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又對他兄弟們說:「靠近我一點。」他們就近前來。(創45:4)
這是一句簡單的話,卻是一個復和的行動。
約瑟,作為一位被害者,向他的兄弟們:施害者,提出一個普通的行動。對於一個曾經被傷害的人,有不幸的過去、沉鬱的心理、糾結的情緒等積澱。被傷害者約瑟不斷面對生命中的悲哀,如今位處高位、權傾朝野、飛黃騰達,重新面對施害者們,絕對可以輕易報復他的兄弟們,以平衡自己心理和現實上的傷害。可是,他卻選擇向兄弟們自白,既感恩神的奇妙安排,也安撫兄弟們的複雜情感。
「靠近我一點。」這句話可能也是被傷害者約瑟一直的陰影。在約瑟幼年時,他年少無知,當神報給他異夢,他就主動靠近兄弟們,誠實地告訴異夢的內容,卻招來兄弟們妒忌。後來,父親雅各要約瑟去找兄弟們,他也順服地出去,滿心歡喜地想靠近兄弟們。可是,兄弟們靠近約瑟的結果,卻是要殺死他、賣走他。靠近,就是約瑟的最大傷害。
對於兄弟們,靠近約瑟是他們的心魔。所以,當他們被約瑟關在監裡的時候,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弟弟身上實在犯了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看見他的痛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創42:21)這一次的靠近,令他們勾起當年靠近少年約瑟的惡毒計謀,以致想到這是神施予他們的報應。
施害者和被害者的關係從來都是複雜而糾纏,剪不斷,理還亂,欲斷難斷。施害者好像是擁有權力的一方,去壓制無權力的一方。被害者好像受壓者,被加壓者欺凌。可是,施害者可能是出於自己內心的恐懼、懦弱,所以作出欺壓及傷害的行為,而不一定只是強暴、橫蠻的表現。施害者可能是想靠近受害者多一點,卻找不到合適的表達方法,以致形成傷害。
家庭關係破裂,就是這種錯縱複雜的關係中最常出現的不幸情形。其中,「手足不和」在現今家庭普遍存在,兄弟鬩牆、子女爭產等也有新聞報導。日本有一位11歲女生把與弟妹日常爭吵的情況,變成暑期功課的題目:「兄弟姊妹為甚麼吵架?」以自己、8歲弟弟、5歲妹妹、3歲弟弟為研究對象,竟然錄得10天發生了100場爭執。子女間的爭執,每天發生,積怨日深。可是,調解者卻很難介入,釐清對錯;施害者和被害者亦是一種互動關係,隨時置換。
以上的情況讓我們看見親密而靠近的關係,最終可能帶來更大的傷害。個別性格差異、父母管教偏側、成長年齡不同、處事能力高低等,都可能是原因。例如有一個案例,是兩兄弟個性不同,由於父親得了失智症,所以需要商量照料的責任。弟弟一向做事優異,長年在外國生活,認為哥哥性格自卑無主見,所以自願承擔更多責任。可是,哥哥卻不配合,弟弟因而感到挫折。在兄弟接受咨商後,弟弟發現哥哥原來已能獨當一面,甚至認為「弟弟不尊重人」。後來,兩兄弟敞開溝通,合作照顧父親,才重新互相了解。一次機會,令長期分歧,得到疏解。
兄弟相爭、夫妻相害、父子相殘,我們時有所聞,聖經也有記載。家庭是應該予人安全、舒適、自由的關係,卻最終導致惶恐、無助、禁錮的關係。被害者現今可以尋求機構、教會等支援,在身、心、靈上得著合適的輔導和幫助。施害者若自我醒覺,也同樣可以有相應的引導和扶助。這都是疏解這段糾結關係的合適方法和途徑,逐漸步向復和。
然而,人心才是問題的癥結。當約瑟回望自己一生的際遇,認識和經歷受害都是源自神的安排,他內心裡的陰影就褪去,情緒上的鬱悶也釋懷,使他可以走出被害者的桎梏,重新以正常人的心態說出:「請靠近我一點。」向弟兄們伸出復和的橄欖枝。當被害者竟然能夠安然地向施害者傳遞復和的訊號,就令施害者突然醒悟自己過往的錯誤。於是,施害者也願意向前靠近一點。
復和,是修補破裂關係的起點,是止息強暴關係的終點。這並非世人「以暴易暴」的想法,乃是聖經「以善勝惡」(羅12:21)的道理。
蔡盛勇,從事基督教機構編輯逾十年,編校書刊數十本。香港浸會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碩士、香港建道神學院基督教研究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