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牧師們應對同居問題進退兩難

更多的福音派信徒在婚前住在一起, 教會領袖們很難做出回應。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29, 2021
圖片:麥特·欽沃斯(Matt Chinworth)的插圖

2019年初, 互聯網頻頻上傳 有關克里斯·普拉特(Chris Pratt)和他的未婚妻凱薩琳·施瓦辛格(Katherine Schwarzenegger)住在一起的消息。 媒體援引這對未婚伴侶的福音派基督教信仰作為他們等到訂婚後才同居的原因。 很少有人認為普拉特的同居和他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的身份之間有任何矛盾,他是一個敦促“大膽地生活在信仰中”的“受歡迎的民風福音派人士”。

對於那些承認聖經禁止婚外一切性活動的人來說,這似乎很奇怪。 但是普拉特和施瓦辛格所做的選擇並不是限於在好萊塢——這是美國自稱是福音派的年輕人的新常態。

2019年底,我在賓夕法尼亞州對一群福音派牧師演講時,問他們中間有多少人經常在他們的教會裡面對同居的問題。 大多數人舉手。 其中一位告訴我,他已經停止主持婚禮,因為他教會裏有許多訂婚伴侶已同居,而當他談到這事時會生氣。 另一位說,當他解僱了一名拒絕停止同居的教會雇員時,遭到了教會會友的嚴厲批評。

多年來我在全國性的大型調查中所看到的,和在2019年對一系列牧師的訪談中所聼到的,都與這些軼事相吻合:福音派信徒,尤其是40歲以下的人,越來越多認為同居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大多數的年輕福音派信徒都在這樣做或預期會這樣做。

簡單地說,同居比基督徒意識到的要普遍得多和更被廣汎接受。 美國牧師們正在研究如何向同居者制定婚禮政策和婚前輔導。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如果教會要 維護和保護婚姻,它在這方面的方法必須改變。

同居的習慣

與一般美國人相比,福音派較不贊成同居。 不過,皮尤研究中心在2019年的一項調查 發現 ,58%的白人福音派信徒和70%的黑人更正教徒認為,如果兩個人計劃結婚,同居是可以接受的。 最年輕的美國人對同居的看法要自由得多,只有不到10%的人認為同居在道德上有問題。

在福音派中,這種年齡差異也很明顯。 2012年,只有四成年齡在18至29歲之間的福音派信徒在社會調查中表示他們不同意以下的說法:“兩個人住在一起而不打算結婚是可以的。”

其他研究發現,等到結婚後才住在一起的想法被視爲更加過時。 最近一次由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做的全國家庭成長調查於2019年完成。調查發現,15至22歲的福音派信徒中有43%表示,他們將來肯定或可能同居。

只有24%說他們肯定不會。 在29至49歲的人中,超過三分之二的人至少同居過一次。 目前,在第一次婚姻中的福音派信徒,有53%在合法結婚前同居。

根據 人口研究所,冠狀病毒的流行似乎也在使同居增加。 由於越來越多的伴侶可能會推遲結婚,許多人 選擇住在一起 ,以致不需在COVID-19的限制下實際隔離。 沒有理由相信這些壓力不會影響福音派的單身人士。

塞威克利市(Sewickley)是賓夕法尼亞州裏一個相當富裕的地區,比爾·亨利(Bill Henry)是在那裏的聖士提反聖公會(St. Stephen’s Anglican Church)的資深副牧師。 他曾為至少75對訂婚伴侶提供過輔導。他説其中有許多“選擇在結婚前住在一起和/或睡在一起,而不知道(或選擇忽略)這是罪。”

亨利估計,他教會中大約有一半的少年人和青年人覺得同居沒問題,和超過三分之一的成年人也是這樣想。

牧師處理同居的經歷因不同的因素而異:教會的規模和地點、教會接納會友的嚴格程度和婚姻要求,以及他們為非會友舉行婚禮和婚前輔導的程度。 但我採訪過的所有牧師都同意,同居在福音派中已經成爲正常化了。

裡奇·赫布斯特(Rich Herbster)在普萊森特山教會(Mt. Pleasant Church),一間在匹茲堡郊外的福音長老會服事。在他20年的事奉生涯中,他看到了社會科學家長期以來所認為的平行趨勢:同居的擴張和婚姻的衰落。

赫布斯特說:“在我們會眾的規模增加了超過一倍的時候,我只收到四分之一的婚禮請求。 我們的千禧一代結婚的速度,根本不會與上一代的人相同。”

