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很喜歡基督徒名人。我指的不僅僅是在基督教界獲得名人地位的演講者和牧師。我指的是在世俗領域公開表明自己「歸信基督」或本身就是基督徒的名人——想想小賈斯汀 (Justin Bieber)、威斯特 (Kanye West)、洋基老爹 (Daddy Yankee) 或更近期的霍肯 (Hulk Hogan)。
某種意義上而言,這種歡呼是好的,也是對的,是「在神的使者面前為罪人的悔改歡喜。」(路加福音15:10)。但是,為離你很遙遠的名人的歸信喝彩,與親眼目睹真正的悔改時的欣喜,是不一樣的。稍微不小心,我們就會像抓著空虛的稻草人,試圖以最細微的跡象來證明我們喜愛的名人是個基督徒——即使他們幾乎沒有結出任何果實 (馬太福音7:15-20)。
這種在文化或政治領域知名人物之中尋找基督徒的風氣在教會內十分盛行。小的時候,我們家會一起看橄欖球比賽,每當有球員觸地得分後將手指指向天空,我媽就會 (有時是開玩笑,有時不是) 說:「我賭他是個基督徒!」她和我的姊妹們如今對K-pop樂團的成員也是這樣。我曾經有個室友非常痴迷於小賈斯汀,經常為他的救恩禱告。
政治立場兩端的基督徒,也往往急於證明他們喜愛的政治人物是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例如那些聲稱川普 (Donald Trump) 曾多次在罪人的禱告中得到引導的人,或那些視拜登 (Joe Biden) 參與彌撒為真實的信仰標誌的人。
去年秋天,當演員馬修·派瑞 (Matthew Perry) 去世的消息一傳出,基督徒便開始轉傳他自傳中描述與上帝相遇的感人片段。就在那幾週之前,基督徒們還在小甜甜布蘭妮 (Britney Spears) 最新的回憶錄中翻找有關信仰的蛛絲馬跡——而書中確實也有提到,包括她從瑪丹娜那裡學習卡巴拉 (Kabbalah),以及她坦承自己對宗教「沒有嚴格的看法」。
推崇像小甜甜布蘭妮這樣的「宗教融合主義」,恰恰說明了基督徒們這種「熱切尋找信仰線索的舉動」,並不只是單純的基督徒式的盼望;這種熱切心腸可能讓我們在急於認領名人靈魂的過程中,偏離了基本正統的基督信仰。
最近,福音派圈子對一位由穆斯林轉為新無神論 (New Atheism) 的知識分子——阿亞安 (Ayaan Hirsi Ali) 的「信仰狀態」展開爭論。阿亞安在她公開的歸信文裡描述她接受基督教的理由,但她卻沒有提到耶穌。有人說,她只是個還沒有使用正確語言的新基督徒,也有人猜測,她與其說是獲得了基督教信仰,不如說是接受了「猶太教-基督教世界觀」作為一種社會政治工具。
此外,我們對名人皈依的執著也展現出一種聖經明確禁止的偏心、差別待遇心態 (加拉太書2:6;提摩太前書5:21)。雅各書第2章對此提出了警告:「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因為「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雅各書2: 1、8-9)
天堂的喜樂似乎沒有差別待遇,但人間最大的喜樂卻往往留給名人罪人。畢竟,當其他行業的人成為基督徒時,我們是否會同樣歡欣鼓舞?當我們發現送外賣的司機是ㄧ名基督徒時,我們會高興得跳起來嗎?我們是否同樣熱衷於在我們的鄰居、老闆或同事的身上「找到信耶穌的跡象」?
當然,若我們的鄰居、外賣小哥歸信基督,可能不會「讓基督教看起來更酷」,但名人皈依卻可以。很難想像這不是造成這種現象的因素之ㄧ。我們認為,也許,名人公開皈依有助於基督教事工的發展。
當然,我們的鄰居、外賣小哥歸信基督,大概不會「讓基督教看起來更酷」,但名人的歸信卻可能會有這種效果,我們這麼喜愛「成功的、知名的」基督徒,也許是因為我們深信「名人的公開皈依」有助於增長基督教——即使這種想法沒有任何聖經依據。
誠然,聖經明確指出,我們都被呼召運用自己的恩賜來榮耀上帝 (馬太福音25) ——這可能包括世界性的名聲、在同儕中受歡迎的程度,或因我們的善行而獲得的普遍讚譽 (彼前2:12)。但耶穌在世上的傳道生涯,從不依賴皈依者的高社經地位。耶穌從不特別對待富裕或受人尊敬的人,反而親自尋找那些沒有任何權力和影響力的邊緣人。
舊約和新約自始至終都表明,上帝揀選愚拙的,使聰明的羞愧;高舉渺小的,使自高自大的羞愧;祂將最大的價值賜給世人認為最無價值的人 (林前1: 28)。
事實上,保羅說,在基督的身體裡,「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因為「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為什麼呢?因為「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哥林多前書12:23 -27)。
當我們過度地高舉已經被高舉的人時,我們可能正在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在關愛基督身子的某個部分。我們的「特殊待遇」可能會對我們所敬仰的人造成嚴重的傷害——尤其當他們還是名新基督徒,在信仰上還很脆弱的時候。聖經一再警告我們不要驕傲,但對名人基督徒的讚譽卻可能助長他們的驕傲,或誤以為自己的生命樣式是足夠美好的見證 (箴8:13;彼前5:5;雅4:6)。
不恰當的榮譽可能迫使新的名人基督徒、成功基督徒 (例如大企業家) 在其信仰依然處於幼稚階段時,就被視為基督教領袖——即使當下他們更需要的是學習成為門徒、效仿其他基督徒,而不是成為他人的榜樣。去年秋天,電視名人兼企業家、曾經的神秘主義者凱特方迪 (Kat Von D) 在Instagram上發布她公開受洗的影片。她的貼文被無數目瞪口呆的基督徒轉發,但她在後續的影片中明確表示,她可能不會在網路上談論太多自己的信仰,並說:「如果你開始關注我的帳號,是因為你認為這裡即將成為某種基督教迷因頁面,那是不可能的。」(言下之意是,請不要以我會變成讓基督教難堪的小丑,或成為基督教的意見領袖)
她解釋道:「我只是覺得自己沒有能力成為基督教的『海報女郎』。我想我還在學習中,隨著學習的深入,我會受到更好的裝備。」
這是非常有智慧的行為,因為,正如雅各所建議的,「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做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各書3:1)。特別是對那些有很多聽眾的人而言,扎實的門徒訓練應該是首要任務。
耶穌從來就不是個超級巨星——祂也沒有呼召祂的追隨者成為名人。我們四處宣傳的關於名人歸主的故事不該成為一種對世俗明星的讚美,而應是對上帝恩典的見證。讓我們不要以犧牲那些被遺忘的人的益處為代價,來向名人傳福音,也不要再試圖倚靠名人來證明我們的信仰。
史蒂芬妮·麥克戴德(Stefani McDade)是本刊的神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