院畢業後,我開始寫作,並在地方教會教課。因為我不需要靠寫作賺錢,所以我有很大的彈性寫作,很快地,試圖尋找能出版我作品的地方變成了一份工作。能被邀請成為作家公會的會員,讓別人來推廣我的作品,令我感到欣慰和謙卑。但我也開始發現,如果我想繼續投入在我的教會裡,定期寫作供大眾閱讀是份複雜、艱難和無法持續下去的工作。
我想要透過寫作來服事教會,但寫作越來越消耗我服事地方教會的時間。假設我把所有時間都花在投稿、建立追蹤者/粉絲數量、創作基督教相關內容,並試著在所謂的「福音派產業鏈」中成功,我對他人而言是否仍像基督那樣?我是否在展現祂的愛?
但另一方面,如果我覺得自己有寫作的呼召,也相信自己有些有價值且忠於主的想法可和人分享,那麼,用我的才華來推廣我的作品是否有錯?我應該像賓州的牧師一樣,滿足於默默無聞嗎?或者,我應該要和那些母親過世的人、先生離她而去的人,或剛接到醫生電話說要做斷層掃描的人坐在一起?我常常問自己,我是否有智慧、聰明和韌性,足以在基督徒作家生活中游刃有餘。
今年春天,其他基督徒作家對基督教事工今日的動態和出版環境的一些討論,顯示出我並非唯一提出這個問題的人。這些討論圍繞著科技的變遷如何改變人們寫作的方式。某些方面而言,「出版」已經民主化了。在播客、社群媒體、Substack、其他個人通訊訂閱管道,以及YouTube和TikTok等影音平台之間,基督徒的創作內容並不罕見,而且入行門檻極低,讓更多人能就神學、靈命成長和基督徒生活發表意見。
問題在於進入這個產業後的情況。在邁向受到讀者/聽者認可的旅程裡,需要作者有意地培養個人品牌及專業的關係網絡。米歇爾在Substack上一篇關於決定放棄出版作品(但繼續寫作)的文章中寫道:「『這個人很能寫嗎?』是的,這算是個加分項目。但我認為這甚至不是出版商的計算中最重要的問題。『這個人很會賣書嗎?』這才是最重要的問題。」
你必須建立強大的數位/網路形象,擴大自己的受眾群。你希望其他作家能推廣你的作品,就像你推廣他們的作品一樣——你能在社交平台上標記你「認識哪些人」都將成為某種能用來交易的貨幣。光有聖靈的恩賜是不夠的,你必須在社交媒體上推廣你的恩賜。於是你開始創作Instagram內容、撰寫雞湯式的金句,並開始製作reels(短影片),盼望自己創作的內容越多,就有越多人注意到自己。
我應該把時間花在這些事上嗎?我對地方教會裡的平信徒的服事又將何去何從?那些正在經歷離婚、疾病和養育子女的掙扎的人,或正在尋找自己能歸屬的群體的人該何去何從?當我寫著關於基督的一切時,我是否忽略了祂的身體?正如神學家尼卡·斯波爾丁(Nika Spaulding)在我訪問她時所問的,「我是否忽略了優先服事地方教會的需求的必要性?我是否需要重新訂立志向和野心?」
我每天都糾結於這個問題。我相信上帝呼召我在我居住的地方忠心事奉祂,在地方教會裡愛神、愛人——而不是成為自我平台的建立者或影響者,尋求觀眾的肯定(和多巴胺的刺激)。但我也相信寫作是上帝裝備我服事的一種方式,而出版業說如果我想要有人讀我的作品,就必須建立一個平台。在我與記者兼作家Devi Abraham的談話裡,她表示自己觀察到在美國基督教文化圈——就像更廣泛的美國文化那樣——似乎「默默無聞就等於不成功」。
對於這些問題,我沒有最終的答案,但我心裡湧現更多的問題,或許這些問題能讓我的思緒更清晰,成為一種能重新塑造我思維的敘事。
我們能在默默無聞中感到滿足嗎?作家兼事工領袖Sarah K. Butterfield談到她曾暫停寫作一段時間,「我出席活動的唯一目的就是服事現場的人,對於增加讀者人數不持任何期待。這個結果解放了我!」
我們是否都想試試看跟她一樣的做法?如果我們不再試圖努力增加讀者人數,我們的寫作、投稿和出版習慣會有什麼改變?我們靈魂中是否有一種不協調的現象,以致於我們無法滿足於微不足道的東西,不斷地渴望得到更多?
如果上帝賜給我們創造性的恩賜,使用這個恩賜來榮耀祂意味著什麼?我們必須為了上帝使用我們的恩賜來擴展祂的國度,但如果祂對我們的事工(無論是教會內或在類教會機構裡)觸及的範圍有所限制呢?如果祂要我們服事的對象(甚至是寫作的對象)只有少少幾人——不是賣出兩萬本書,而是忠於我們圈子裡少少的一些人呢?如果我們的「平台」只是地方教會或社區呢?