也有些理由給予希望。 在那些神學觀念保守並且每周參加聚會的人中,同居習慣並不那麼嚴重。 即使文化態度不斷轉變,研究表明,經常參加聚會或認為自己的信仰對日常生活非常重要的福音派信徒不大會計劃同居或實際同居。 教會的出席和個人信仰的承諾產生了巨大的不同。

內特·德夫林(Nate Devlin)是匹茲堡附近的貝弗利高地長老會(Beverly Heights Presbyterian Church)的主任牧師。他指出那些在他的教會長大並在那裡結婚的人通常不會同居。 他說:“然而,在探討在比佛利高地教會結婚的人中,會眾的朋友和遠親,以及那些與教會關係鬆散的人,比較多在婚前同居。”

但是,即使在那些認為同居是錯誤的福音派信徒中,也很少有人能解釋原因。 賓夕法尼亞州埃農谷伯特利福音長老會(Bethel Evangelical Presbyterian Church)的牧師傑拉爾德·多茲(Gerald Dodds)認為,儘管他的《聖經》教導清晰保守,但在他教會的農村會眾中,對於為什麼婚前生活在一起是錯誤的,大多數少年人無法從《聖經》中找到解釋。 他說:“有時候這個信息似乎無法傳遞進去。”

伊利第一神召會(Erie First Assembly of God)的主任牧師尼科爾·施賴伯(Nicole Schreiber)僅在過去的一年裡就輔導了四對訂了婚的福音派同居伴侶。 許多人不再認為同居與他們的信仰相悖。她認為這是由於對《聖經》原則“缺乏理解”,不明白爲什麽這是一個糟糕的決定。

保守公理會(Conservative Congregational)在紐約市有一個小的教會,叫“布朗克斯信仰之家”。羅伯特·霍爾(Robert Hall)在這教會擔任共同牧師,最近退休。 他說,教會的年輕人很少會公開對教會在婚姻範圍內性生活的傳統立場持有異議,只而那些持不同看法的人則會選擇不加入教會。 在南布朗克斯,同居一直是常態,教會的外展活動經常出現關於同居的自由派觀點。

教會最新的牧師喬丹·羅伯茨(Jordan Roberts)在緊密結合的會眾中長大。 他說:“我會說,積極參與教會生活的年輕人同居要麼為零,要麼保持非常沉默。” 然而,對與他一起在教會長大卻離開教會的同齡人來說,同居是相當普遍的,尤其是在涉及育兒時。

傑伊·斯洛庫姆(Jay Slocum) 在過去 20 年裡一直在聖公會和英國聖公會擔任牧師,最近是在匹茲堡約拿的呼召聖公會,但也曾在北弗吉尼亞牧會。 在少年人和青年人中,他觀察到大多數新基督徒和“文化”基督徒——他指那些在教會長大,但很少參加聚會的人——認為同居是可以接受的。

根據他的經驗,即使他認為是“有承諾”的基督徒,也可能有三分之一是同居的。 斯洛庫姆說:“這些信徒中許多人對同居有很強烈的罪惡感,但可能被住在一起的實際利益所引誘而妥協,尤其是在城市環境中或在基層工作時,經濟因素是一個肯定的原因。”

無論是更富有,或是更貧窮

實際的考量、方便和經濟因素往往是支持同居的理由。 在塞威克利的牧師亨利採訪了八對婚前伴侶,作爲他教牧學博士學位研究的一部分,其中三對是同居的。 當他問他們為什麼這一代的年輕人選擇同居時,“方便”一詞被使用了七次。 可是,財務是普遍得多的理由,被提到兩倍之多。

教會必須敏感地瞭解到,經濟和實際壓力可以使同居伴侶很困難在結婚前分開住。 當我做教會長老時,我的教會遇到了一個情況,一對悔改的同居伴侶不僅貧窮,而且一起撫養孩子。 雖然他們願意結婚,但他們在婚前輔導和婚禮完成之前,看不到如何能夠分開生活。

這種壓力並不僅限於年輕夫婦。 多茲指出,許多喪偶老人都希望結婚,但擔心“結婚會影響他們的政府福利”。 他們認為同居是他們不獨處的唯一選擇。

傑克·羅伯茨(Jack Roberts)也是布朗克斯信仰之家的牧師,目睹了設計不善的社會政策和高昂的生活費用對希望結婚的年長信徒所構成的威脅。 一位新參加聚會的人有興趣加入教會,但她已經和一個男人一起生活了15年,甚至幫助撫養他的孫兒孫女。

