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本月在英國取得了一個勝利。
檢察官放棄了對76歲羅莎·萊勒(Rosa Lalor)的指控, 2021年她因在墮胎診所前靜默禱告而被捕。一位警官稱萊勒在新冠疫情限制下在戶外抗議,且沒有“正當理由”,儘管她保持了社交距離,佩戴口罩,身處室外。她被帶進警車,因違反公共衛生措施,被處以罰款。
經過長達一年的法律訴訟,這位英國老奶奶的處罰才得以撤銷,在這場法律之戰中,萊勒得到了宗教自由倡導組織“國際捍衛自由聯盟”(ADFI)的鼎力相助。
“在公共空間表達信仰,包括靜默禱告,是受國內和國際法保護的基本權力,”英國捍衛自由聯盟(ADF)的法律顧問耶利米·伊岡納伯勒(Jeremiah Igunnubole)說。“無論是在新冠條例還是其他法律條例下,警察都應該維護而非削弱像羅莎這樣的婦女的權力和自由。”
萊勒案件並非孤立的事件。雖然捍衛自由聯盟(ADF)在美國更多是因為向美國最高法院引入宗教自由的案子而受到大眾關注,但是其實自2014年起,該聯盟的國際部分已經在104個國家贏得了超過1500起案子。
繼在美國開展第一個十年的工作后,捍衛自由聯盟(ADF)開始收到國際上侵犯宗教自由案例的幫助請求。
“在那時,我們沒有足夠的網絡和資源處理所有的申訴,因為我們的倡導是針對美國社會的,”現任捍衛自由聯盟(ADFI)歐洲法律顧問的羅肯·普萊斯(Lorcan Price)說。“但我們覺得該為此做些什麼。尤其是世界各地對基督徒真實的、肉體上的逼迫問題催化了整個事情。”
因此,國際捍衛自由聯盟於2008年正式運營。所屬的辦公室地點有:維也納、布魯塞爾、斯特拉斯堡、日內瓦、墨西哥城和新德里。該組織致力於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維護法律的國家中工作,把在集權國家(例如北朝鮮)主張宗教自由的工作留給其他機構。它的使命是通過在世界各地的法庭上為宗教自由而戰,從而為福音打開大門。
儘管國際捍衛自由聯盟的主張在全球法庭上悄然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功,但要保證法律在這些地方得到實施,比起在美國要難得多。根據美國國務院的報告顯示,全球80%的人口生活在宗教自由高度受限的地區。
弗蘭克·沃爾夫(Frank Wolf),作為宗教自由倡導者和前弗吉尼亞州議員,為國際捍衛自由聯盟ADFI在海外捍衛宗教自由的工作喝彩。
“他們有時在相當強硬的社區中工作,”前捍衛自由聯盟ADF董事沃爾夫說,“我認為沒有其他[機構]能與他們的工作匹敵。”
目前,與其他地區相比,國際捍衛自由聯盟(ADFI)在印度和亞洲有更多案例。擁有50名僱員的南亞辦公室“因為正發生在印度的事,工作量超負荷,”普萊斯說。
除了法庭程序外,那裡的律師帶頭“調查地方當局拒絕履行職責的暴力事件,並實際調查暴徒對基督徒的暴力行為。”
歐洲也有其挑戰。一些國際捍衛自由聯盟處理的案件送達歐洲人權法庭,該國際法庭負責解釋《歐洲人權公約》在46個參與國的應用(俄羅斯被驅除后,9月最終剩下45個國家)。但是,沒有一個歐洲機構執行該決議,像俄羅斯、烏克蘭和土耳其這樣的國家有時會無視法庭的判決。
在這樣的環境下,有些人可能想通過法庭維權能在多大程度上推進國際宗教的自由——尤其在不尊重法庭決議的國家中。
特朗普執政時期美國國際宗教自由事務巡迴大使山姆·布朗柏克(Sam Brownback)認為它可以。在法庭上為宗教自由而戰是“一個好的戰術”但“並不總是一個充分的戰術,”他說。“在這些有法律但往往不遵守自己法律的國家內運作,是非常棘手的。”
在法庭上為侵犯宗教自由的案例申訴通常能“獲得關注”,布朗柏克說。隨後可以對違規國施加政治壓力。在土耳其的美國牧師安德魯·布倫森(Andrew Brunson)案即是一“經典”案例。
因被土耳其指控從事恐怖主義和間諜活動,北卡羅萊納州的牧師布倫森在監禁兩年後,於2018年被釋放,他否認了對他的指控。布朗柏克代表特朗普政府參加了關於布倫森的一場審判,並與土耳其官員進行了會面。釋放布倫森的政治壓力包括特朗普總統增加對土耳其鋁和鋼鐵關稅的徵收。
國際捍衛自由聯盟繼續在法律方面對其他宗教自由案例給予支持。例如,芬蘭議員裴維·拉薩寧(Päivi Räsänen)因批評芬蘭路德宗教會參與LGBT同性戀月活動,被指控發表仇恨言論。其中一項指控是她在推特上發了一條聖經經文。儘管今春已被宣告無罪,檢察官暗示她仍有上訴企圖。普萊斯是為拉薩寧辯護的團隊之一。
“以律師的身份,藉助各種手段打開福音的大門是我們的職能,”普萊斯說。我們“試圖在願意維護法治的國家中維護法治,保護宗教自由。”
這也是國際捍衛自由聯盟幫助烏干達的基督徒和穆斯林在去年秋天終止全國範圍內禁止公開崇拜禁令的原因。儘管針對新冠疫情的防範措施有所升級,商場、遊戲廳、商業中心內,公開崇拜被禁止——哪怕在戶外也不行。烏干達的法庭訴訟仍在繼續,以確保政府不能恢復對崇拜的全面禁止。
巴基斯坦的強制歸信,對俄羅斯家庭教會的迫害,因支持生命觀點而被停課的英國助產士學生,保加利亞受逼迫的福音派信徒,以及尼泊爾將傳福音定義為犯罪的情況,都在國際捍衛自由聯盟亟待處理的案件之列。
“聖經中有多處經文”提到宗教自由,沃爾夫說。“但在世界各地,有信仰的人根據其良心承認、表達其信仰的權力正被剝奪,這是最基本、不可剝奪的人權。”國際捍衛自由聯盟的工作“可能前所未有的重要。”
大衛·羅奇(David Roach)是CT的自由撰稿記者,也是阿拉巴馬州薩拉蘭(Saraland)的示羅(Shiloh)浸信會的牧師。
翻譯: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