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循道宗教會 (衛理公會) 長大的我,教會年曆讓我的童年圍繞著兩個重要節期交替:聖誕節 (降臨期) 與復活節 (以及大齋期)。在這兩者之中,我更偏愛將臨期:畢竟,當眼前有一堆禮物時,「等待」並不是多困難的事。而即使我能理解復活節的意義 (撇開眼前的巧克力不談),大齋期那段漫長、要求克己與受苦的屬靈操練,卻讓人難以擁抱。
基督徒在這段復活節前為期40天的節期,預備心慶祝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據目前所知,教會紀念「大齋期」的傳統約始於第四世紀。這是一段讓基督徒深刻悔改、內省與反思的季節,通常伴隨著某種形式的「禁食」——暫時放下日常生活享有的某個美好事物 (如某一餐、某個嗜好或社交媒體) 整整40天,使我們能更清楚地看見,上帝在基督裡正呼召我們成為什麼樣的人
大齋期邀請我們重新回到這個深具基督信仰特徵的詞彙——「治死」自己:將我們生命中的某些面向置於死地,好騰出空間,讓上帝在我們裡面塑造基督的形象。
編按:mortification通常譯為「苦修/禁慾/羞愧/克己」,該詞源自拉丁語,結合了mort- (死)、-ify (使⋯)、-cation (名詞後綴):字面意思為「使死亡、使人像死了般」,引申為精神上的羞愧 (面子像死了一樣) 或肉體上的壞死、禁慾。
這對任何基督徒而言,都是一種艱難的屬靈操練,但對新教徒來說或許尤其如此,畢竟我們在歷史上對這類自我節制一向抱持懷疑態度。在《基督教要義》中,宗教改革家加爾文曾有一段著名的論述,認為大齋期的操練是對基督的虛假模仿。同樣地,著名的浸信會牧師司布真 (Charles Spurgeon) 也認為,即使在大齋期談論禁食,也在邏輯上不一致,畢竟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馬可福音2:19)。
若是小時候,我大概會樂意擁護這種懷疑論,因為大齋期對當時的我而言,主要是一段不能吃甜點和糖果的日子。但成年後,我開始看見「攻克己身」的益處:儘管我已被基督救贖,並且是藉著祂的工作 (而不是我自己的) 被救贖 (林前1:18),但我所渴望的事物,以及我渴望它們的方式,卻時常偏離上帝原本要我活出的生命。
然而,當我開始重新理解大齋期與「治死」的意義時,我已不再是衛理公會信徒了。我成了一名浸信會信徒,而許多浸信會教會並不常慶祝大齋期;往往在慶祝完聖誕節後,便平淡地直接進入復活節,中間沒有太多特別的儀式或強調。
我並不是說浸信會刻意拒絕大齋期的操練——例如自律、禱告與禁食。但「受苦」確實不是我們常談論的基督信仰面向,更遑論視這為一種基督徒需要「有意承擔」的操練。我們所談論的「苦」,多半是「非常態的」——例如逼迫與殉道;或那些我們在禱告中求上帝拯救的苦難,例如疾病或其他我們覺得自己不應經歷的困境。
這兩種談論苦難的方式本身都是好的,因為日常性的苦難確實會發生在每個人身上,而非常態的苦難也可能臨到那些服事基督的人身上。福音派長久以來對潘霍華、《福克斯殉道者名錄》以及近期獲奧斯卡提名、講述「21位科普特殉道者」故事的紀錄片的關注,都幫助我們開闊視野,在必要時預備我們有勇氣面對苦難。這些故事提醒我們:苦難可能發生在你、我或我們任何人身上,因此我們必須做好準備。
儘管如此,我如今不再認為這些對「苦」的討論已經足夠——雖然我理解為什麼人們情願不討論:正因為苦難是如此普遍,在某種意義上,我們似乎不需要再多談論它。苦難在罪於《創世記》第一章進入世界後便隨之而來:苦難存在於男女之間,也存在於人與土地之間;苦難在兄弟之間、族群之間不斷加增,也存在於我們的身體之中 (病痛)。苦難既是中年時身體的痠痛,也是那種必然卻仍令人措手不及的痛——來自於活著、與他人建立關係所帶來的傷痛。或許我們之所以不願更多談論「苦」,是因為我們對這個主題已經太熟悉了。
然而,「治死」的操練對我而言卻截然不同。因為無論是常態的還是非常態的,多數的苦是「發生」在人的身上;但治死卻是一種我們「甘心承擔」的苦。
這些禁食、禱告與有意識的「克己」行動,並不是 (或不應該是) 為了博取上帝恩寵而做的努力。相反地,「治死」是世人對上帝恩典的一種回應 (羅馬書8:13),是對祂邀請我們在生命的每一個層面與基督相連的回應,是時刻警覺自己的生命是否對上帝變得麻木或沉睡。「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書5:14)。
這正是為什麼「禁慾/治死」是預備復活節的一種合宜方式。我們之所以能像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所要求的那樣警醒禱告,是因為我們首先已養成警醒與禱告的習慣,在小事上操練節制我們的慾望,使我們在關鍵時刻也能節制自己 (太26:41)。「治死」的操練,旨在打破我們日常慣性的節奏,並提醒我們:苦難與死亡本身其實是極其平常的——而這些「極其平常」的事,正是上帝用來醫治我們耳朵與心靈遲鈍的方式,使我們能更完全地領受並因那我們在復活節所慶賀的福音而喜樂。