羅伯茨說:“所有人都認爲他們已經結婚。” 教會告訴他們,他們需要合法結婚才能加入教會。 她願意,但她的伴侶不願意。 “他們都在領社會保障的殘疾金。如果他們告訴社會保障局他們現在結婚了,他擔心他們的殘疾金會減少。 因此,他們沒有結婚。她沒有成為教會的會員,反而停止來教會。”

可以肯定的是,實際的壓力也可能會迫使伴侶們无法住在一起,而不是相反。 亨利的一些受訪者提到他們不想放棄獨立生活,便利和財務誘因也可能導致他們繼續分開居住。 家人的不贊成也很重要。

但對於信徒來說,教義和承諾似乎佔據中心位置。 正如亨利的一位受訪者在談到當今不同居的年輕人時所說:“我認為他們等待到結婚的最大原因,是因為他們的信仰和相信這是正確的做法。”

婚前問題

當同居伴侶尋求婚前輔導或想為婚禮預訂教堂時,教會應該採取什麼方法? 對於許多牧師來說,這是一個兩難的情況,因為實際上嚴格來説,福音派信徒中的大多數同居者,甚至不再是“婚前”狀態。

在進行這項調查時,在曾經同居的福音派信徒中,只有47%的首次同居導致結婚。 當時正在同居的福音派信徒中,只有14%的人訂婚,另有21%的人在開始住在一起時有明確的結婚計劃。

在我採訪的12位牧師中,只有4位願意為婚前沒有分開住的同居伴侶進行婚前輔導和主持婚禮。

亨利的教會雖然願意為非教會成員主持婚禮,但如果同居伴侶在牧師的輔導和指示後,還不在結婚前分開住並停止性生活,就不會為他們主持婚禮。

他們明確說明關於同居的立場。 亨利說:“我們在婚前輔導流程開始時就提出這個問題,所以除非他們撒謊(這曾經發生),否則我們知道誰住在一起。” 在必要時拒絕婚姻服務對他沒有問題,即使這意味著有些人選擇離開他的教會,或不讓他主持婚禮。

他說:“我將‘離開,聯合,一體’的觀點作為一種準則和上帝最好的安排呈現出來。 這意味著,如果他們住在一起,就要搬出去,直到結婚;如果他們開始睡在一起,也要停止,直到結婚。”

德夫林的匹茲堡地區教會也堅持那些同居的人必須分開,停止性生活,直到他們結婚。 他主動提出幫助這對伴侶管理他們的臨時分居,並常鼓勵他們“大大加快婚禮日期”。

斯洛庫姆回憶說,他參與的一家教會制定了婚前課程和婚前契約,伴侶雙方同意要麼分開房間住并且不發生性關係,要麼搬到不同的地方住。

他說:“這樣做的好處是,我們把一些伴侶集中起來經歷一個門徒訓練流程,在那裡我直接教他們一種模式,包括:貞潔,然後結婚,然後買房子,然後生孩子,同時藉著從事的職業愛社區。 我們教會的平均年齡一直在下降, 因為情侶們不斷結婚生子!”

我採訪過的其他牧師在牧養伴侶們並談論同居問題時,並不要求他們停止同居。

例如,赫布斯特(Herbster)看到,儘管情侶雙方普遍傾向於在承諾結婚前,以一起生活來“測試”他們的關係,可是沒有研究表明婚前同居可以降低離婚的風險。 他告訴他們,有很多“世俗的研究” 表明情況正好相反。 例如,全國家庭成長調查數據顯示,在接受採訪的福音派信徒中,首次同居後的婚姻有45%已經破裂。 在首次結婚而從未同居過的福音派信徒中,79%的婚姻仍然完整。

他告訴我:“如果我決定輔導這婚姻,我會試圖與這對情侶建立關係,引導他們走向婚姻的最佳道路,並希望用祈禱的心態與他們一起努力,為他們的共同生活擁抱一種合乎《聖經》的願景。”

要求同居的會友在結婚前必須分開的教會,應考慮在這種情況下可能帶來的經濟困難,特別是如果涉及兒童,或老年人將因合法結婚而失去需要的收入。 這可能意味著加快婚禮日期或幫助其中一個伴侶提供臨時居所。

