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趙宏恩(Hohn Cho)在他的調查檢討報告中得出結論:Grace Community Church(直譯為恩典社區教會,以下簡稱GCC)過去曾做出錯誤的決定。
GCC的長老們過去曾公開懲處一名拒絕重新接納丈夫的婦女。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名婦女的擔心有著充分的理由——她的丈夫後來因猥褻和虐待兒童罪而鋃鐺入獄。但在教會懲處過後的20年裡,教會從未收回懲處的決定,或為此判決道歉。
趙宏恩身為一名律師和GCC長老會議的四名正式代表之一,稍早之前被賦予詳查此一個案的職責。調查結束後,他試圖說服教會領袖重新審視當年做的決定,或是,至少以不公開的方式修補當年的錯誤。他說,麥克阿瑟牧師當時告訴他,「就這樣了吧(forget it)」。當趙宏恩不放棄地持續呼籲長老們為該婦女「伸張正義」時,他被要求「要不就撤回他做出的結論,要不就辭職。」
如今,趙宏恩已離開GCC十個月了,但他一直無法忘記當事人,艾琳·格雷(Eileen Gray)。去年3月,朱莉·羅伊斯(Julie Roys)的新聞機構《羅伊斯報告》的報導裡詳細記述了艾琳·格雷的經歷。
雖然趙宏恩已安靜地離開了他在GCC的職位,但他仍持續聽到前教會其他女性會眾的遭遇。這些女性的聲音也曾被教會質疑、被置之不理;當她們試圖離開家暴的婚姻尋求庇護時,他們也被明確地或暗示性地威脅會受到教會的懲戒。即使在趙宏恩的新教會,他也開始遇到與艾琳·格雷的個案有關的教會訪客。趙宏恩認為,這是神的工作在其中運行。
不能,他不能「就這樣了吧」。
當他了解的越深、與更多的人交談,他的良心就更加的迫使他花更多心力去關注教會處理家暴案時的聖經諮商方式。
正如趙宏恩去年3月在寫給GCC高層領袖們的20頁備忘錄中所述:「我真心地相信,教會的『毫無作為』是錯誤的。無論如何,我已經知道了我該知道的了,我無法回到『不知道』時的狀態。事實上,(身為教會長老)我在上帝面前需要為我如今所知道的實情負責,如果你們也花時間讀到這裡了,那你們現在也要在上帝面前為你們所知道的事負上責任。」
GCC是一間由麥克阿瑟牧師領導的教會,麥克阿瑟牧師是美國聲名遠播、最具影響力的牧師之一。這個位在加州太陽谷(The Sun Valley)的大型教會以麥克阿瑟牧師的講道而聞名,並以其在世俗變化中秉持對聖經真理的忠誠而引以為豪。
GCC每週日在有3500個座位的會堂裡舉行多場禮拜,但透過麥克阿瑟牧師撰寫的暢銷書、釋經書,以及教會的附屬學校——瑪斯特神學院(Master’s Seminary)、瑪斯特大學(Master’s University)、予以恩典教學事工(Grace to You),以及該教會的年度牧者特會(Shepherds Conference),GCC的影響力遠遠超過參加主日聚會的人數。
在去年3月的一場特會上,趙宏恩主領了一個關於「良知與信念」的講座。在過去的這一年裡,趙宏恩不間斷的親身實踐這堂課的內容。在去年夏天和秋天,他抱持著一個「微弱的盼望」,希望由37名成員組成的教會長老委員會能重新審視艾琳·格雷的個案。他禱告上帝能軟化教會領袖們的心,改變他們的想法。
他希望能看到他們糾正教會過去做的錯誤決定,並且未來在類似的事件上能做得更好。然而,事與願違,他發現教會領袖們似乎繼續重複著這些錯誤。
在對這個20年前的案件提出關切的幾個月後,趙宏恩在2022年秋天又發現了GCC在提供聖經諮商時犯下「另一起嚴重錯誤」的個案。一名女性說,儘管她的丈夫有警方記錄在案的不當舉措、出軌、和憤怒時的情緒失控等行為,教會領導人還是建議她搬回家與丈夫同住,不要申請人身限制令。雖然該案件1月時達成庭外和解了,但在該婦女去年申請法院的保護令之後,教會有兩位牧師還是站在丈夫那方,代替他提出聲明。
趙宏恩告訴《今日基督教》,「在上帝的帶領之下,祂不斷地在我非主動的情況下提醒我。有一次,當一個朋友請求我和妻子為她碰巧認識的一個女生禱告的時候,她向我們發出求助。那時我們才驚然發現,我們所知道的糟糕的聖經諮商模式在GCC教會仍持續地發生。」
