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講道的次數,多到我自己都數不清了。我在同工退修會上講過,在志工感謝餐會上講過,也曾在辦公室裡對著一位止不住哭泣、想知道自己是否重要的青少年講過。每一次,我說的內容都大同小異:教會就像一個身體。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找到你的角色,盡你的本分,做好你該做的事。
所有這些話都是正確的,但幾乎也都顯得過於單薄。而這種單薄,就像一張大峽谷的明信片——就其所呈現的部分而言,確實足夠準確,但卻遺漏了大峽谷那種深度、令人眩暈的規模;它遺漏了當你站在邊緣,面對一個根本不在乎你是否準備好迎接它的神聖事物時,內心產生的那種神聖敬畏感。
多年來,我一邊宣講保羅關於教會本質所做出的最激進的主張,一邊卻把它簡化為一張張鼓勵人投入服事的勵志海報。這並不只是我個人的問題。這類說法在福音派信仰生活中無處不在——出現在我們的領袖書籍、異象宣言和網站上。然而,幾乎在它出現的每一個地方,這些話都已被抽空了保羅原本賦予其中的豐富內涵。與此同時,我們發現教會在各種可以想像得到的界線上不斷分裂:種族、政治、神學,有時甚至還包括階級。
我寫這篇文的目的是要論證——謹慎地,且站在我所深愛的改革宗傳統內——當保羅稱教會為「基督的身體」時,他的本意比我們所容許的理解要更加奇特、更加苛刻,也更加美麗。他不只是隨手使用一個大家都聽得懂的比喻;他是在提出真理主張——關於基督是誰、關於我們在祂裡面是誰,以及對於復活的上帝之子而言,透過「一群百姓」具體地臨在這個世界,究竟意味著什麼。如果這個主張是真實的,那麼它應當徹底動搖我們現在實踐教會的方式——不是將來某一天,就是「現在」。
在整個新約中,保羅對於「教會」有許多論述。他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寫道:「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林前12:12)。基督也是這樣——保羅並沒有說「教會也是這樣」——如果這整段話只是類比修辭,他大可以那樣寫。但保羅指名道姓說的是「基督」。
事實上,他早在六章之前就已為這句話奠定了基礎。保羅指出淫亂之所以錯誤,並不是基於抽象的道德原則,而是關乎身體:「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林前6:15)。然而,唯有當「基督的身體」不僅僅是個比喻時,這個論點才能成立。我們的身體是真實屬於基督的,並且藉著聖靈,我們與復活的主相連到一個地步,以至於我們用自己身體所行的一切,都是作為祂的肢體而行的。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6章與第12章之間,給出了他最詳盡的關於「聖餐」的教導,這絕非巧合:
「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6-17)
在聖餐桌前,基督徒在紀念基督破碎的身體、承認彼此共享的生命時,實踐他們與基督的聯合 (林前11:26)。
從這段話裡得出的結論,再次強調「身體、肢體」絕非僅是比喻。「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保羅如此總結 (林前12:27)。他沒有說「你們像一個身體」,而是說「你們就是那個身體」。這是個現在式的事實陳述,揭示教會存在最深層的實相。只要這條論證鏈中的任何一環被切斷,保羅的主張就會縮水成一個可有可無的插圖。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同樣堅持這個論點:「⋯⋯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做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1:22-23)。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 這位既非神秘主義者、也非感性主義者的神學家,在讀到這節經文時,寫下了一段足以讓我們震撼到停下來深思的話:
這是教會最高的尊榮:直到祂與我們聯合之前,神的兒子在某種程度上看自己仍是不完整的。對我們而言,當我們得知,若沒有我們與祂同在,祂就不算擁有全部的肢體,也不願被視為完整的——這是何等大的安慰!
那位「充滿萬有」的神子,竟然在沒有教會的情況下,「在某種程度上」看自己是不完整的?是的。但這並不是因為基督在祂的神性裡有所缺乏,而是因為在道成肉身的奧祕中,祂選擇將自己如此徹底地與一群參差不齊、既美麗又令人抓狂的群體緊密連結在一起,以致於若沒有我們,祂便不願被視為完整。
從托倫斯 (T. F. Torrance) 與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到當代學者如曾廣海(Simon Chan) 等多位神學家都肯定「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的教會觀。有些福音派人士可能會覺得這樣的說法過於接近神秘主義,但這其實不過是將道成肉身的神學推向其應有的結論而已。所謂的「道-成了-肉身」的整個意義,就在於「成為肉身」、進入具體的身體來存在;而我們與基督聯合所產生的力量正在於:這個身體的存在,如今也包括了我們。
讓我在這裡說得更精確一些。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並非要抹去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區別,也並非把教會神格化。基督不能被簡化為教會,正如頭不能被簡化為身體一樣。頭與肢體之間的區別依然存在,而且必須存在;否則,我們就把「教會論」變成一種偶像崇拜。
然而,當我們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時,我們的意思是:藉著聖靈,我們這個肉眼可見的群體,真實地在這世上承載著基督的臨在。正因如此,我們合一的根基,不是來自對人體結構的類比,而是一個位格:那位復活、道成肉身的神子。