在需要的情況下,一些福音派牧師甚至建議提供教堂婚禮和誓言,但放棄法律上的結婚證。 我確信,將來許多福音派教會將開始認真看待教會的婚禮和婚禮誓言,就算沒有預期去領政府的結婚證,也依然是有莊嚴的具有約束力的。

牧師也可以主動處理這些困境。 首先,教會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參加崇拜的人——無論年輕還是年老——都知道並理解《聖經》中關於婚外性行為的教導。 基督徒經常抓住一些迷思,用以支持同居是正當的,例如認爲一對情侶需要“實習”生活在一起才能成功。

教會需要裝備和訓練信徒,除了教導基督教教義外,還要傳遞現實生活的經驗和實際的智慧。 這個信息可以看來很簡單,例如:從道德和神學上看,這就是上帝關於同居和婚外性行為的教導;這就是證據,表明祂的方式確實是得到幸福、穩定、充滿活力的婚姻的最佳途徑。

我採訪過的牧師有許多這樣做。他們講道時順著《聖經》的書卷,就算有文化上的困難,也不避開有關性方面的教導。 另外有人利用主題講道、主日學課程、青年團契或作為客座講員的機會宣講這樣的信息。

第二,我們彼此對待時需要謙卑和正直。 參加教會聚會的人中,同居或有婚前性行為的人,比我們意識到或願意承認的要多得多。 也許這是該誠實承認的時候了,幫助年輕的信徒從我們的失敗中吸取教訓。

年輕一代並不比父母或祖父母的一代更有罪:他們只是面對著不同的自我滿足和自我辯解的機會和壓力。 我們應該用橫向的(即平等的——譯者註)心態對待有關性的門徒訓練——帶著鼓勵和同理心與弟兄姐妹並肩而行,作為罪人去幫助其他罪人去愛和服事主。

第三,正如數據和我採訪的牧師們所表明的,經常參加實體教會崇拜和團契的信徒比在這些方面馬馬虎虎的信徒情況要好得多。 如果器官被切斷了人體血液供應,養分是無法到達那裡的。 同樣,當基督徒在上帝的恩典中選擇深深地致力於他們的信仰,他們更有可能“聽到…和遵行”上帝的真道(路11:28)。

大多數牧師和教會領袖已經鼓勵信徒要每天活出基督教信仰和每周參加教會聚會,但也有許多其他領袖卻忽略跟進那些變成偶爾參與的會友。 應對同居與應對其他罪的引誘一樣,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操練是成長所必需的。

第四,計劃結婚的情侶往往 為大型婚禮存錢而同居。 我在自己的大家族裏就見過這樣。 這是把優先放在婚禮慶典,而不是在婚姻的神聖和對上帝的順服。 其實並沒有理由能阻止兩個人先結婚然後才搬在一起,然後再為以後一個更大的婚姻慶祝存錢。

在同性婚姻和性別認同成為分裂信徒的主要性問題的時代,同居似乎是福音派牧師可以淡化、甚或忽視的。在我採訪的牧師中,至少有一位那樣暗示。

然而,我們的上帝不僅是仁慈、長期忍耐、富有憐憫的,祂也是一位公義和聖潔的上帝,祂的話語是完美的。 當我們把自認為是“較輕的罪”放在一邊時,我們在不敬畏祂。

而對那些經歷性別困惑或同性吸引的人來說,在講台上忽視某些性方面的罪或誘惑看起來並不是明智或善良,而是虛偽。 如果我們忽視一個,我們沒有理由譴責另一個。 如果我們呼籲一個人要聖潔,我們必須呼籲另一個人也要聖潔。 真正的憐憫與同情是根據真理,而不是根據謊言。

在那些對《聖經》有關性和婚姻的教導持同樣瞭解的人當中,對於如何處理教會裏信徒的同居,還是可能有出於誠意的不同看法。 但是我們必須應對這個問題。 出於憐憫和智慧,我們可以教導和應用上帝的真理,即無論一男一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有婚姻才是男女性結合的合法理由。

大衛·艾爾斯(David J. Ayers)是格羅夫城市學院(Grove City College)的社會學教授。 他是即將出版的《超越革命:性與未婚的福音派信徒》(Beyond the Revolution: Sex and the Single Evangelical)(Lexham Press,2021)和《基督教婚姻:一個全面的介紹》(Christian Marriage: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2019)的作者。

翻譯:元鵬

責任編輯:吳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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