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的時候,在我們看見龍舟前,就會先聽到龍舟的聲音。
空氣裡充滿戰鼓的節奏,20多名隊員坐在狹長的船裡一致地划著槳,努力超越其他船。但激烈的競賽並不是端午節期間唯一引人注目的特色。今年的端午節是農曆五月初五,也就是公曆的6月22日。
這些龍舟還有引人注目的外觀設計,吸引好奇的人群圍觀。每條舟的前頭都裝飾著神色兇猛的龍頭:兩隻上揚的角,銳利的眼睛,齜牙裂嘴的暴露其鋒利的牙齒。
多數華人基督徒不會認為慶祝或參與端午節有什麼不對,無論是參加龍舟競賽或吃美味的粽子。然而,他們對龍卻有負面的看法,因著聖經對這個傳說生物的描述。
《今日基督教》訪問的聖經學者們表示,消除華人文化裡對這些神話生物的誤解,並對聖經中龍的含義有更全面的理解很重要。
華人喜好帶有龍圖騰的傢俱或珠寶,因爲它們在華人文化裡象徵繁榮、幸運、祝福和智慧。這種奇妙的猛獸也是皇權的象徵:皇帝被稱爲「龍」,經常穿著繡有龍圖騰的外袍,代表他們「神聖及完全的權力」。
但在馬來西亞婆羅洲長大的加勒特福音神學院(Garrett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eminary)新約教授楊克勤(Khiok-Khng Yeo)說,馬來西亞和香港的一些牧師,以及一些在美國的華人教會,都告訴信徒要銷燬這些物品,因爲它們是邪惡的。甚至鼓勵那些名字中有「龍」字的華人基督徒改名。
「假設啓示錄12章指的是西方的龍的概念,並用之解讀華人文化裡的龍,是重大錯誤的解經,」楊說。「這不但是一種誤解,也是一種粗糙地譴責中華文化的方式。」
文字遊戲
在中文和合本聖經(CUV)中,「龍」字出現了138次。新加坡神學院的李志秋(Chee-Chiew Lee)說,在舊約裡,龍經常出現在聖經名字的音譯中,例如押沙龍(Absalom)。
龍這個字主要用來代表啓示錄裡的dragon。在和合本中,龍出現在提到紅龍的經文(啟12:3),也就是有兩個角的野獸,說話像龍(13:11),然後天使抓住龍——龍也被描述爲古蛇或魔鬼——將它捆綁一千年(20:2)。
李說,只有一種中文譯本,也就是《環球聖經譯本》(Worldwide Chinese Bible),將啓示錄的dragon翻譯成「魔蛇」,而不是「龍」。
《今日基督教》訪問的聖經學者們強調,爲了準確地理解聖經裡提到的龍,我們必須認識聖經作者身處的古代近東文化背景。
在像那樣多神信仰的環境中,神明通常與被描繪成蛇的對手爭戰並擊敗它們。例如,巴比倫神話裡記載了馬杜克神(Marduk)與蛇形女海神提亞瑪特(Tiamat)的纏鬥,而迦南烏加里特(Canaanite Ugaritic)神話則記載了巴力神(Baal)與羅坦(Lotan)的爭鬥,羅坦是一隻七頭海怪,名字的意思是「盤繞」。
在《英王欽定本》(King James Bible)英文聖經中,希伯來文 tannîn一字被翻譯為dragon(龍),如在耶利米書51:34和尼希米記2:13裡。希伯來文livyāṯān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以ophis或drakon的翻譯出現,後者可能是這些古代怪獸在英文中被翻譯為「龍」的原因之一,李說。
「將這些字翻譯為『龍』的問題是,它會讓你想到中世紀的龍,而不是猶太人的蛇,」李說。「中世紀的龍有翅膀。但在希伯來人傳統裡,龍它沒有翅膀也沒有腳。它更像蛇而不是大蜥蜴。它的嘴也不會噴火。」
中文聖經讀者可能也常常透過我們的文化濾鏡來看待龍。
在中國神話裡,龍的身上有鱗片,體型修長,沒有翅膀,但雄性的龍有能力飛到天上,帶來降雨(雌性龍則負責地球上的河海)。龍存在於不同的層域——天空、海洋和地下世界——並掌控它們。
新教中文聖經的譯者希望華人基督徒能拋棄傳統文化中潛在的偶像崇拜,因此在1919年出版的《和合本聖經》中將龍與負面的觀念聯繫在一起。但若要準確地翻譯聖經裡的龍字,必須理解翻譯過程裡涉及的兩種因素,李說。
首先是語言的因素:在英文和中文聖經中,dragon和龍分別代表不同的符號,代表不同的神話動物。第二種是文化的因素,在某個文化裡表示某樣東西的符號,在另一個文化裡不一定會是同樣的東西。
李說,例如,「在華人文化中,我們習慣在送禮者離開後才打開收到的禮物,但這並不意味所有文化都必須這樣做。」
也就是說,對基督徒而言,聖經中的蛇(snake 或serpent)是邪惡的象徵,並不意味華人文化裡的龍也是邪惡的。
