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懷念「我」這個字。
有些人曾發誓會盡量少用「我」這個字,因為以「我」開頭的語句經常被濫用。我們鮮少傾聽,常常說的都是自己的感受,好像我們自己的經歷跟別人一樣。有時,當我們用了「我」開始侃侃而談,還會被人譴責:你為什麼以自己為中心?發生在你身上的事跟我有關嗎?你的故事可靠嗎?尤其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美國文化裡,一些基督徒認為我們在教會裡應該要多多使用「群體式」的語言(collective language)才對。“”
然而現實是,一個健康的信仰團體是由各式各樣獨特的人組成的,每ㄧ個人對上帝而言都是獨特的、有著自己與上帝相交的特殊經驗。而今天人們最渴望聽到的,也許正是我們最不常說的話——我們與上帝面對面的故事。
畢德生牧師(Eugene Peterson)說:「描述個人親密關係的話語」是「我們的主要語言」,我們用這些話來表達及建立我們身處的景況。因此,「我們必須熟練使用關於愛、回應和親密關係的語言」。
他又說,雖然傳遞資訊及鼓勵、使人有動力之類的對話在信仰生活裡同樣重要,但如果我們不加入與人性相連結的語言,這些資訊及談話會變得「單薄且平淡」。傳遞資訊/知識的對話常常「只是一條條清單」,而試圖鼓舞人有動力的對話也可能「只是種粗暴的操縱」——這兩種語言都無法使我們真正的與上帝和彼此分享生命經歷。
雖然避免使用「我」來開啟一句話看起來比較無私,但從不分享個人經歷也是另一種自負。隱藏不說自己的故事會失去與人深入交流的機會,因而難以與人建立親密關係。事實上,分享個人見證可以是一種無私的行為,且能服事我們的社區和世界。
當我們減少說出「我相信⋯⋯」時,便是忘了我們的信心常常是在團體裡成長的;而減少說出「我需要⋯⋯」時,則是低估人們的慷慨性。雖然以「我」開頭的語句有時確實很以自我為中心,但完全避免提及「我」,同樣會變成另一種形式的自我中心。
身為一名作家和牧師,當上帝要求我順服、勇敢分享「我」自己時,我常感到非常不舒服。然而,我所經歷過最奇妙神聖的一些時刻,正是當有某個人冒了這個風險,和我分享他自己。
因此,我回歸了使用第一人稱——雖然不舒服,但我已立定心志要這樣做。當我發現我們其實屬於一個敬重使用「第一人稱」的豐富信仰傳統時,很是被激勵。
我被奧古斯丁的勇氣深深感動——他以溫柔且親密的方式向上帝說著「我」:「請祢對我的靈魂說:『我就是你的拯救』。說吧,我洗耳恭聽。」每當我懷疑自己, 我可以像這樣渴望、要求上帝對我的靈魂說話嗎?我就會想起奧古斯丁的禱告。當我讀完 《懺悔錄》後,我想著的不再是奧古斯丁,而是他的上帝。
我也被大德蘭修女(Teresa of Avila)深深吸引,因為她大膽地說著:「我有個異象,我現在就要和你們分享。」雖然我從來沒有過那樣的異象,但她的故事卻無比真實,因為我認識的上帝也是那樣的上帝。當我懷疑上帝是否真的會與我們相交時,我就會想起大德蘭修女的異象,並選擇相信那出乎我想像力的上帝對我的提醒。
在多瑪斯·牟敦(Thomas Merton)的自傳裡,我看到了自己:「我正在我的房間。那晚,燈是亮著的。…那一刻,是我一生裡第一次真正開始禱告——非僅用嘴…而是以我生命的根基及全人的存在禱告著。」像牟敦這樣的信仰英雄邀請我進到他的房裡和禱告裡,讓我更加確信,在我自己的房間裡和禱告裡,同樣一位上帝也與我同在。
雖然這些人的生命景況與我的完全不同,但我在他們的飢渴慕義裡發現了我對上帝的飢渴慕義,在他們與上帝的摔跤過程裡見到我與上帝的摔跤。我需要望著他人的生命,傾聽他們的恐懼,並被他們邀請到幕後,從他們的視角看他們是如何在信仰裡堅韌不拔。事實上,相信「那位在別人的生命裡動工的上帝」比「相信自己的上帝」還更容易。
但正是因為這些故事以及其他第一人稱的見證堅固了我的信心,所以我選擇順服,慷慨的和別人分享我的故事。
不輕易分享自己的見證也許有時看起來很謙卑,但這也許也是種跡象,表明我認為我的故事只屬於我自己。但這麼做也許會否認這個事實:我的全人和我所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我學到的每一課都不僅僅是為了我自己。因此,正是與上帝和他人的親密相交,讓我想和別人分享那「小小一部分的我」。當人們選擇和彼此分享生命時,他們就真正成為一個群體、一個社區。