「那時我才難過地承認這個事實,當我們深愛的GCC會友需要教會聖經諮商的幫助時,特別是涉及保護婦女或兒童的個案時,她們的命運可能像在轉俄羅斯輪盤一樣(不知道會得到什麼結果)。我知道我不能再默默地避開這個議題,對他們置之不理,我需要幫助這位女性,我需發出警告的聲音,否則這些人的血就會算在我的頭上。」
為了進行這篇報導,《今日基督教》採訪了八位女性當事人,她們講述了她們和GCC其他的會友是如何被規勸不要向當局舉報她們的丈夫和父親;教會勸她們應當接受她們丈夫和父親的道歉,並繼續順服她們的丈夫和父親。
教會經常會引用關於寬恕、信任、愛和順服的經文給受害者——並告訴她們,即使在她們對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提心吊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也要和對方和解並且回到家中。
在本文發表前(02/09)的三週內,我們曾透過電話和電子郵件試圖聯繫教會的六位牧師和長老,以及一位前牧師和長老。對於《今日基督教》請求討論教會的聖經諮商原則以及GCC對於家暴案的處理、針對疑慮案件的回覆等,GCC方面沒有代表人做出回應。 (更新:本文發表後,GCC發表聲明說,教會長老們不會對聖經諮商和懲戒所引發的糾紛發表評論,但會「個別地和私下地處理這些指控」。他們也為自己辯護,認為教會的諮商輔導及處理方式完全符合聖經,GCC表示:「我們教會過去的歷史和會眾就是我們的見證」。
‘你們需要彌補錯誤’
去年3月,在《羅伊斯報告》發表以後,趙宏恩被要求為GCC長老會議審視教會對艾琳·格雷案件的處理過程,這也是他首次讀到艾琳·格雷的案件。根據他的法律背景和訓練,趙宏恩的審查結論為長老會議初步的內部調查的一部分。
教會那次的懲處發生於2002年,比趙宏恩在GCC信主還要早了幾年。當時,艾琳·格雷拒絕聽從教會領袖的建議,取消對家暴丈夫大衛·格雷的限制令。在一次教會的聖餐儀式上,麥克阿瑟牧師形容她這樣的決定為「不悔改的罪」,並說這位三個孩子的母親選擇了「離開…以及拋棄」她的丈夫。
艾琳·格雷的丈夫大衛·格雷(David Gray)曾在GCC擔任教師的職位,2005年因其罪行被判刑:罪名是嚴重猥褻、體罰和虐待兒童。目擊者和受害者的證詞支持了艾琳對她丈夫家暴行為的控訴,然而,根據2022年3月《羅伊斯報告》所引用的公開法庭文件,教會領袖仍持續為大衛·格雷辯護。而大衛·格雷目前仍在獄中。
趙宏恩說,許多GCC的領袖拒絕閱讀《羅伊斯報告》。少數的領袖讀了,但還是拒絕承認該文章的報導。他說,教會高層的領袖態度變得愈發防備,試圖想保護麥克阿瑟牧師。
對趙宏恩以及負責檢視文件資料的七位基督徒律師來說,大衛·格雷很明顯的有罪。這一點完全沒有任何懷疑的空間。而艾琳·格雷拒絕解除限制令來保護她孩子的行為,客觀而言是完全合理的並且正確的決定。
趙宏恩寫信給長老會議:「如今,大家已知道事情的真相,即使遲到了20年,『伸張正義』永遠也不嫌晚。為了自身的正直,以及對正義及公義的追求,即使在最小的事上,我們都該信實的面對它,即使是對於20年前發生的事,都有著重大的意義。」
趙宏恩期望GCC以比教會外的法庭更高的標準來要求教會自己本身。艾琳·格雷的案件當時是由副主任牧師凱里·哈迪(Carey Hardy)負責處理,GCC的長期聖經諮商牧師比爾·薛農(Bill Shannon)也參與其中。趙宏恩發現有證據表明牧師們在處理該案件時存在濫權、偏見和錯誤。艾琳·格雷的證詞多次被拒絕接受,她的行為被指責為「怪異」(這與她被教會懲處無關)。儘管大衛·格雷曾有說謊的歷史,但教會領袖對艾琳·格雷的說法仍表示懷疑。
趙宏恩說,「他們選擇支持一個虐待兒童的人(這個人後來還被證實是個性侵兒童犯),而不是一個拼命想保護她三個無辜孩子的母親。這在當時和現在都是完全錯誤的決定,必須被糾正過來 。有許多教會長老在多次私人的談話中承認他們『當時做錯了』,而且如果他們當時知道他們如今所知道的事實,他們會做不同的決定。但這些私下的承認意味著你需要與被你犯下的錯誤影響的人和解,這是基督教最基本的原則。」
趙宏恩去年3月仍在GCC長老委員會時,他強調糾正過去的錯誤的緊迫性。他堅定地認為,長老們定罪了一個沒有做錯事的人。他問,假設今天教會是對一個被錯誤地指控出軌的男性進行教會內部懲戒,難道他們現在不會想要彌補及修正這個過錯,即使他們20年後才發現這個錯誤?
