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多數不再去福音派教會的人並非成為「不再有宗教信仰的人(nones)」,也不一定是「離棄福音派」的基督徒。
事實上,根據吉姆·戴維斯(Jim Davis)和邁克爾·格雷厄姆(Michael Graham)近期出版的《大離教運動》(The Great Dechurching)一書中所述,許多這些人仍自認是重生的基督徒,擁有完全正統的基督教信仰。這些基督徒相信三位一體、相信基督代世人贖罪,更相信耶穌是他們個人的救主這個事實。
他們只是不再去教會了。
我們可能會容易這樣認為:這數百萬離開教會的人偏離了軌道,他們的「福音派身分」在某種程度上值得懷疑。我們可能會想,他們肯定沒有真正理解過基督信仰的真諦。
但如果福音派本身也有部分責任呢?如果不再去教會的福音派基督徒的問題不在於他們對信仰的錯誤理解,而是福音派的神學本身缺乏對教會的重視呢?
與其他派別傳統的基督教相比,福音派基督徒在傳統上較少重視教會生活,更關注基督徒個人與上帝的關係。
幾個世紀以來,天主教一直堅持「教會之外無救恩」,而福音派歷來堅持一個人的得救與教會歸屬或教會聖禮無關。儘管有來自路德會和聖公會背景的新教徒保留了洗禮聖事在救恩中的功用,許多福音派基督徒如今已摒棄這種聖禮神學。
美國福音派誕生於十八世紀的戶外復興運動。這波復興運動譴責沒經歷真實重生的傳道人,並呼籲人們在教會圍牆外經歷聖靈和救恩的禮物。英國聖公會福音佈道家喬治·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在戶外向成千上萬的人傳道,而他與任何既定教派都沒有什麼聯繫。
懷特菲爾德並非孤身一人。儘管第一次靈命大覺醒運動的佈道家通常是曾被按立的牧師(包括懷特菲爾德),但他們關於個人救恩及專注於個人靈命的信息跨越並挑戰教派之間的界限——他們強調個人與上帝的關係,這種關係不受教會或信條的影響。
到了十九世紀,類似的巡迴佈道家繼續進行復興主義佈道。他們有的公開蔑視其教派的指令,有的則與遵循教派傳統的教會關係緊張。
巴頓·W·斯通(Barton W. Stone)是肯恩嶺長老教會(Cane Ridge Presbyterian Church)的牧師,美國第二次靈命大覺醒就是從這裡開始的。他在復興開始之後離開了長老會。他自立門戶、決心恢復曾經「不受教派監督」或「公認信經的約束」的初代新約基督教。
查爾斯·芬尼(Charles Finney)是第二次大覺醒運動中最著名的復興佈道家,為了找到能適應他「新措施(new measures)」及亞米念神學(Arminianism)的教會,他跨越教派界限,在教會之間尋尋覓覓。
但至少,儘管19世紀的復興主義者對教派限制感到不適,仍定期參與地方教會。20世紀許多美國福音派領袖則並非如此。
一些20世紀的傳道人意識到,透過類教會事工(parachurch)傳教,往往比透過地方教會更能有效地向失喪的人傳福音。
這些牧師當中最有名的是葛理翰牧師(Billy Graham),他的國際佈道事工跨越宗派界線。葛理翰牧師鼓勵他的聽眾加入地方教會,但他自己註冊為教會成員的教會卻遠在達拉斯——距離他在北卡羅來納州蒙特里特的家近千里之外。
他經常去其他教會,尤其是他的妻子露絲·貝爾(Ruth Bell)所屬的長老會教會,但他很少去達拉斯的教會,他是那間教會長達54年的成員。
「如果我屬於(北卡羅來納州)家附近的浸信會教會,他們會不斷要求我參與教會事務,」葛理翰牧師解釋道。「當我回到家時,我會去我妻子所屬的長老教會,身為訪客,他們自然不會要求我做任何事。」
那個時代的其他類教會事工領袖對參與並積極服事地方教會的興趣較小。
羅伯森(Pat Robertson)是創辦了瑞金大學(又譯維真大學,位於美國弗吉亞州的一所私立基督教學校)和基督教聯盟(Christian Coalition)的電視福音佈道家,曾被按立為美南浸信會牧師。然而,在1980至1990年代初,他事業的鼎盛時期時,他幾乎從不去教會。當被問到為什麼不參加他所在的浸信會時,他曾對記者說:「太無聊了,我不喜歡去那裡。」