如果我們認真對待保羅的話——我的意思是,認真到足以讓它重新安排我們教會的擺設、預算,甚至我們的良心——那麼,我們共同的教會生活中,有幾件事就會變得更加清晰。
首先,基督徒之間的種族分裂 (或因各種因素而分裂) 將不再只是社會問題,而是「基督身體」的危機。在《以弗所書》第2章,保羅寫道,基督「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弗2:14-15)。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和好,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身體所達成的。在保羅的邏輯中,一面宣稱與上帝和好,一面卻維持彼此分裂的狀態,是言行不ㄧ的。
然而,美國教會的歷史顯示,人們長久以來不斷試圖重建 那基督已經拆毀的東西。如果我們真的內化了「牆已在基督肉身中倒塌」這個事實,那麼基督徒主日早晨的聚集,就不會再圍繞著「個人偏好」或「熟悉感」運轉,而會在一種安靜卻堅定的氛圍中,呈現「各種不同聲音一起彰顯基督」的畫面。
此外,與「和好」相關的活動及討論,將不再只是教會行事曆上的一個「項目」,而會成為一種持續的生命姿態。坐在同一間教會長椅上的會友們,不只是分享相同的神學立場,更是分享彼此的生命——視彼此的差異為十字架工作的明證,而非威脅;這種心志所展現出來的教會合一,不再被人解釋為「基督徒的聚集僅僅是出於相似性、同品味、同族群」或某種事工策略,而是源於那位在肉身中被殺、又復活,將陌生人聚集成為同一個身體的主。
我們其實看過這樣美好的景象。著名的例子之ㄧ是1906年洛杉磯發生的阿蘇撒街大復興(Azusa Street Revival)。當年,在西摩 (William Seymour) 的帶領下,爆發了一場跨種族的靈命復興運動;西摩是一位黑人聖潔派傳道人,他的父母曾是奴隸。在那場復興中,各種膚色的敬拜者違反了當時吉姆·克勞法 (種族隔離法) 下的種族規範,跪在同一個祭壇前敬拜。遺憾的是,他們的聚集並未持久。西摩昔日的導師帕勒姆 (Charles Parham) 抵達後,要求實行種族隔離。西摩拒絕了。兩人之間隨之產生的裂痕,直到今天仍然影響著五旬節教派。
這個故事時常縈繞在我心中,因為它顯明了當「基督的身體」真正按照保羅所描述的方式運作時,具有一種極強的顛覆性——甚至連基督徒自己,都可能忍不住拿起鋸子,斬斷這種顛覆性。同時,這個故事也提醒我們:聖靈似乎不斷修復我們一再試圖分裂的身體。
第二,如果我們認真看待保羅的教導,那麼,我們如何對待軟弱者,就成了我們關於「基督本身」的陳述。有一節經文幾乎從未在講道中被提起:「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保羅並沒有說那些較軟弱的肢體「值得同情」,而是說它們「不可或缺」。沒有它們,身體就無法運作。
研究顯示,將近三分之一有身心障礙孩子的父母表示,他們離開了原本的宗教聚會場所,因為他們感覺自己的孩子沒有被接納或歡迎。雖然這份數據橫跨各種宗教,並非專門針對教會,但其中確實也包含基督徒和福音派家庭的回應。
在教會內部,會友真實面對的「障礙」,往往不在於教會缺乏無障礙坡道,而在於教會缺乏「想像力」:敬拜聚會的設計沒有考慮感官差異,小組聚會預設每個人處理語言的速度都一樣;而教會關於「恩賜」的神學,則常視認知能力為衡量貢獻的標準。當一個教會未能實質地接納這些成員時,不僅僅是待客之道不周的問題,而是在本質上告訴基督的身體:即使少了那些祂視為「不可或缺」的部分,身體依然可以運作。
第三,保羅的話清楚表明,每一位基督徒本身已是教會的肢體 (林前12:27)。在這個「聚會看心情、委身可有可無」的時代,強調這一點也許能改變人們對地方教會的看法。身體的運作並非建立在個人偏好或便利性上;它不會有肢體只是隨著舒適性與否而來來去去。每一個肢體的「在場」都至關重要,因為他們的缺席是可感知的。當一個肢體「退出」時,我們的身體不只是調整一下運作方式而已——它會跛行。而基督徒孤立所付出的代價也同樣真實。一隻拒絕隨著身體行動的手,並不是自由的,而是癱瘓的。
但我也必須說,堅信「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是有代價的。它讓我們失去了「選擇要分擔誰的痛苦」的自由。但事實是,其他基督徒的痛苦早已影響了我們。「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保羅如此寫道 (林前12:26)。我們唯一的問題是:我是否願意活在這個真理之中,還是假裝它不存在;後者的教會生活,讓「基督的身體」淪為一種用來強調團隊合作時才會出現的插圖;但保羅真正的主張,卻是要求我們與那些並非由我們挑選的人一同受苦,並視我們當中最弱小的人為基督所建立的身體結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非僅僅是個慈善救助項目。
那麼,如果保羅所說的是真理,我們該如何據此來安排我們共同的教會生活呢?其實有許多實踐的方法可以嘗試。我們可以教導「教會會員」之間是一種盟約關係,而不是基於便利的選擇;我們可以檢視教會的預算、建築設計,以及主日聚會的節奏,特別思想有哪ㄧ類人「缺席了」,並自問:為什麼? 我們也可以拒絕把種族/文化和解當作一個專案,而是視之為關乎教會完整性的核心議題。我們更可以去實踐保羅最奇特的確信:那個我們覺得最難去愛的人,本身並非教會身體健康的障礙,而是教會身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教會的所言所行真如保羅形容的那樣,那麼基督就從未離開我們。祂依然同在,依然擁有「身體」;而且,在祂那帶著某種「不顧一切的憐憫」的標誌性作為中,祂選擇透過這一群破碎卻忠心、既愚拙卻不斷在主日早晨與週三晚間現身的人之中、在醫院病房與晚餐桌旁,體現祂的臨在。我們的教會,就是那復活的基督選擇繼續留在這個世界上的方式。
Thomas Anderson 是馬里蘭州富爾頓市恩典社區教會主責門訓的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