跟據擔任長老會議秘書並負責紀錄會議內容的趙宏恩所述,麥克阿瑟牧師在3月份的會議上回應,這類的比較不適用於艾琳·格雷的案例。牧師再次舉出她「行為怪異」的說法,並且不傾向重新考慮教會曾對她做的懲戒決定。
趙宏恩說,此後,長老會議主席克里斯·漢密爾頓(Chris Hamilton)告訴他,如果他還想繼續擔任教會長老,就必須「收回」他對教會犯下錯誤的調查結論。(漢密爾頓至今尚未回應他對這件事的評論)。第二天,趙宏恩和妻子就辭去了他們的教會會員資格。
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
今年秋天,趙宏恩再次審視一樁關於GCC另一名成員的法庭文件。該成員向法庭申請對丈夫的限制令,希望保護自己和年幼的孩子免受家暴——只是這次是該女士對趙宏恩提出重新審視的請求。趙宏恩立即意識到這個案件與艾琳·格雷案的某些相似處。
這位女士告訴《今日基督教》,她自己也意識到這兩個案例的相似之處。她說,她去年讀到艾琳·格雷的故事時,她心想,這聽起來很像我遇到的事。(今日基督教的報導政策允許家暴受害者不具名受訪,以保護其隱私和安全。但在報導這個故事時,她的身份和敘述的細節皆經過驗證。)
這位女士說,「每當我在申請限制令的事上有所動作時,就會聽到『你要小心自己可能有報復的心態』的說法。他們這樣說基本上是為了讓我退縮… 他們說我這種尋求法律保護的作法是與信仰背道而馳的,因為基督徒不該把其他基督徒告上法庭。」
她說,她有向教會領袖報告她丈夫不忠的證據、丈夫在網上搜索亂倫色情內容的證據,以及自他們女兒才幾歲大就開始的不當行為。
最後,在牧師的要求下她搬回去與丈夫同住。一個月後,當她和丈夫在路上發生爭執時,她因恐懼而撥打了911報案電話。在《今日基督教》獲得的法庭文件中,她說牧師兼長老羅德尼·安德森(Rodney Andersen)告訴她,她應該順服她的丈夫「如同順服主」,而不是去挑釁丈夫。她說,到現場處理的家暴官則告訴她不要回家。
兩位GCC的長老接著代表她的丈夫提交法院宣誓過的聲明。安德森長老的聲明裡敘述丈夫在接受教會介入處理時曾說,他和女兒接吻時的舌頭接觸是在模仿一幕卡通場景。
另一位牧師兼長老布拉德·克拉森(Brad Klassen)的聲明中則說,該婦女來找他,提到她特別擔心丈夫所拍的照片,但她並沒有丈夫侵犯的「證據」。根據女性當事人的聲明,這些照片包括她的孩子觸摸她丈夫褲子的拉鍊,和孩子仰視丈夫的臉被噴水的照片,以及丈夫與孩子自拍的裸體照片。但克拉森的聲明則說,這些照片不包含裸體畫面。
GCC的另外兩位領袖表示,他們原本要代表妻子作證,但這對夫婦在1月份開庭前就達成了和解協議,所以最後不需要任何牧師出庭作證。在最後的和解中,妻子並沒有撤回對丈夫性侵的指控。
無論如何,她說,GCC(如今是她的前教會)的背叛對她造成的傷害最大。
這位女士對今日基督教說,「我的靈命降到了冰點以下。我懷疑上帝是否真實存在。我想,如果上帝是真實的,但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我們還必須服從教會領袖的話,我寧願去死。」;「即使是非基督徒也不會容忍這種情況發生。」
這位女士說,她看到上帝在「絕對的主權下的工作」,帶領她渡過這整個過程,最終,她認識到「教會的失敗並不能代表上帝不存在或上帝公義的失敗」。
她說:「我需要敬畏神而不是敬畏人。僅僅只因為有人對你引用了一段經文,而恰好這些人有屬靈的權柄,並不意味著他們做的都是對的。」
當她質疑牧師的建議,要她回家並信任丈夫時,她說他們提醒她一些經文,例如「愛是凡事相信」,或者耶穌說要饒恕他人「七十個七次」。
