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的文化氛圍裡,與人類的「性取向」有關的對話,常常還沒開始就已注定會陷入僵局。我們這些試圖持守傳統聖經觀點的人經常被批評是愛論斷人、愛審判人的人。然而由於這類指控如此頻繁的發生,我們已經很難分辨這些指控究竟是真實合理的結論,還是出於偏見的一概而論。身為耶稣的跟隨者,我們渴望活出並實踐正統信仰裡美好的部份。雖然「兼顧恩典及真理」之類的口號大家都會說,但我們常痛苦的體驗到,要在真誠的關係和真實的對話裡實踐這句話有多困難。
這樣的張力的確讓我們緊繃:當有人第一次向你坦白自己的性取向時,你感覺胸口似乎緊縮成一團。淚水在你的眼眶打轉,你不知道如何表達你對這位被同性吸引的朋友的愛,同時又持守上帝對性行為的設計(屬於異性婚姻內)。
身為一個曾與同性戀愛多年、有性關係,之後歸向基督的人,我曾站在這種困難對話的兩邊過:我曾是接受嚴肅話語的那一邊,如今我是向人發出嚴肅話語的那一邊。我們之中有些人(我承認我也是其中之ㄧ)更容易傾向講真理,更難給予人恩典。另外有一些人則偏向縮手不管,他們愛自己的朋友,願意給他們充沛的恩典,但忽視聖經裡關於性行為的明確教導。
近期,我與一位父親長談,他痛苦的向我傾訴,幾年前他女兒向他出櫃時,他最初的反應是築起一道神學高牆。他迫切地想知道,如何能在不與自己的信念妥協或破壞與女兒關係的前提下彌補他之前的錯誤。另一位女士找到我,詳細地講述了過去幾十年來她是如何維持與她同性戀妹妹之間充滿愛的親情,因為她深信這樣友好的關係是她對這位家人見證耶稣的方式。如今她害怕自己沒有說出真理,最終會帶來更大的傷害,但在這麼多年不曾和家人聊及此事後,她非常不確定該如何開口。
像這樣的故事還有很多很多。我們到哪裡尋找可效法的榜樣呢?聖經告訴我們,耶稣基督就是道成肉身、真實活出既有恩典又有真理的那位。是的,我們何等需要祂的指引。
盡管約翰福音第8章受到學者、女性主義者和許多人的激烈討論,但這段經文為我們提供一個真實有效的例子。在故事中,我們看到耶稣在聖殿教導人,文士和法利賽人走進來,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經文裡說他們試圖用這個問題抓耶稣的把柄──該如何對待這個有罪的婦人?他們應該按照上帝律法的要求對待她嗎?
若你屬於更注重上帝的恩典的人,請注意,文士和法利賽人指出這個女人的罪行並訴諸律法的處置並沒有錯。與性關係相關的罪是神所重視的,也是道德上的錯誤。若你屬於更注重上帝真理的人,請注意,使用另一個人的生命來支持自己的道德觀點、利用一個神以祂形象所造的人來實現自己的宗教目的,是多麽容易發生的一件事。文士和法利賽人未曾與這個婦人對話,他們只是談論著她,好似她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耶稣沒有立即回應他們。祂彎下腰在地上畫著,讓他們等著。當祂終於回答時,祂站起來,給了他們一個重量級的答案,「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就可以先向她扔石頭。」
這是一個冒著風險的舉動,因為耶稣面對的是那些「確信自己站在真理那一方」的人(事實上,根據律法和當時的情況,他們是有道理的)。在耶穌的回答裡,耶稣基本上同意他們的神學觀點,耶穌沒有爭辯說那個行淫的婦人沒有犯罪,也沒有爭辯說律法並沒有真的規定要判她死刑。然而,耶穌在方法論上不同意他們處置的方式。耶稣清楚地知道他們心中的想法──他們的動機和他們自己的罪。耶穌要求我們這些對真理充滿熱情的人,時時刻刻注意用同樣批判他人的眼光來批判自己。
當所有人都離開後,耶稣站起來問,「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這是婦人在此事上第一次和人對話。耶稣問她關於控告她的人的事,讓她可以為自己說話。在她的回答中,她僅僅闡述沒有人定她的罪,「主啊,沒有。」