近年來,基督教圈中不乏以「治療」為導向來看待「苦」的資源/教導,主張痛苦並非我們必須承擔的事,而是我們可以逃離的事。我的伴侶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心理治療師,我也相信諮商在許多時候是適切且必要的,並且我們面對苦痛的方式,常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傷害了身邊的人。有許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承受著極深的苦,像那位觸摸耶穌衣裳的婦人,在沉默中流血多年;對這些人而言,心理治療可能為他們帶來醫治,甚至成為他們更深認識並經歷上帝恩典的途徑。
然而,心理治療的場域,是在那些「平凡的生活方式」崩潰失效處發揮作用。心理治療的目標,是幫助人們帶著新的工具與方式回到生活中,面對日常的生命;它並非旨在——也無法——幫助人們逃離未來的苦痛。
但當「先好好治療自己」成為我們理解基督徒生命的首要框架時,那些非常態的苦難就變得更難以直視,而「自願承擔苦難」更是變得幾乎無法理解。苦難總會以其日常的形式臨到我們,因為我們住在一個罪仍活躍運作的世界裡。然而,保羅指出,有時候正是主動承擔苦難,使我們更深認識上帝的愛。
在《歌羅西書》1:24-26,保羅如此勉勵我們:
現在,為了你們,我在苦中仍然喜樂——為了基督的身體,就是為了教會,我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補足「基督苦難」的缺欠。按照神為你們而賜給我的管家職分,我作了教會的僕役,要把神的道完滿地傳開。這道就是自古以來隱藏着的奧秘,但現在已經向祂的聖徒們顯明了。(新漢語譯本)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將自己在「效法耶穌的道路與使命」中所經歷的苦,與上帝賜予他的呼召緊密連結。他指出,他所承擔的患難並非出於自己的選擇,而是為了效法基督的受苦。保羅並不認為自己是在「重複」耶穌所受的苦,而是從基督的受苦來理解自己的苦難。門徒不應期待走在比老師更容易的道路上 (太20:23;約15:18-19)。
在這裡,保羅自願承擔的苦,與他從上帝所領受的使命是不可分割的。然而,根據他自己的見證,保羅也邀請那些沒有承擔這種非常態呼召的人,去反思自己的呼召,思索自己如何也能參與上帝獨一無二的使命。大齋期的操練正是在這裡找到其最完整的方向:藉著聖靈的能力,使我們加入上帝在基督裡的工。
當我們接受成為基督門徒的呼召時,我們同時也接受了一個像祂一樣生活——以及像祂一樣受苦——的邀請。這種受苦可能是像保羅那樣的非常態經歷;也可能是我們在大齋期中可以選擇的較小規模的「治死」:例如騰出寶貴的時間來專心禱告、刻意略過一餐來默想聖經,或放下其他平凡的娛樂/日常享受,好更深地參與在上帝更宏大的工作中。「治死」自己的操練,調整我們的習慣與胃口,與上帝正在進行的工作在同個頻率上。
同時,保羅在這裡的論述也提醒我們:「治死」的操練並不是單單為了自己,好像禁食、禱告或默想聖經的目標只是個人的屬靈卓越感。保羅將自己的苦難連結於基督的呼召與整個教會,教導我們:凡是效法基督而選擇承擔的苦,都是作為基督「身體的一員」的身分來承擔的。因此,禁食、禱告與讀經的操練,最適合在群體中一同實踐;正如保羅所說:「為了基督的身體,就是為了教會」。
教父奧古斯丁在其著作《論基督徒教義》第ㄧ卷第14章中,以一個關於傷口或疾病得醫治的比喻來說明。他說,有時候傷口是被與之「相反」的事物治癒的,有時候則是被與之「相似」的事物治癒的。有時我們需要敷上繃帶來止血,有時則需要引入某種「較溫和版本」的致病因素 (有點類似疫苗的原理) 來讓身體學會如何戰勝它們。有時候,我們確實必須先止血,但人們不可能永遠都綁著繃帶。奧古斯丁總結道:身體最終必須學會當困難再次來襲時該如何應對。
禁慾、苦修的「治死式操練」正是如此。我們承擔一些微小的困難,不只是因為苦難無法避免,也不僅僅是為了持續對抗罪;我們這樣做,是為了能預備自己更好地加入基督美善的工作。
Myles Werntz是《From Isolation to Community: A Renewed Vision for Christian Life Together》一書的作者。他也在Taking Off and Landing撰稿,並任教於Abilene Christia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