羅伯森堅信基督徒靈修生活的重要性,他每天都讀一個小時的聖經,並花很多時間禱告。但在他看來,教會生活可有可無。
如今,一些福音派人士重新強調教會的重要性。像大衛·普拉特(David Platt)和馬克·迪弗(Mark Dever)等牧師堅持認為,每個基督徒都有責任成為地方教會的活躍成員。
福音派再次閱讀有關基督徒群體價值的經典著作,如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的《團契生活》(Life Together),並撰寫與教會、團契相關的書,如科林·漢森(Collin Hansen)和喬納森·利曼(Jonathan Leeman)的《重新發現教會:為什麼基督的身體必不可少》(Rediscover Church: Why the Body of Christ Is Essential)。
在這個快速運轉的世界裡,當參與教會變得越來越「逆文化而行」、越來越「不方便」,這些信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有必要性。正如邦妮·克里斯蒂(Bonnie Kristian)所解釋的那樣,許多基督徒缺乏對教會的基本委身——堅信「例行參與基督徒的集體生活是我們敬拜和門徒訓練的主要場所。」
但是,為了讓人們重返教會,福音派需要重新建構一個令人信服的教會神學──為「為什麼要去教會?」這個問題確立一個獨特的福音派答案。
教會存在的理由不能只是傳福音,因為類教會事工和宣教士團隊在這方面往往效果更好。教會的存在也不能只是為了傳講上帝的話語,因為一些最好的福音派佈道往往出現在跨宗派的復興聚會和福音事工特會上。
如果教會是基督的新娘——是耶穌用祂的寶血所贖回的——我們必須知道她對我們而言非常重要。但,教會究竟為什麼重要呢?
一個來自福音派的答案是:教會是上帝的家庭在此地的體現,是耶穌計劃訓練門徒彼此相愛,使門徒能變得更像祂的地方。
一個基督徒在個人的獨處中無法有效地實踐愛。我們可以獨自禱告、讀經,但如果不與他人建立關係,我們就無法實踐愛。
保羅的哥林多前書13章是寫給「一整間教會的基督徒」看的——而不是寫給一位獨居的基督徒。在保羅的一生中,有好幾次他與基督徒群體隔絕,無法與他人一起敬拜,例如在監獄裡的時候。但即使在與世隔絕的情況下,他仍熱切地為其他門徒禱告,渴望與他們團聚。
當我們讀到《帖撒羅尼迦前書》的前幾章,我們不可能不注意到,保羅是個非常渴望與其他基督徒在一起的人——與他們一起禱告,分享他們與主同行的喜怒哀樂。
正如福音派基督徒正確地指出的,上帝的靈和救贖的禮物並非由教會的圍牆所定義。但是,如果沒有一個特定的信仰群體,我們學習「如何愛其他耶穌的跟隨者」的能力就會受到限制。我們經歷到與其他基督徒合一的能力也會受到阻礙,而耶穌在被釘十字架前曾為祂門徒的合一禱告。若非在基督徒群體裡,我們不可能經歷到在此生此地「作為耶穌的新婦」的身份所帶來的祝福的一部分。
早期的美國福音派也許是在抵制沒有重生的牧師和靈命死灰的教會中而生,但它絕不該成為一場反對教會本身的運動。也許現在,在「大離教運動」的浪潮中,我們可以重新發現一個強而有力的、屬於福音派的教會神學。
威廉斯(Daniel K. Williams)是阿什蘭大學(Ashland University)的歷史學家,著有《十字架的政治:黨派政治的基督教替代方案》(The Politics of the Cross:A Christian Alternative to Partisanship)一書。
翻譯:Jane Hao /校編:Yiting T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