新約的保羅是我的英雄,因為他從不以「以第一人稱分享自己的信仰」為恥。身為使徒,保羅有權柄代表上帝說話——但他的分享卻經常從自己的人性出發:我曾有需求;我曾受苦;我竭力追求;我希望你們能知道。
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封信裡,保羅充滿激情地使用了我: 「加在我肉體上…我三次求過主…我也甘心樂意…我愛…我怕⋯⋯」(哥林多後書12章)。他也承認自己的「軟弱」和「剛強」。雖然他在許多信裡都說「我知道」,但他也不害怕分享他的「我不知道」(林後12:2-3)。保羅時常說出「我盼望」——但他更常說「我希望」。
保羅的目的不是為了談論自己而談論自己,而是為了體現上帝的真理。他相信,即使在自己如此平凡的生命裡,上帝也能彰顯祂的一部分。保羅的觀念不僅僅只是個健康的基督論——上帝道成肉身在耶穌身上彰顯自己——祂也邀請我們允許祂在我們身上彰顯祂自己。
這樣的邀請雖令人振奮,但也令人懼怕跟不舒服。我們寧願爬上桑樹,與上帝保持安全距離,遠遠地窺看上帝(路加福音19:4)。但耶穌叫我們從樹上下來,看著我們的眼睛說:我今天要進到你家裡。
儘管我們都認為自己想見到上帝本尊,但談論上帝比直接與這位願意進入我們家裡和我們有親密關係的上帝相交還容易多了。但是,當我們冒著風險讓上帝靠近我們時,我們便有機會與這個世界分享我們與祂相交的經歷。而當我們作見證——分享「我」與上帝同行的生命時——我們的故事指向的會是上帝,不是我們自己。
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靠著「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得勝(啟示錄 12:11)。也許羔羊的血之所以強大,正是因為它非常的人性——寶血從擁有全然人性的基督的身上流出。而也許這就是見證能如此有影響力的原因:源自人們內心的見證使他們能與另一顆心相連。
講道學教授佛羅倫斯(Anna Carter Florence)說:見證不僅僅是「『講述你的故事』或『拿自己舉例』。它既是在陳述事件,也是在認信我們的信仰內容:分享自己的所見所聞,並認信『這就是我所相信的事物』。」
像這樣私人的分享不僅能幫助我們彼此建造,也向世界見證我們的信仰。在這個後現代(post-modernism)時代,當我們和別人分享這位重要的祂與我們相交的小故事,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個世界最欠缺聽見的,正是一位超然的上帝親自進入身為人類的我們生命裡的故事。
神學家路恩哲(Andrew Root)曾說,當一位牧師與會眾分享某個家庭與上帝相交的故事時,「會出現一個悖論:這個故事與牧師及會眾無關,但卻又與他們息息相關。因為上帝直接在這些人的生命裡動工。這一家人的故事向全體會眾(以及世界)見證他們與上帝相交的故事——那位真是上帝的上帝。」
在今日,信仰最蓬勃發展的教會或地方,不一定是那些擁有最會辯論及口才恩賜的人才、擁有最清晰的神學、最大的教會,或是最好的事工策略的地方。
然而,在任何一個有人願意冒險向上帝和彼此敞開自己的心的地方,靈命每天都被更新著 。我們信仰的復興和我們社區的靈命更新正在等著我們——但不需要我們拼命做些又大又難或吸引人目光的事,乃是需要我們願意在平凡的日常生活裡加入上帝小小的事工,向這個乾渴需要認識上帝的世界分享祂的真實。
史密斯(Mandy Smith)是澳洲布里斯本聖露西亞聯合教會(St Lucia Uniting Church)的牧師,曾著有 《脆弱的牧者:人類的局限可以堅固事工》(The Vulnerable Pastor: How Human Limitations Empower Our Ministry)、《自由如孩童般地信仰:超越西方文化包袱》(Unfettered: Imagining a Childlike Faith Beyond the Baggage of Western Culture),另有一本書即將由 NavPress在2024年秋季出版。
翻譯:思慕 / 校編:Yiting T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