根據她的敘述,她所經歷的創傷以及她看到的危險信號被認定是不充分的——牧師們堅持要有身體被性侵的證據、要有「肌膚貼在一起」的通姦證據,或者在有明確猥褻兒童的證據下,她才能有根據聖經教導的離婚的正當理由。但她無法再等下去了。
「我的人身安全不是他們最重視的事」
GCC的爭議包含在更大的議題辯論範圍內,如「如何定義家暴」及「基督徒是否應該在家暴案中以和解為優先考量」。GCC及其所屬的神學院在保守派的聖經諮商師之間,以及聖經諮商師認證協會(ACBC)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同樣畢業於瑪斯特大學,俄亥俄州的牧師兼聖經諮商師喬納森·霍姆斯(Jonathan Holmes)說:「對於什麼樣的行為算是家暴,大家在基礎上就有極為不同的理解。」他指出,通常只有在身體暴力或性侵的案件裡,「家暴」的標籤及後續嚴肅的處理才會相應而來。
與其他性別互補論者(Complementarian)一樣,麥克阿瑟牧師曾多次在講道中提及,他反對婦女為了在婚姻中順服,而繼續與施暴的丈夫住在一起。他也教導說,婦女和兒童應該「被安置在安全的環境」裡,而家暴加害者的行為不是基督徒會有的行為,他們已經放棄了自己在婚姻中的權利。
然而,正如趙宏恩去年寫給負責此事件的長老們的信中所述,在過去十年間,有一連串的婦女指出,當她們擔心自己或孩子的安全時,在教會卻得到了與麥克阿瑟牧師教導的不同的建議。
有多名婦女指出,負責聖經諮商的牧師——身為聖經諮商師協會成員的比爾·薛農(Bill Shannon)勸阻她們向警方舉報丈夫的家暴行為,並指示她們待在受到暴力威脅的家中。一對夫婦說,他們在一次聖經諮商時段看到,薛農並未建議他們家中一位女性成員對一個承認自己有猥褻兒童行為的男人的舉報;他也沒有指示她應該離開他,只因為該男性尚未被正式定罪。
比爾·薛農是沒有回應本刊多次邀請採訪並對此事件作出評論的GCC領袖之一。
一些現任和前任的長老也曾對薛農諮商時的「毫無作為」提出異議。趙宏恩說,麥克阿瑟牧師也知道這些人提出的擔憂,但他選擇為薛農辯解,並繼續讓他擔任同樣的職務。根據GCC的網站,薛農繼續為教會會員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諮商輔導,且任教於教會的婚前輔導和婚姻輔導,並在成人小組講道。
一位婦女說,「在與比爾·薛農的第一次會面中,我很快就知道我的人身安全並不是他認為最重要的事。他覺得最重要的事是我在婚姻中是否順服丈夫。」她要求在此篇報導裡不要提及她的姓名,因為她正試圖從她在GGC經歷的一切走出來。她說,「我被教導我不該激怒(我的丈夫)。」
她告訴今日基督教,當她因丈夫的施暴而住院時,薛農打電話給她,建議她直接回家,不要報警。有時,她在家裡受到的折磨足以讓她擔心自己可能會死,但依然有人跟她說,她的處境可能是「上帝在妳生命中的旨意」。(編按:類似「這是妳要背的十字架」)
在婚姻輔導的過程中,牧師們會質問妻子們,她們的態度是否間接造成了婚姻關係中的暴力、憤怒和控制。在某些情況下,牧師們會暗示是婦女對她們丈夫的錯誤過度吹毛求疵。
霍姆斯說:「對一個牧師來說,在一個女人受到虐待的案例中,他很難想像在整個過程裡,女性當事人沒有任何明確的責任。」
這種「雙方都有罪」的態度在教會環境特別容易產生,往往當事人雙方都會被要求互相懺悔及尋求對方的原諒。
基督教調解員肯·桑德( Ken Sande)談到了他在幾十年的調解事工中常見的模式,表示,「正常的情況下,我們的輔導理念是,如果已經有家暴的行為,我們不會把雙方叫到同一個房間,然後以為他們能真的先把自己眼中的樑木拿掉。」桑德並非特別針對GCC的案例而言。
「沒有其他的選擇」
參與《今日基督教》訪談的每一位婦女都說,在整個事件過程的某些時候,她們都認為自己對丈夫的行為負有部分的責任,或者某位教會領袖曾表示她們有部分的責任。