「華人文化對『龍』的理解與聖經古代近東文化的觀點不同,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化。」楊說。因此,他建議將dragon翻譯為「惡龍」 (evil dragon),以便更清楚地描繪啓示錄裡的怪獸。
謬誤的假設
亞洲聖經學者說,若總是將龍解釋為邪惡的代表,華人可能會陷入一種全盤拒絕自己的文化的危險。
「若沒有學習如何銓釋隱喻和符號,人們會傾向將符號等同於實物或本體,而不是將符號視爲文化的外顯,」李解釋說。「符號來自文化本身,而它們在該文化中的使用方式往往是相當固定的。」
在她的中文神學院課程中,李以文化習俗的例子來說明符號是如何被賦予特定的文化意義。在華人文化裡,農曆新年期間發紅包象徵著節日的到來,但當遇到其他慶祝活動時,如開齋節(Hari Raya Puasa,在新加坡被稱爲Eid al-Fitr),人們會互贈綠色的紙袋,而不是紅色的,因爲綠色在伊斯蘭教中象徵著「天堂、永恆和智慧」。
上海的張三牧師(基於安全考量,使用化名)說,在中國,這種對聖經和中華文化的誤解在1980、1990年代更爲普遍。中國的基督徒不穿有龍圖案的衣服,也不參與端午節。許多人還拒絕唱一首當時流行的愛國歌曲,「龍的傳人」,因為啓示錄20:2以龍來稱呼撒旦,他們認為基督徒不應是撒旦的後裔。
張說,由於現在基督徒的聖經素質提高,這對今日的中國教會來說已不再是問題。除了認識到tannn一字在聖經裡被用來描述各種海洋生物,如鯨魚、鱷魚和蛇之外,華人教會也從照字面意思解讀啓示錄轉變至更偏寓言性的解釋。
楊說,將「龍」理解為邪惡的另一種危險是,當這種解釋導致「對末世論嚴重扭曲的理解」時 。楊說,當人們視中華文化為邪惡的、拒絕它,並認定它最終會被摧毀時,一些人可能會有意地或在潛意識裡認爲西方文化比較好。
楊認為,這種「西方文化較優越」的看法是很嚴重的問題:「所有文化都有其優點,也都有不好之處。一旦你開始比較優劣時,種族優越感、種族歧視、民族主義和殖民心態就會油然而生。」
與救贖的關聯
這些誤解可能還存在於亞洲某些地區。但楊說,華人基督徒在過端午節時並不會認爲這和他們的信仰有任何衝突,因爲這個節日有其文化和歷史根源,而不是源自宗教。
同時,基督徒也不習慣在端午節期間傳福音。上海的牧師將中國基督徒這種不積極的現象歸因於中國快速的城市化和有效的無神論教育,種種這一切已「清除民間宗教的存在」。
「與城市化的中國相比,散居在臺灣、馬來西亞和香港的華人有更『濃厚』的迷信和宗教文化」,將他們與社會其他群體區分開來,張說。
楊說,在農曆的另一個節日——「鬼月」(Hungry Ghost Festival)期間,教會往往會更加活躍,因爲它與佛教和道教有關,並經常引起人們對邪靈的恐懼和對死亡的疑問。
然而,華人基督徒同樣能思考如何使用端午節的故事作爲傳福音的切入點。
雖然有些人說這個傳統起源於中國農村的迷信,他們崇拜龍神,就以賽龍舟來驅趕厄運和尋求龍神的祝福,但多數華人認爲這一事件的起源是紀念楚國大臣屈原的愛國事蹟。
屈原是三世紀時楚國的詩人和政治人物。戰國時期,屈原警告楚王,鄰近的秦國將會是楚國的威脅。但楚王不僅沒有聽他的勸告,反而把他放逐了。看到祖國陷入動亂,絕望的屈原最後跳入汨羅江自盡。
這個傳說的一個版本說,百姓們後來乘坐龍舟去救屈原,而另一個版本則說,人們將粽子扔進河裡餵魚和河龍,以防止屈原的身體被吃掉。
許多華人認爲屈原是個受人愛戴的人物,他超越了「自我犧牲的單純故事,成爲愛國主義的典範」。然而,華人基督徒可以更進一步地將屈原的故事與基督教的主題聯繫起來。
「聖經的敘事爲我們提供一個更廣、更具說服力的敘事,說明爲什麼一個英勇事件不僅與中國歷史有關,且與基督信仰的主題有關,」楊說。「因為在基督教理念中,屈原好似一個代表正義和人民權利的先知。」
楊還說,基督徒們可以屈原的英勇事蹟作爲指向基督教的殉教理念的一種方式——因著追求正義、愛和忠誠,以致爲神而死。像這樣的故事也能帶出一些關於中國歷史和基督信仰之間有意義的討論:「這是教會該做的工作,將這兩者聯繫起來,而不是二元分別的思維模式。」
若華人基督徒能加深對文化人類學的理解,就能更好的閱讀及分享關於聖經中的龍。
楊說,龍在中華文化裡表露了人們對安全、和平、祝福、快樂和能力的渴望,這些都有助於華人基督徒和他人分享對ㄧ個更偉大、更持久的盼望的出發點。
「這一切都與了解聖經裡的救贖有關。找到這些主題——神和基督對人類的救恩——以及其源頭——神和祂的話語——如何為人們帶來好消息。」
翻譯:江山 / 校編:Yiting T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