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舊約》一直是批評基督教的人的方便目標。 從表面上看,其嚴苛的道德準則和古老的文化規範在今人看來,往好裡說,是過時的,說的難聽點,是野蠻的。 雖然這樣的看法並非才有,但呼籲淡化其重要性的呼聲最近增大了。 例如,著名牧師安迪·斯坦利(Andy Stanley)在2018年就建議基督徒應該將其神學與《舊約》“脫開”。 但是許多聖經專家並不同意。 本文是匯集著名學者回顧“初約”(即舊約–譯者註)在當代基督信仰中地位的六集系列中的第一篇。
早在二世紀,著名的異端馬西昂(Marcion)就提出了這個問題,並得出結論說,《舊約》對基督教幾乎無所貢獻。 他因其觀點而被革除教籍。 在20世紀,納粹成功地將《舊約》從基督教信仰中剔除,無數的“日耳曼基督徒”(German Christians,是1932-1945年間德國教會內部興起的一個以反猶、種族主義和親納粹為標誌的流派——譯者註)則競相效仿,最終以可怕的結局收場。 到了現在,不論是微型教會, 還是多堂址超大教會,牧師們都在為如何對待《舊約》而掙扎。 許多人盡力而為,也有很多人並不費那勁。 在某些人看來,除了將《聖經》的兩約“脫開”外,沒有其他出路。
關於《舊約》的所有這些困難實在是不幸的,因為《新約》的每一頁都依賴於《舊約》,如此廣泛,以至於解釋後者要幾乎完全依靠前者。 《馬太福音》的第一節經文就是一個例子:“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基督的家譜”。 沒有《舊約》,讀者就不明白“基督”意味著什麼,大衛和亞伯拉罕是誰,或者所有這些人物之間都有什麼關係。 原文更加具有暗示性:“家譜”在希臘語中是biblos geneses,明顯是在暗指《創世記》(Book of Genesis)。
但《新約》對《舊約》的依賴不僅僅是在信息方面。 《新約》的某些段落表明,就傳達使人得救的關於神的知識而言,《舊約》本身就已足夠了。 考慮一下耶穌關於富人和拉撒路的寓言(路16:19-31),其中亞伯拉罕告訴富人,沒有人會從死裡復活去警告他的放蕩不羈的兄弟,因為,“如果他們不聽摩西和先知的話,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第31節)。
像《馬太福音》一章或《路加福音》十六章這樣的內容在《新約》中隨處可見,無疑地可以因此導出用意良好的聲明:“不了解《舊約》,你就無法理解《新約》。 ”或者,如聖奧古斯丁的名言:“新的隱藏在《舊約》之中,舊的在《新約》中展現出來。 ” 諸如此類這樣的自明之理是沒有錯的,但在徹底解決難題方面它們似乎並無多大果效,因為事實上,許多基督徒依然對《舊約》存疑,而對《新約》他們就根本沒有疑惑(也永遠不會有)。 因此問題依然存在:“對於當今的基督教,《舊約》到底提供了什麼?”