這些婦女都被提醒了聖經中關於妻子要順服丈夫的教導。多年來,她們一直希望自己的順服、對婚姻的忠誠、和在絕望的禱告最終能讓丈夫改變。但是,當問題持續存在並且越來越嚴重時,她們尋求幫助和諮商輔導,想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努力。
溫迪·蓋伊(Wendy Guay)說:「當家裡有家暴的行為發生時,甚至單單向教會尋求幫助都需要極大的勇氣、謙卑和攤開來的脆弱感」。她去年向《羅伊斯報告》講述了她父親保羅·蓋伊(Paul Guay)於1970年代末在GCC工作時,對她的家暴行為。她補充道:「女性們會躲藏在角落裡隱忍著,試圖自己處理這些狀況,直到她們再無其他選擇。」
當妻子們覺得為了自己的安全需要搬出去時,她們的牧師試圖讓她們留下來。在她們分居或獲得法律正式的保護後,牧師會敦促她們要和解。這些女性告訴《今日基督教》,牧師們認為只要她們的丈夫繼續參加教會輔導、繼續在受到監督的環境中照顧他們的孩子,並且口頭承諾會停止錯誤的行為,就足已表明他們不再是妻子的威脅。
在某些情況下,如艾琳·格雷和上個月同意和解的婦女的案例,GCC的領袖在法律案件中持續支持她們所指控有家暴行為的男方。雖然教會可能會因為避免後續責任而不介入婚姻的法律糾紛,但還是可以聽見牧師們站在被告那一邊的例子。
基督教處境家暴行為合神心意的回應機構(Godly Response to Abuse in the Christian Environment,此機構簡稱為GRACE)執行董事皮特·辛格(Pete Singer)說,當初檢察官博茲·奇維杰安(Boz Tchividjian)成立這個機構的部分原因,就是因為看到一些信仰領袖在法庭上為犯罪者進行辯護。
辛格說,「這並非單ㄧ特例。令人難過的是,這樣的事情在虐待兒童和親密伴侶暴力案件中也很普遍。這是培養牧者的教育過程所反映的結果。如果案件當中有明顯的權力結構的不對等,為什麼我們選擇站的是可能的壓迫者那一邊,而不是可能的被壓迫者那一邊?」
教會的懲處是其一項特色
雖然福音派基督徒對關係中暴力行徑的議題越來越敏感,但在一些保守派的社群裡,對於「受害者應維護自己權益」的倡導,和創傷研究的心理學家的說詞,仍保持著潛在的懷疑態度,並捍衛地方教會在處理婚姻衝突中所持的獨特地位。
曾主動舉報家暴的前GCC會友說,她們會害怕受到教會的懲處,而懲處原因是她們不夠順服、或離棄婚姻。
基督教調解員桑德說,雖然多數福音派教會會在正式的規章中詳列紀律處分的程序,但美國的教會在實務中遵循這些程序的情況越來越少,教會願意在一年內多次公開其紀律處分的情況更是少之又少。
麥克阿瑟牧師則認為教會的懲處是GCC的一個「特色」,GCC的長老們是遵循馬太福音第18章的原則——首先與被懲戒的對象私下面談,然後與另一個證人面談,之後才能公開宣布此個案已進入第三階段。此時,仍不悔改的教會成員將不能參加聖餐。
前長老趙宏恩則說,在第三階段的程序是,長老們必須對案件達成共識,每年有幾次機會於聖餐儀式舉行的時候,呈交判決結果給全體會友。
接受《今日基督教》採訪其在GCC接受諮商輔導經歷的女性皆曾是GCC的會友,有些甚至在GCC聚會超過十年,也曾在麥克阿瑟牧師宣布教會懲戒處分時身處會眾席中。她們認為,如果教會領袖認為她們的情況不足以構成合理的離婚理由,她們的名字有朝一日可能也會被當眾宣讀出來。
‘時間會帶來真相’
直至今天以前,趙宏恩都未曾公開討論他離開GCC教會的理由,以及他此後為維護受害者所做的工作。他希望GCC能檢視艾琳·格雷的案件,重新考慮能為她平反的證據。他也反覆地請求教會認真對待那些擔憂薛農和教會諮商輔導方式的呼聲。