耶稣的回應舉世聞名,但也出乎人的常理。「我也不定妳的罪,」耶稣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雖然乍看之下,耶稣似乎並不關心這個人聖潔與否的問題,但事實上,祂比任何人都關心聖潔的問題。祂寬恕了她的罪,並從這種深深的寬恕中産生了愛和聖潔的可能性。這名婦人的一舉一動、生活與呼吸都是耶稣將她從死亡和罪惡中拯救出來的見證。如果她受到應得的懲罰(死刑),也許公義得以實現,但罪也獲得代價昂貴的勝利──毀滅亞伯拉罕的女兒。但是,耶稣不僅僅是最終戰勝罪的神,祂還能從罪惡的深淵生出聖潔的果實。在沙地前,祂呼召聖潔;在十字架上,祂為這名婦女承受應被石頭打死的罪責。我們只能想像這名婦人離開時心中的震驚:她從羞辱性的死亡邊緣存活下來。
當然,我們不是基督。但我們也可以做這樣大膽的宣告嗎?是的,事實上,我們可以!作為基督身體的一份子,我們受呼召成為使人與神和解的使者(林後5:18)。我們可以像耶稣一樣自由地傳遞真理,傳講在性上的罪對我們的靈魂造成的危害。但我們也被呼召在「基督救贖的恩典、寬恕、愛」的框架內傳講這一真理。
對那些經歷著同性之間的吸引力和性別認同焦慮的人而言,他們更迫切需要的往往是恩典。他們之中多數人早已預期自己會受到無情的論斷及審判——我很確定這一點,因為我是他們的一份子。他們之中許多人曾是被家人嫌惡的女兒,或被青少契趕出去的孩子。我深知這一點,因為我曾和無數個經歷過這些的人對話,他們的痛苦是真實的。
而我所說的也是我親身經歷過的。
當我在我基督徒生涯的早期,我也曾深陷罪的網子裡。當時,我正在耶稣的愛裡不斷成長,感覺自己深刻地被耶穌吸引,但我的心也被我所愛的女孩深深地吸引。讓我深感遺憾的是,在我與女孩的關係中,我不僅心裡深深地被她吸引,我的身體也深深地被她吸引。
對耶穌和對那位女孩這兩股強烈的愛從相反的方向拉扯著我,開始將我撕碎。我知道我必須結束與那個女孩的關係,但我發現自己的決心軟弱無力。最終,我把這件事告訴我最好的朋友,一個基督徒。她坐在我對面,眼裡噙著淚水,用顫抖的聲音告訴我,我必須結束這段關係。那是個懇求,不是個命令,但那正是我內心所需要的。我的朋友給了我力量,讓我能勇敢去做我需要做的事。
在那個當下,如果她選擇模棱兩可,如果她對聖潔的本質持不確定的態度,她會讓我繼續跌倒,無法站立。或者,如果她冷酷無情、用居高臨下的態度指責我的行為,我也會因受羞辱而退離。但基督透過我的朋友,以祂的方式傳遞祂的真理:充滿恩典的方式。
你所服事的人可能還沒有像我一樣,在他們人生的旅途中已準備好接受真理的教導。對於如何服事我們所愛的人,並沒有一套既定的公式可依循,然而,行淫的婦人的故事為我們提供一些簡單、可參考之處:我們必須進入到每個當事人在那一刻的處境裡。我們必須仔細分辨我們什麽時候應說話(以及要說什麽)、什麽時候則應好好的聆聽。如果我們不得不說真話,則要在謙卑的愛裡訴說。總是將傾聽放在首要位置,也總是將禱告放在首要位置。我們需要盡可能在這方面學習並成長,最重要的是,倚靠上帝全然的掌權,相信祂會親自帶領我們。
就像約翰福音第 8 章那名婦人一樣,那些在性道德的罪中掙扎的人,往往預期其他人會拿石頭砸向他們的臉。但若我們在言行舉止中表現出我們真心在乎他們的生命,我們也許有機會向他們傳遞對世人而言最重要的信息:基督的福音──那永遠能戰勝審判的真理之路。
瑞秋·吉爾森(Rachel Gilson)是克魯東北大學(Cru Northeast)的神學發展部主任。她的個人部落格為: rachelgilson.com ,也可以在X上 @RachelGilson 追蹤她。
翻譯:Harry Chou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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