我自己的回答是:很多, 也許是一切。
《舊約》至少為基督教信仰提供了四件重要禮物。 如果這些禮物不是《舊約》所獨有,它們在《舊約》中也比在《新約》展現得更多,因此構成了神整個引領的寶貴諸多方面。
誠實
《舊約》是直率的,甚至是殘酷的直率。 《舊約》中經常醒目的、也偶爾令人不快的直率,常常冒犯現代人的情感。 例如,想一下《詩篇》中各處流露出的對敵人的惡毒情緒,甚至出現在像《詩篇》139篇這樣備受喜愛的篇章中。 這是我岳母最喜歡的詩篇(第19-22節除外)。 但這種誠實是一份禮物,而不應引起恐慌。 如果我們自己是坦率的,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有時對自己的敵人會有類似的想法或希望,而不是總是為他們祈禱!世代以來,特別是在艱難時期,正是《詩篇》這種殘酷的誠實,使它們受到歡迎。
但這不僅限於《詩篇》。 坦率地說,整個《舊約》是誠實的,而這正是以許多基督徒做不到的方式展現出來的。 在這一點上,可以想一下以色列人的不順服、過犯的故事。 這些常常為進行道德說教,甚至為基督徒對《舊約》(和聖經時代以色列人)的貶低提供素材。 但是我們必須記住,正是因為它們的坦率,這些記載才得以保存在《舊約》中。 正是因為以色列是如此誠實,將這些故事留傳後世,基督徒才得以知道它們。 對於罪和苦難的誠實,是《舊約》為我們所樹立榜樣的兩種方式,告訴我們如何在神和世界面前保持誠實,如何就神和世界保持誠實。 以色列歷史中的失敗並不比沒有比教會的更多,而教會歷史中也確實充滿了各種極端惡劣的失敗。 以色列的歷史充滿了誠實。 這是一個需要效仿的禮物。
詩歌
毫不奇怪,像《舊約》這樣誠實的一本書充滿了詩歌。 正如加里森·基勒(Garrison Keillor)所說,好的詩歌很重要,因為它們“提供的敘述比我們所習慣的更真實”。 《舊約》的整整三分之一,也許更多,是以詩歌的形式寫成的。 相形之下,《新約》為我們提供的只是是珍貴的少量詩歌。 而且,這少量的詩歌——特別是在《啟示錄》中——也通常充溢著《舊約》的語言和象徵意義。
《舊約》的詩歌主要是展現在《詩篇》中,但也展現在先知書中,(借用馬克·吐溫的話)先知們是在尋找“正確的詞”,而不是“幾乎正確的詞” ,因為那是閃電(lightning)和螢火蟲(lightning bug)之間的差別。 如果說《詩篇》中的詩歌是以禱告形式表達的讚美和痛苦,先知書的詩歌則就是“神的話語”。
“雨雪從天而降,
並不返回, 卻滋潤地土,
使地上發芽結實,
使撒種的有種, 使要吃的有糧。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決不徒然返回, 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
在我發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 (賽55:10-11)
在其他書卷中,詩歌也是一個主要特徵,它成為討論生命智慧(《箴言》)、苦難(《約伯記》)、死亡(《傳道書》)甚至愛情與性(《雅歌》)的理想媒介。 但是,詩歌主題並不局限於這些,這些書卷也不是。 不論在哪裡出現,似乎對於棘手的主題,人們更喜歡選用詩歌——還有什麼比討論神和神在世上的道路更困難的呢?
談到《舊約》的大膽形象,沃爾特·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寫道,“沒有什麼簡單的語言能將神的話語表達正確”。 詩歌不是簡單的語言,因此當談及無限之神時,要比用平淡的散文好得多——當然比直截了當的命題更勝一籌。 詩歌表面上迴避,實際上卻在暗示;在刻意模糊、保持緘默的同時,它也在喚起、揭示。 在沉默與揭示中,詩歌傳達和保護神的聖潔,就是那掌管並高於一切語言的主。 基督徒可以從《舊約》對詩歌的鍾愛,學到對神的奧秘的深切尊重,而不應該對其輕易妄言。
神學
第三個禮物與第二個禮物密切相關,這就是神學。 在這裡,我們將它狹義地定義為關於神的演講。 在普通英語聖經中快速搜索“神”,在《新約》中會出現1109次,而在《舊約》中則出現3189次。 這些統計數字並不奇怪。 《舊約》的39卷書佔新教基督教《聖經》的78%(在天主教、東正教和聖公會的正典中甚至比例更高)。 但是關於這第三份禮物,並不簡單地就是關於《舊約》比《新約》更長這個事實。
長久以來,《舊約》一直被看成是關於神——更具體地說,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的信條的主要資料庫。 從它這裡,人們最初,最主要地,也是最廣泛地了解耶穌稱之為“父”的那一位。 鑑於福音書中記述的是道成肉身,《使徒行傳》中記錄的是聖靈降臨,那麼要指出的是,《舊約》是讓人們對於“全能的父神”能有特別的深刻了解的地方,儘管基督徒們都很快承認這三位是一體。 但是,每當基督徒站在馬西昂一邊,將“《舊約》的神”與新約《新約》中的耶穌對峙時,神的一體型就會被忽視了。