離開教會後,趙宏恩和GCC高層領袖仍保持聯繫,提出問題,並提議能私下討論他所提出的擔憂。他寫了電子郵件給麥克阿瑟和賜你恩典機構執行董事菲爾·約翰遜(Phil Johnson),後者是該教會具有影響力的領袖兼長老。趙也與凱里·哈迪(Carey Hardy)在來回通信,哈迪是當年負責監督格雷懲戒案的牧師,現在於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教會任職。
趙的呼籲跟基於20處不同的聖經經文,大部分是關於和解、錯誤行為和正義的經文——例如雅各書4:17:「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每當他與GCC長老見面時,都會在討論中提到此案。他也給長老會的個別成員發訊息和打電話,分享他的關切。
趙宏恩從未想過自己會在今天這個處境上,在教會外部進行宣導。在接近17年的GCC會員經歷裡,趙宏恩認識了他的妻子、開始在教會教導聖經,並在教會的長老會議中成為其中一名領袖。
趙宏恩說:「我曾是教會一名活躍的忠誠支持者。」現在他則反對許多他曾服事或共同領導的人之間「盲目的信任」。
去年,當他質疑教會當年對艾琳·格雷做出的懲處時,其他長老們建議他應該要相信以前的領導人所作的決定。趙宏恩反駁說,聖經的命令是我們要相信主,並要查驗一切事(帖前5:21)。
但趙宏恩仍持有希望,想起麥克阿瑟牧師的一句名言。「時間和真理是攜手合作的」。時間總會帶來真相。
讓上帝來處理剩下的事
艾琳·格雷說,當她聽到其他女性也被GCC的領袖「指責、控訴,並受到二次創傷」後,她有了公開分享她的經歷的動機,她等待了數年,直到她的孩子皆已成年。她說,在去年《羅伊斯報告》發表之後,她馬上又聽到了更多關於教會對家暴案例處理不當的證詞。
「如果我早一點分享我的經歷,會不會讓GCC或其他遵循同樣領導模式的教會帶來改變?我不知道,但我對自己多年來的沉默姑息心態所帶來的影響感到心痛。」她在電子郵件中告訴《今日基督教》。
「時至今日,我有來自眾多證人的直接證詞,證明GCC仍在遵循類似的不符合聖經教導且沒有愛的方式在對待受到家暴的婦女和兒童。這些人在被丈夫和父親虐待的情況下,向教會領袖發出求救聲。這是一種令人髪指的罪惡。」
一位曾經為了能坐在麥克阿瑟牧師的台下聽他教導而興奮地搬到加州的GCC前成員表示,在她因著一段充滿暴力、毫無愛的婚姻向教會求助後,教會事前及事後處理的方式毀了對她而言曾是她生命的一切的信仰。
她說,「最糟糕的事不是離婚,而是我和上帝的關係。我知道上帝是上帝,人是人,但我真的很信任教會裡的人。他們奪走了我與上帝之間原本親密的關係。他們讓我以不同的眼光看待男人。當我去教會時,我感覺牧師們都在說謊。他們讓我心碎… 我真的覺得我在靈性上被強暴了。」
GCC沒有向艾琳·格雷道歉,沒有撤銷當年的紀律處分,也沒有就這一案件發表公開聲明,也沒有回應這篇文章。
去年聖誕節過後的幾天,趙宏恩向GCC每一位長老發出了他所謂的「最後的呼籲」。他仍抱持著微弱的希望——「主能做的往往比我想像的還要更多」——即使知道長老委員會不大可能有所行動,並且知道自己公開的立場會讓許多過去曾和他一起服事及敬拜的人感到不舒服。
「無論如何,我都需要做正確的事——聖靈、我的良心、禱告的過程、聖經諮商,以及神的話語皆是如此引導著我。並且相信,上帝會親自處理剩下的事。」,他告訴《今日基督教》,「教導我這一真理的人,正是約翰·麥克阿瑟牧師。」
編者按:多年來,一些讀者想知道,為什麼我們要公佈那些本來在世界範圍內做了很多好事的事工領袖錯誤行為的證據。這裡是我們這樣做的原因。
翻譯:Harry Chou / 校編:Yiting T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