聖經教師Jen Wilkin曾和我說:「在地方教會和社區服事是很辛苦、很有挑戰性,也很累的事。但每當我親眼看到人們因著對聖經的認識和對神的愛而活躍起來時,我也非常欣慰。在爭奪他人的注意力和肯定的數位喧囂聲中,基督徒事工需要找到方法來建立實質的關係,促進我們實際接觸到的人的靈命的深度成長。」
我也曾與InterVarsity Press的副編輯主任Al Hsu談論這個問題。他說,即使在出版業,「平台本身並不是——或不應該是——目的。平台應僅僅是我們使命及呼召的延伸。」我們建立的平台應該符合我們的呼召,以及我們被呼召服事的對象,因此不同的人應該有不同的平台。
我們能耐心的成長嗎?和許多作家一樣,我也渴望能像那些擁有龐大平台及名聲的領袖、老師和作家一樣。也許有一天我也能走到那一步,但他們並非一夕間就達到這樣的境界。作家Karen Swallow Prior曾指出,知名作家如Beth Moore和Ann Voskamp「多年來一直默默耕耘,默默無聞。但更重要的是,她們並非一開始就希望獲得如此廣闊、有影響力的平台。」
作家Christine Caine寫到她是如何「被人發展,而不是被人發現」的。她從很小的年紀就渴望服事上帝,所以當教會領袖邀請年輕的她加入清潔隊時,她同意了。這讓她後來肩負更大的責任,也被屬靈老師更多的帶領。清理髒亂多年後,她當年那句忠心的「我願意」為她今日所帶領的龐大事工做好足夠的準備。上帝在默默無聞中培育著她的信心和技能。
我們追求的究竟是什麼?也許上帝要我們在地方教會小規模地服事祂。也也許祂會幫助我們為數百萬人寫作。作家Mary DeMuth在我們的談話中說,無論是哪一種情況,我們都必須注意自己的心。她問道:「我們是否發現自己愛牧草勝過愛牧草背後的人們?上帝呼召我們去愛有血有肉的人,我們應該追求能祝福他們、愛他們、瞭解他們的方式。」
上帝呼召我們認識祂、與祂同行,這必須是我們的優先事項。如果擁有大量的聽眾是上帝想要我們擁有的,祂會讓這件事成真。我們不必浪費時間跟心力去爭取顯赫的聲譽和平台。我們可以在我們被栽種的地方成長——在對上帝的認識中成長,在平凡中實踐祂的同在。衡量成功的真正標準不是聽眾、粉絲數量或銷售紀錄,而是我們對上帝的忠誠度。
我最近讀到一則關於法蘭克公主Bertha的簡短歷史。她在西元580年左右遷居到英國肯特王國的坎特伯雷,與該國的異教國王Ethelbert結婚。基督教當時已傳入英國,但尚未廣泛地傳播。
Bertha是個有著堅定的基督教信仰的人。她是在被允許保持基督徒身份的條件下結婚的,並帶著一位主教和她一起搬到新地區,並與教宗維持通信。教宗後來提及Bertha時寫道,她的「善行不僅在羅馬人之中⋯⋯也在各地廣為人知」。
西元597年,在Bertha多年努力分享信仰卻顯然「不太成功」後,一支由修士奧古斯丁帶領的宣教士團隊從羅馬來到英國。抵達肯特郡後,他們向國王傳福音,國王終於承認基督的主權。許多人效法國王的榜樣,成為基督徒,而坎特伯雷成為英國基督教的中心。時至今日,坎特伯雷仍是許多基督徒的屬靈家園。
Bertha公主沒有留下任何著作,也沒有公開行使權力的記錄。然而,她多年來忠心地幫助在英格蘭和許多其他國家傳福音。今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承認她的祈禱小教堂是英語世界所存留的最古老的基督教敬拜和見證的地方。上帝使用她的禱告成就無法度量的事,超乎她所求所想(弗3:20)。
上帝可能會以同樣的方式使用我們默默無聞的忠心。正如作家Skye Jethani引用撒種的比喻所說:「我們喜歡壯觀的事,」但「上帝喜歡透過細微的事來作工。雖然我們總認為結果取決於我們如何(大量地)宣揚祂的話語,但上帝知道結果取決於人們如何接受祂的話語。」我們最在乎的是為自己建立一個平台,還是成為基督的手和腳,在我們能撒種的地方撒種,讓上帝親自賜下增長?
E. L. Sherene Joseph是一位成年的第三文化小孩和作家,她專注於與信仰、群體和文化相關的議題。身為一個移民到美國的人,她分享自己活在不同世界之間的經驗。可以在www.sherenejoseph.me閱讀她更多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