這種情緒展示的,不僅是對《舊約》的無知,同樣也是對《新約》的無知,尤其是因為這種區分通常是談到神的憤怒和審判時做出的。 在《新約》中,這方面的議題和《舊約》中一樣多,而且不僅僅是在《啟示錄》中。 它們常見於耶穌的講道,正如他的先行者施洗約翰清楚地看到的(太3:7-12)。 因此,與其他議題一樣,在這件事上耶穌和父也是一體(約17:22)。
兩約之間的以及三位一體不同位格之間的這種統一表明,神確實是“天天向惡人發怒”(詩7:11)。 但它也解釋了這種憤怒是為什麼:它是為了伸張正義,因為“神正義的審判者”(詩7:11)。 儘管有神的正義標準,神對惡人的死亡並不喜悅,而是希望所有人都迴轉,得以存活(耶18:7-8;結18:32;拿3:10)。 在整部聖經中,包括《舊約》和《新約》,神的審判有一個對象:罪和不公正。 當它們被糾正時,憤怒就會消失。
神的子民
《舊約》教導了基督徒一些涉及教會論(ecclesiology)的關鍵事項,即如何做神的子民。 其中一項,是要完全公義的主一樣去像愛公義的行為(詩11:7)。 但這只是冰山一角。 關於神的子民必須做什麼的事、應該做什麼樣的人,《舊約》中這方面的教導可以列出很多頁。 關鍵之處不在於所有那些細節,而是關於所有這一切的簡單事實。
當然,《新約》也是同樣。 “教會學”這個術語源於希臘語ekklesia,在《新約》中用於教會(例如太16:18)。 但是ekklesia也出現在《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中,反映的是希伯來語單詞qhl(“聚會”),表達的是大致相同的意思,即信仰社區。 儘管如此,這第四份禮物關係到以色列作為一個群體的特質:先是一個家族,然後是一個民族,再然後是一個擁有土地的國家——它與神立約(出19:8),以祈禱和讚美連結在一起,作為一個群體,一起得獎賞,有時也一起受懲罰。 《新約》也反映了集體的理解,有時是以令人震驚的方式表現的(參見如徒5:1-11)。
儘管如此,很常見的情況——尤其是在個性化、工業化的西方——卻是把《新約》的內容主要理解為私密化的事情,即“耶穌與我”,而不顧其中涉及到的政治和社會公正。 在馬太福音25:31-46中,審判綿羊和山羊的王知道得更清楚,他用來做出決定的標準和判決的嚴厲程度,聽起來與在出埃及記22:21-24中立法照顧移民、寡婦和孤兒的主所做的一模一樣。 這是兩約統一的又一實例。
《舊約》的第四份禮物教導基督徒,信仰生活很少是限於孤獨的、個性化的敬虔,也許永遠不會是。 相反的,從根本上說,這是一件社區事物,遠遠超越了內心事物。 誠然,如《申命記》第6章所述,主的話必須刻在的心上,但不能止步於此。 肢體外表也必須標記這主的教導,要係在手上、戴在額上讓人總能看見,要寫在房屋、城門上,甚至體現政體上(申6:6-9)。
《舊約》的標記
結論是:“沒有《舊約》我們就無法理解《新約》”是個事實,但光是這個還不夠。 因為《舊約》本身對基督教信仰來說是不可或缺的。 奧古斯丁的名言也是這樣,雖然準確,卻並不充分。 按著基督教神學,《舊約》中的大部分——實際上是全部——都已展現出來(參見前文聖奧古斯丁對新、舊約關係的闡述——譯者註),更不要說提摩太后書3:16所做的見證了(其中“聖經”指的是《舊約》)。
正如那節和下一節經文所指明的,《舊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非常)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 這是真實的,因為“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15:4)。
想像一下這樣的基督教:以誠實為標誌,而不是掩蓋與否認真相;謙遜而巧妙地——充滿詩意地——談論神,因為神的奧秘超越所有語言;注重於三位一體的神學,以憐憫和判斷將世界從罪和不公正中釋放出來;作為神的子民的合一群體, “從各支派、各語言群體、各民族、各國家,為神贖回”(啟5:9)。 這將是一個充滿著《舊約》禮物的基督教信仰。
Brent A. Strawn 是杜克神學院(Duke Divinity School)舊約教授。 他是《舊約正在消亡:診斷和推薦療法》(The Old Testament Is Dying: A Diagnosis and Recommended Treatment)的作者。
翻譯:吳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